笔趣阁>言情总裁>我在古代当团宠>第二百四十四章 离愁别绪

杜鹃湖上各种各样的船也形成了产业,有游览观光的,也有南北之间摆渡的,很是方便。

所谓的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是三年的时间,凤凰城就进入了欣欣向荣的正循环。若没有庞大的金钱支撑,所有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送给周承颐一座城,明昭做到了。可是这里发展的这样好了,周承颐却看不到了。

两年前周承颐就随着周老侯爷去了北地,除了书信来往,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当初他走的时候,她表现出了极大的欢喜,还豪言壮语道:“承颐哥哥,你无论做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

他说:“我走的时候,你别哭!”

她不哭!她欢欢喜喜的将他送走,没有送到十里之外,只是送出了凤凰庄。

然后她跟个没事人似的各种忙碌着,恨不能把自己转成个陀螺。

如此过了三天,她终于把自己关在昭园里大哭。

说什么孩子没有离愁别绪,她又不是孩子,自然体会到了什么是痛彻心扉。

他不是去哪里游览观光,他是去上战场,刀枪无眼的战场!瞬息万变的战场!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吃人的战场!

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她怕的要死,怕他一去不复返,那她就算打造了一座最好的城,又该送给谁?

她忙碌将自己麻醉了三天后,突然发现做什么都索然无味了起来。

才明白自己披着孩子的外衣,像打了鸡血似的斗志昂扬的干着成人的事情,原来只是因为他在身边啊!原来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他看的啊!

非得等到离别之后,才懂得他在身边的可贵。

大哭之后,她接到了他给她递回来的信,告诉她沿途的风光。她就又突然感到了他似乎还在她身边,于是她便坚强的站了起来。

说过要为他打造一座城,哪怕他人不在这里,她也要信守承诺,并且要做的更好。等到他归来的那天,才不至于失望。

他的信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书写的内容越来越短。

她的心却是雷打不动的五天一封,然后内容却越来越多。恨不能把凤凰庄每日的变化都说给他听。既是为他打造的城,自是要让他知晓这里发生的日新月异。

逢年过节,他总会给她捎来礼物。她觉得北地那种荒凉的地方,是不可能采买到好东西的,像是南海的珍珠,东海的珊瑚,西南的翡翠,西北的和田玉等等,只怕都是他令人搜集买来的。

只有动物的皮子才是北地富有的,还极有可能是他猎来的。

宜县这边的气候较比着北地来说,暖和的太多,所以皮子基本用不上。

她闲下来的时候就琢磨着用皮子给他做各种装备,针线练了三年,不说顶顶好,但也能拿得出手了。因为年纪小,大件做不出,做个坎肩、护膝、手套之类的还是得心应手的。

如今更是长本事了,年前还做了双虎皮靴子出来,就是不知他会否穿在脚上了。

她也知道,所有这些东西,他都是不缺的,他那个首富的爹以及将门的娘自然会给他准备的足足的。但总归是自己的一片心意,否则,拿了他那么多好东西,都会觉得烫手了。

说到岳氏,已经来了凤凰城三个年头,居然真就在这边呆住了。她对开铺子赚银子这种事不感兴趣,而是迷上了民兵营。

服民兵役是有年限的,一般是两年。两年后退役,再招新的人来。

周承颐走之前,一直都是他和周老侯爷负责民兵营的训练。两人走了之后,岳氏便揽了过来。因为还有卫铁在这里坐镇,倒也不用担心出什么乱子。

卫铁作为周鑫调教出来的四大管事之一,掌管的是人事,并且在训练人上很有一套。像周承颐身边的明卫暗卫都是卫铁训练出来的。所以,民兵营交给他训练自然是万无一失。

明昭也一直认为岳氏是去打酱油的,直到无意中去了民兵训练营一次,才知道这岳氏是个有真本事的。不但一杆长枪耍的出神入化,就是在排兵布阵上,也是令人刮目相看。

把岳氏困于内宅真是太可惜了。这也是这个时代的悲剧,女子不允许抛头露面,以至于埋没了很多的人才。

相比较起来,无论是岳氏还是青云先生,她们都还是幸运的,如今都在做着自己想做的事。

不知不觉间,凤凰城已经变成了一座相对开放的城市,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吧!

十六这天,明昭早早的起身,早饭都顾不上吃,就想赶回凤凰庄。

隗氏从厨房里出来,喊住她,“今日你两个姐姐都回来,你往哪里去?”

明昭回头道:“今日学院开学,我怎么也得去看看。若是无事,中午赶回来吃饭。三姐呢?又早走了?”

隗氏道:“一个个的,我是管不了你们了。她天不亮就走了。”

徐明晖惯于自食其力,哪怕明昭这里有马,她也从来不沾光。

徐家外面设了个马厩,但明昭的马却没有拴在这里。三年前周承颐送给她的小马驹已经长成了高头大马,而且基本上都是放养。明昭只需要吹一下玉笛,就会闻声而来。

明昭也是够懒了,直接给红鬃马取名红宝。

嘶鸣一声,红宝踏霜而来。

明昭喜笑颜开的摸了摸它脖子上的鬃毛,翻身上马。她觉得自己敏捷的上马动作得益于自己从小爬树的锻炼。

端坐好了,红宝却不动弹。她不由得奇怪的四下里看,红宝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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