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这小子真不识相。飞哥,做了他!”一个黑人小弟怂恿道。
“飞哥,看这小子一身行头,臂章上的t,哇撒,地球联盟维和部队。”更有小弟一下道出许乾铭的身份,嘲笑起来:“飞哥你看,吉利服,钢盔,武装带,还要把样子酷毙的长枪,哇撒,腰里还撇着沙鹰哟。啧啧,我们好怕怕啊!”[
“哈哈哈!”四周围上来的飞车党徒大笑起来,纷纷拍打着手中的武器,或枪或刀,一副俨然不把一个落单的军人放在眼里的表情。打涅盘他们也不相信,许乾铭一个人可以打赢他们十几个,哪怕许乾铭是个正牌军人。
“小子,识相的放下武器,把女人给我,待哥几个玩够了,如果她还没涅盘就还给你。”尔朱丑奴带着玩味地看着许乾铭身后瑟瑟发抖的女人,他笑了,他突然发现,此刻的心也如同黄『毛』刚才在车上喧嚣的那样:“哦耶,我爱逻萨,混『乱』的逻萨!”
“让开,不然打爆你的头!”许乾铭可不是好捏的柿子,冷不丁地拔出沙鹰,哗啦一声打开保险,黑洞洞的枪口直指尔朱丑奴眉心,那速度快得让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开玩笑,要是拔枪都能让这些混混都能反应过来,那许乾铭怎么可能称得上是军人?称得上临时编入联合国部队的华国陆军精锐准特种军团ql集团军士兵呢?要不是不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招惹是非,耽误行程,就算尔朱丑奴有几条命,在这一瞬间,都不够杀。许乾铭对这种人渣可是没有好感,不过,对于急切想要回家的他,不得已忍下一口恶气。
在被许乾铭轻易枪杀了一个试图偷袭自己的飞车党徒后。枪口,又在一瞬间指着尔朱丑奴眉心,这让上一刻还想拔枪偷袭的尔朱丑奴心里一下冷到了极点,欺软怕硬这时任何时代痞子们的特『性』,何况他们还是在这个以强者为尊的混『乱』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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