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万达商行虽然是李旭脑子一热的临时决定,但是涉足商业却是早已经有的打算。
毕竟日后经营维持越来越庞大的基业,光靠四处搜刮是不能长久的,只能作为前期资本原始积累的手段。
到时候随着自己手中的地盘和人口越来越多,就算要抢也没对象了,总不能去抢自己人吧?
所以必须要丰富收入渠道,节流不说,开源却是必须的。
之所以混进官府,获得官面上的身份,除了利用官府的资源和身份获取许多便利这一点,另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可以结识和收拢许多人才为自己所用。
毕竟当山大王可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就算遇到了合适的人才,人家也多半不愿意跟你混。
名声很重要。
只不过最近一直忙于其他事情,也没有合适的机会,所以除了一个还没开始正式营业的“天上人间”之外,这个想法都是被搁置的。
只是今天看到沈一秀,手上正好又有发卖抄没的商铺这桩好事,李旭就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这个决定。
他现在虽然手下人看起来很多,但是都是打打杀杀的,懂商事的人却没有一个。
而沈一秀是他唯一认识的一个商人,而且从几件事上看的出来人品也值得信任,所以李旭就把这事交给他来做。
至于让沈一秀参股,那也是拉拢他的手段。
要想维持长久的关系,交情只是开始,利益才是永恒的。
所以李旭自己当个董事长,让沈一秀当这个商行的二股东和ceo,两人相辅相成,这事才能做成。
沈一秀情绪平复了一点后,很快进入了一个合格的商人身份,拱手请示道:“东家,咱们什么时候去接收这些店铺?这些店铺各个行业都有,有些货物可以长期储存,有些货物却需要及时流转售卖。还有这些店铺原有的人手怎样安置,您这边给个章程。”
李旭看他一本正经,也不好说笑,点点头道:“明天一早你就去接收,衙门这边的手续我来办。我给你派些人手过去帮忙。至于原有的货物如何处理,你做主就行。各家店铺原有的人手,与原东家沾亲带故的一律不要,剩下的你自己甄别着用就行。人手若是不够,你随时找我,我给你安排。”
这基本上就是交给沈一秀自己全权做主,沈一秀心中感动,将那两千两用来入股的银票放在茶几上,更加一丝不苟的行礼后,便要告辞离去,说是明天早上就过来。
李旭叫住他,从袖口掏出一个蝴蝶造型的珍珠银步摇递了过去,说是送给小侄女的礼物。
沈一秀一愣,看着李旭的眼神有点莫名其妙,但是很快就收下了,并说明天带女儿过来谢谢她李大哥。
心中却更加笃定自己好兄弟,新东家对自己的小女儿有想法。
如果说之前沈一秀还有点警惕的话,那么现在随着跟李旭的利益绑定的越来越紧,他的想法也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乐见其成。
当然他不会主动提出这种事情的,但是却愿意给两人创造机会,然后顺其自然。
他再疼爱女儿,那也超脱不了时代的束缚和影响。
若是李旭知道他的想法,心里肯定要大叫夭寿呢。
人家小芙宝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啊,你这当爹的怎么就想着让她嫁人了?
不过沈一秀要是知道李旭的想法,肯定也会不以为然的。
十一岁虽然不大,但是却也不能说太小了。
在这个时代,女子虽然大部分都是十四五岁嫁人的,但是十一二岁的也不是没有。
所以沈一秀的想法才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李旭。
不过这种事沈一秀是不会挑明的,他虽然不会阻止,但是却也要看女儿愿不愿意。
如果是郎有情妾有意那自然是最好了。
不过李旭年纪也不大,生的又这般俊秀,虽然是个武将,但是却也不是个粗野的莽夫,现在又有了偌大的产业,怎么看怎么都是金龟婿的模样。
这样的佳婿,女儿应该会很乐意吧?
……
沈一秀刚走,李旭也没有急着回服务,而是端着茶杯开始琢磨下一步的安排,结果就看见李琴眼睛红红的走了进来。
李旭一愣,放下茶杯,走过去伸手在她脑袋上揉了揉,奇道:“这是谁欺负我们李家大小姐了,真是狗胆包天,你说出来哥哥替你出气。”
李琴抬眼看他,张嘴叫了一声“二哥”,眼泪又簌簌落下。
急的李旭抓耳挠腮,好半天才搞清楚了原委,原来“欺负”自家妹子的那个狗胆包天的人就是自己,一时脸色有些尴尬。
以前说过,李家在县城也是有店铺的,有一家杂货铺还有一家布庄,当然了规模都不大,在县城中也不怎么起眼。
李琴这几日都在忙活着“天上人间”重新开业的事情,一直都在店里忙活着。
只不过准备的差不多的时候,贼军又来了,李旭决定延迟开业。
李琴现在自然也知道自家二哥是新县尉的事情,要忙着守城的事情,根本顾不上酒楼。
再说现在兵荒马乱的,开业了也没啥生意,所以也就听话照做。
今天一大早就听说贼军来了大队人马要攻城,一群女人自然不敢乱跑,都乖乖待在酒楼后院。
结果没过多久,出去买菜准备做饭的厨子陈汉生就带回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说是县尉老爷一箭射死贼军主将,乡勇营趁机出城冲杀,贼军大败。
现在城里都在说县尉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