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莎拉这个时候只好解释起自己找自己姐姐的原因:“是我姐姐说找我有事情,所以我才会过去的。
而且我去的时候,敲门之后并没有人开门,我就直接回去了。”
“请问一下,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莎拉听到这话,有些慌张的解释了一句:“……我是一个人去的,并没有人陪同,可是真的敲门之后没有人开门,我就回去了。”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反对的说了一句:“反对,那查尔斯检察官有证据证明被告当天去那里是为了财产吗?
仅仅只是在死者家里面找到了一封信吗?你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收到了这封信,更没有办法证明被告得知财产这个事情。
所以被告有杀人动机这件事情根本没有办法成立。”
查尔斯检察官听到这话理直气壮的回答了一句:“这些应该是你证明的事情吧?作为律师,你应该证明被告没有获得这些信息才对吧?
不然的话,凭什么证明被告是无罪的?如果你无法提供证明,那被告的犯罪动机是十分清晰明确的。”
???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满脸黑人问号的,你不证明被告有罪,反而让我找出证据,证明你的推论是有问题的。
常磐庄吾愣了一下神,突然想起来现在是在18世纪的英格兰,不是21世纪,别说无罪推论这种东西了,这个时代的英格兰黑都黑的要死,司法**,社会混乱,底层工人的命连蝼蚁都不如。
说是大嘤帝国即将成为世界霸主的年代,但其实黑的不成样子,尤其是工业革命开始之后。
汉堡这种东西就是因为高热量,加上吃起来快,才被发明出来给工人吃的。
为的是节省工人的吃饭时间,让工人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工作。
假如这个游戏是100真实性的话,在这个司法**的英格兰,那是不是可以贿赂法官?
然后直接黑箱操作,判自己赢?
常磐庄吾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得,自己口袋里面一共才500日元。
500日元,能干什么?
就拿500日元考验干部?哪个干部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没有bug用的常磐庄吾,只好拿出真本事开始认真起来了:“检察官先生,你的证词里面还有一个漏洞。
死者安作为这一家的女仆,她是住在雇主家中吗?还是在外面有房子住?”
检察官查尔斯听到这话回了一句:“不,作为女仆的安,白天的时候在雇主家中工作,晚上的时候会回到自己家里面。
她在外面是有住所的,并不是和雇主住在一起的。”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紧接着开始说道:“按照你刚才所说的动机,被告也仅仅只有杀害她姐姐的动机而已,为什么还要伤害另外两个无辜的老太太?
这样的话,不仅作案难度加大了,而且也会导致自己更加容易暴露,正常人应该都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吧?
而且她姐姐晚上是独居的,如果仅仅是为了财产而杀人的话,在她姐姐一个人的时候,杀害起来不是更加简单吗?
为什么还要在她姐姐在别人家工作的时候,连同雇主和作为姐姐的女仆一起杀掉,这样不是凭空给自己增加难度吗?而且更容易被别人发现。”
检察官查尔斯听到这话反驳了常磐庄吾的理由:“那是因为作为姐姐的安,家中除了她自己以外,还有她的丈夫乔。
大概是被告作为一个女性没有信心可以战胜一个强壮的成年男性,反而更加容易出差错。
反而相对比起来的话,两个年老无力的老太太比一个成年男性更加容易对付吧。”
“那被告也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把她姐姐也就是死者单独约出来,这样的话,杀害的难度就简单多了。
没有必要去工作的地方,完成这种高难度的三杀。”
检察官听到这话,解释了一句:“根据我们的判断,作案工具基本上都是原本就是房间存在的东西。
很有可能是被告和死者两个人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争端,导致被告激情杀人,她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
常磐庄吾顺着对方的话说了下去:“就算是激情杀人,对方一共有三个人,而被告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修女。
想要完成一个人杀掉三个人的“壮举”,根本就是不可能成功的吧?”
检察官听到这话马上开始解释了起来:“我们在两名老人死者的身上检测到了安眠药的成分,证明他们在死前服用过安眠药,所以在死亡的时候,她们是处于睡眠状态的。
我们在案发现场的房间里面找到了安眠药,根据两名老太太私人医生的描述,这本来就是死者使用的安眠药,两名死者都有夜间无法入睡的症状,所以经常会服用安眠药助眠。
所以吃了安眠药的两个人根本没有反抗能力,也就是说,凶手需要费力气伤害的只有一个人而已。”
按照检察官这种说法,凶手只要出其不意的偷袭唯一清醒的死者安,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成功杀死三个人了。
常磐庄吾轻而易举的找到对方话语中的漏洞:“根据尸检报告显示的结果,三名死者都是死于下午四时到五时之间,这个时候属于刚刚傍晚,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入睡。
就算死者需要用安眠药助眠,也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服用安眠药,那就可以说应该是凶手使用安眠药,迷晕了这两个死者。
那凶手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