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我的老婆是大魔王>第230章 我喜欢他就可以了

&庆,来,试试这件衣服。{首发.}”

某著名商业广场里的一家男装店中,李庆正拿着一件上衣往身上比划,就听苏苏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回头一看,只见苏苏笑眯眯地朝着他招着手儿。

换上了一身新买的短袖t恤、高腰牛仔裤的楚灵风站在苏苏身旁,双手平举着一只衣架,那衣架上赫然挂着一件白色立领双排扣修身长风衣。

&色?”李庆眼角跳了跳,“还长风衣?这****值略高了吧?”

他本想假装没有听到,无奈苏苏叫着他的名字连连招手,楚灵风也像舞旗一样,举着那白风衣冲他晃个不停,只好不情不愿地蹭了过去。

&说,你们不会想让我穿着这件衣服出门吧?”他一脸苦闷地说道:“我觉得白色不怎么衬我啊!我唇红齿白斯斯文文的,长相本来就略文弱。再整一身白的,那是不是太娘炮了点?有损我庆大官人英明神武的形象啊!”

李庆从前虽然砍起人来凶残狂暴,经常让人忽略了他的长相,但正如他自己所说,他还真是一副斯斯文文的文弱相貌,一看就知道是个读书人。只是战斗时那凶残冷酷的作风,漠然无情的眼神,压过了他的长相而已。

&现在已经不白了。”

苏苏踮起脚尖,伸手掐住李庆的脸颊,往两边轻轻一拉,嘻嘻笑道:“骑士,你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小白脸啦。难道你没有察觉,你皮肤已经变成古铜色了吗?配白色衣服刚刚好哦!”

&铜色?”李庆一呆,连忙往旁边的镜子里瞥了一眼,果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已与过去截然不同,他摸着下巴上的短胡茬,喃喃自语:“怎么变化这么大?简直就跟白面古天乐变成了黑脸古天乐似的……”

他却是忽略了自己在卡伦多大陆的那一个多月时光,动不动就跋山涉水,远行千里,成天都在户外日晒雨淋。尤其是最后在慕兰城外的那一个月,更是有二十多天时间,天天都在顶着烈日砍活尸。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他从前那唇红齿白斯斯文文的文弱形象,早已变成了皮肤古铜,面部线条棱角分明的硬朗派。

只是他早习惯了自己过去的形象,一时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罢了。直到苏苏提醒,他才猛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以你现在的硬朗气质,剽悍身材,穿深色衣服呢,就跟个黑/社会打手似的,太凶残太暴力了。”

苏苏从楚灵风手中拿过那件白风衣,笑眯眯地说道:“不过穿上这身白风衣呢,就能让你的气质变得柔和一些。不但能收敛起你的凶残冷硬,还能将你衬出几分高贵优雅,让你帅得像个白马王子一样……”

&苏啊……”李庆手指刮着下巴上硬硬的胡茬,低头凝视着苏苏,缓缓说道:“我记得你以前说过……粗糙的皮肤,凌乱的疤痕,唏嘘的胡渣子,乱糟糟的头发,凌厉的眼神,破破烂烂挂满血肉和骨片的铠甲……才是属于黑骑士的浪漫。白马王子什么的,都是无谓的卖弄****……怎么你今天的审美观,就变得跟以前不同了呢?”

&家长大了嘛!”苏苏毫不脸红,振振有辞地说道:“长大了,审美观自然会发生变化。现在仔细想想,你当初在渡假山庄骑白马的时候,也是帅到掉渣呢!”

&吗?”李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不好,白衣真的很不好。”

&什么?”苏苏鼓了鼓腮帮,嗔道:“我都觉得帅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李庆微微一笑,淡然道:“这都到了四月底,没两天就五月了,天气太热,长风衣穿不住。女孩子们都穿******了,男人们也穿衬衣、t恤出门。我整一身秋冬季穿的长风衣出门,别人会以为我是神经病的。”

“……”苏苏娇躯一震,双眼蓦地瞪大,喃喃道:“难怪这件衣服折扣打得那么多……我居然没有想到季节问题!”

见苏苏已在开始反省,李庆认为自己终于能摆脱这件****值爆表的白风衣了,顿时眼睛里的笑意浓得都快溢了出来,他慢悠悠地说道:“所以喽>

&苏苏突然对着李庆作出一个暂停的手势,打断了他的话头,一脸坚毅地说道:“不管了!什么季节不季节的?你身为本王座下首席骑士,哪用得着在意别人的看法?别人笑你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我们就是要不走寻常路!骑士,去把衣服换上,马上!”

&没有搞错……”李庆虎躯狂震,好比被一个天雷从头劈到脚,直把他雷得外焦里嫩。

楚灵风倒是若无其事,反倒深感赞同地点点头,说道:“我觉得苏苏说得没错。我们这样的人,本来就该走自己的路,何必在意世俗之辈的肤浅看法?”

&的好!”苏苏为楚灵风的及时助攻竖起了大拇指,又得意洋洋地看着李庆,说道:“瞧见没?灵风都认同我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是因为灵风的思维回路迥异常人!刚认识她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了哇!”李庆没好气地瞪了替苏苏帮腔的楚灵风一眼,心里暗自吐槽:“我们这三个人,就我一个是普通人。灵风跟苏苏,已经能进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找份好工作了!”

吐了几句槽,回过一口气来,李庆又想到一个好理由,当下一脸深沉地对苏苏说道:“就算我不走寻常路,忽略季节变化的自然之道,无视世俗之人的肤浅眼光,但这件白衣服,还是不能穿。”

&什么?”苏苏不服气地看着李庆:“你倒是给我说出个过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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