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我在七十年代养大佬>第四百三十一章 东施效颦
这阿冬也真舍得,看来她的婚姻还是她喜爱和向往的,要不谁能那么期盼结婚的时候,自己是最美的姿态呢,连口红都愿意花将近一个月的工资去购买。

拎着一大包的东西出来,谢琳琅又在岸上买了一些新鲜的果子,和肉等荤菜回去了。

晚上,谢琳琅用新鲜的肉,做了一大盆炸酥肉,撒上点盐粒子花椒粉倒也相得益彰,好吃得紧。

晚上沈固下班回来,夫妻两个就着清粥和馒头,配着炸酥肉,吃得喷喷香。

不知道是不是开荤,晚上沈固也开荤了,格外的有力,谢琳琅差点招架不住。

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当听到动静睁眼的时候,天光都大亮了。

不会是被晕了吧,谢琳琅回过神,伸伸懒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将桌子整理了一下,见灶间里没有柴火了,就去杂物间里抱了一些出来。

随后在炉子里烧上水,等水差不多烧开了,她灌了一暖水瓶,才起身去接。

夏天她也很少用冷水洗,总感觉年纪稍微长了一点,生了孩子之后,身体是不如从前了,所以她兑了点热水在井水里洗漱。

刚换好衣服,又拿了丝巾遮了一下某个不可描述的痕迹,院门就被人拍了几下。

谢琳琅拉开门。

院门是沈固设计过的,从外面也可以将门反关上,其实只要足够高,在外面的某个凸出来的位置一抬,也可以配合推门的姿势把门从外面打开。

显然,屋外的人是做不到的,因为来的是古凌:“早上好大朋友。”

“早上好小朋友。”

这是两人的称呼,私底下的时候都这么叫,在曹菊英面前古凌可不敢这么称呼谢琳琅,要被骂的。

“妈说爸爸老家寄来的熏鹅让我来叫你,说一定要带到,不然打我屁股。”

谢琳琅失笑,想着一会也没事做,就答应了:“你先等我一会,我换双鞋子就来。”

她穿的还是居家鞋呢,可不适合出门。

古凌小大人一样说没关系。

谢琳琅两分钟就进屋穿好了鞋子又出来了,去灶间拿了个小篮子。

曹菊英肯定是要请她品尝那个熏鹅了,她干脆也装点前一天买的零嘴,又放了一瓶汽水,才锁门,跟古凌一起去他家。

不知道听爹还是妈讲了小故事,加上心情好,古凌一路上叽叽喳喳的,一直都停不下来,谢琳琅也含着笑听他讲。

老远,张媳妇就阴沉着个脸,定定的看了谢琳琅一眼,谢琳琅没注意到,注意力都在古凌身上呢。

所以两人几步的功夫就路过了她。

张媳妇看着谢琳琅的背影,又注意到她带丝巾了,心里难过极了。

那天,她看见了。

看见谢琳琅和沈固在海边玩水。

两人年纪也不是十几岁了,却还是在海边玩得跟孩童一般开心,脸上的欢欣雀跃是张媳妇不能理解的。

谢琳琅都这么大了,还拉着人玩水,一点都不靠谱。

可是看着看着,张媳妇的心里就跟被蚂蚁爬过一样的难熬。

沈固这么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总是让着谢琳琅,好几次谢琳琅没踩到他的脚,沈固就故意让她踩到,还要小心谢琳琅滑到,一直都离她很近的距离保护她。

后来更是一路,就这么背着谢琳琅回家去。

谢琳琅又不是腿断了,就是裤脚湿了怎么了,会死吗?

张媳妇躲在树后面看,越看越觉得心里猫抓一样。

其实,她只是羡慕谢琳琅,所以才那么恼怒又想关注她的生活,看她和沈固之间那种夫妻关系,那种和她见过的多数夫妻之间的相处都不一样的互动,是她羡慕的,羡慕到嫉妒。

嫉妒为什么有女人可以过的那么幸福,家里人大方还富裕,婆家也富裕还喜欢她,男人更是优秀又没有臭毛病,不但尊重人,还爱护怜惜谢琳琅。

后来,谢琳琅被沈固背了起来,张媳妇差点说不要背。

她这小半辈子,除了出嫁的时候被男人背出家门,还从没跟自家男人这样。

沈固背着谢琳琅走了,张媳妇跟了上去,然后就听到有人问谢琳琅怎么了。

谢琳琅那句脚不舒服,气得张媳妇多想冲上去撕开她的假面,狠狠的拆穿她的谎言,说她根本句没崴脚,只是,只是裤子湿了,所以沈固背她。

只是……她不要脸,让男人大白天的背她。

可张媳妇不敢说,不敢叫喊,在谢琳琅手里吃过亏,她不敢轻易找人看起来和气的谢琳琅了。

张媳妇的手指甲,都快把手心都扎破了。

有人的声音传来,还是自家男人的声音。“你矗在这里做什么呢,你在看别人?”

张媳妇鬼使神差,忽然伸手:‘我想要你背我,我腿走不动了。’

张干部也是看到走过的沈固和谢琳琅,冷笑一声:“你这是打算东施效颦?”

都是夫妻多少年了,一语道破妻子的心思。

张媳妇羞死了,赶紧低着头匆匆走过。

谢琳琅也到了曹菊英的家里,果然如她所料,人家直接大方的砍了一半的熏鹅给自己,还送了两条熏鱼。

非常有特色的食物,谢琳琅后世是吃过这个东西的,只觉得相比后世的熏鹅,此时的少一点那种食品添加剂的味道,更多的是香味,还有嚼劲。

“要是这边也有卖就好了,弄点回去给爹妈也尝尝。”

谢琳琅本来是吐槽的,没想到曹菊英一下看了过来。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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