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上本来应该是很热闹的,更何况还有一个叽叽咋咋的侯三一直在旁边说个不停,可是络腮胡却什么都不听进去,他小心的观察着一边坐着的甄谨,死死的缩着眉头。
好的酒水应该绵长醇香,细腻温润。这样好的酒水,怕是千金难求,自然是不会出现在这样的路边小摊上的。眼前的酒水看似清澈,可是喝下去,却辛辣的狠,似要把人的心肝脾肺肾都呛出来一般。就是到了肚子里面,也不给你个安生,依然张牙舞爪的在肚子里翻腾着,就像着火一般。
“怎么?”见甄谨表情不对,侯三还以为他是喝不惯这样辛辣的酒水,就赶忙在一边解释道“呵呵,甄小兄弟不要见怪,这样的穷乡僻壤里自然是找不到什么好酒的,等出去之后啊,我一定请你去万花楼好好地搓一顿。叫上一壶杏花春,在叫几个春水一般的女子作陪,那滋味.......”
虽然侯三形容的很动情,可是甄谨却是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他闷下了酒碗中剩下不多的酒水,然后看着空这的酒碗,轻轻地问了句店家“这是漠北的烧刀子吧,不知道老板从哪里得到的呢?这酒虽辣,可是还不够冲,里面怕是被人参了水。”
听到甄谨说这话,侯三觉得面子挂不住了,毕竟非要到这家店来休息的是自己。若出了什么问题,岂不是自己没有眼光?更何况还是在自己一心想要奉承的甄谨面前丢了面子,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想着,侯三的心里越加的不平。在加上和络腮胡刚刚的又干了一仗,现在心里的火还大的很。当即。侯三的就拍案而起,非要好好地教训一下,这个黑了心肠的奸商老板不可。还好甄谨及时拉住了他,要不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烧刀子以其度数极高,遇火则烧;味极浓烈,入口如烧红之刀刃。吞入腹中犹如滚烫之火焰而得名算不上。这酒水倒是多金贵,也算不上多难酿造,可是最让人忘不掉的,还是那仿佛能刺入人灵魂中的浓烈。
“客官真是好眼光啊,前两天北方的商人路过这里,我见这酒便宜。就埋了两车。”店老板尴尬的笑了笑,像边上缩了缩。躲开侯三的目光。然后又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不过这酒水的味道太过极端了,并不能够得到人们的喜欢,我便掺了些水。不过这酒实在太浓了,就是掺水了,味道也还是过重了。若是客官喜欢。小的在去给你拿壶酒来可好?”
“还不滚的去,话这么多。”侯三哟唧唧歪歪的骂了几句,愤怒的把碗中的酒水往外面一泼。
络腮胡倒是难得的沉默了一会。他拿起酒,浅浅的抿了,果然热辣。若是第一次喝,恐怕只会觉的不适,哪里还会有力气去察觉什么浓啊,淡的。在细看甄谨,若是说他只是个种田的江湖浪荡子,可是那通身的气度有实在是不符合。
“你是为了什么?我是为了妻子,而他......”络腮胡指了指一边还在骂骂咧咧的侯三“他是为了名利,可是你呢?你是为了什么?”
“我?”甄谨沉思了一会,然后重新给自己倒了一碗,老板新递过来的未掺过水酒。这酒果然更加辛辣,就像沙漠上的飓风,夹杂着砂石,在自己的心里奔跑这,轰鸣这。恍惚间,甄谨似乎又看见了大漠的黄沙,还有那个在黄沙中笑立的女子“大概是因为一个女人吧。”
听了甄谨的话,络腮胡倒是愣了愣。他原本以为,甄谨必然会说出什么为了天下大义的,没想到他的理由居然简单成这个样子。为了女子而去改变自己,加入到这个组织中,似乎格调太低了。
不过就算是为了个女子,又有何不可?这时候,络腮胡才抛开之前的猜疑,重新的看着甄谨。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本是任情任性的青年,情之所至,虽千万人吾往矣,有何不可!
想到这里,络腮胡哈哈大笑,然后轻轻地拍了拍甄谨的肩膀“好小子,有气度,我喜欢你,不过你为的是什么样的女子呢?我见你的气度,不像是个为一般女子动心的,顾心中有几分好奇。”
“她啊。”甄谨仔细的想了想,然后举起手中的酒碗,淡淡的“她就像是这酒,看起来清清淡淡的。可是只要一口,就可以辣的人眼泪都要出来了,可是即使是这样,却还是还是叫人忘不掉它的味道。”
自己为什么会轻易的相信,这样的一个红口白牙的小女娃呢?甚至愿意把自己的未来都压在她的身上,自己并不是什么轻信的人,可是在面对朝凤的时候,自己总是忍不住就把自己全盘交付出去了。
被朝凤看着的时候,就好像被人扒光了,扔到最热闹的集市一样。什么秘密都藏不住,不论自己之前是如何用名利,权势的外衣来遮掩自己,可是在她的面前,自己好像怎么藏都会被她看破一样,真是可怕的女人啊。
看着碗中的烧刀子,甄谨的思绪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她还好吗?漠北的风沙这么大,那样娇嫩的,犹如花瓣一般柔软的肌肤如何抵御的住。不过如果是她的话,应该不需要自己担心吧,毕竟这样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外皮下,可是有着比刀子还要锋利的心。
“哈哈,英雄难过美人关。看来我们的甄小兄弟是动了春心了啊,想必定是爱那女子爱的深沉的。”侯三本就不是什么甘于忍受寂寞的人,见这边说的热闹自然凑了过来,却刚好听见甄谨在说什么女子的,便笑嘻嘻的过来插嘴。
“爱?”甄谨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