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警事现场苏乐张贵福>第134章 杨辉开枪

我带着那把匕首去了华庭小区两次。那把匕首很长,我把它放到双肩包里背在肩上。我看到那个男的开车过来,把车停在楼梯口,吹着口哨上楼去,满脸的无耻表露无遗。

我把牙咬的嘎巴响,等那个男人上楼以后,我就从绿化带的后面出来。第一次我走到楼梯口就回去了。第二次我上了电梯,到了五楼,掏出来钥匙,可是我没有勇气插进锁孔。

在公园见面的时候,那个女人把我骂了一顿。

“我真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窝囊废,那个男人睡你老婆的时候可是没有害怕,你不杀了他们,你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我沉默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理由:

“我看那个男的挺强壮的,如果我开门的时候发出声响被他们听到,即使我有刀,可能也打不过他们。”

“你要有和他们拼命的决心才行。”

“我不是怕死,我早就不想活了。可如果我死了,还是无法杀死他们,那就麻烦啦。”

又过了一周,那个女的对我说:

“如果给你一把枪,你敢杀死他们吗?”

“枪?你怎么会有枪?”

“这你不用管,用完后你还给我就行。”

“是很长的那种猎枪吧,不行,我没办法拿着在大街上走。”

“不,是一把手枪。”

“真的?”

“是真的!”

那一次我没有答应她用枪去杀人。又过了两周,我看到吴清香和那个男人肩并肩亲昵的在街上走着,我气坏了。以前他们如果偷偷摸摸的干那事儿,我还能忍受。可现在他们竟然明目张胆的一起逛街,这样下去我的邻居、我的亲朋好友都会知道这件事,这叫我和孩子今后怎么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杀死他们。

“把枪给我吧,我去杀了他们。”

“你确定这次不会临场逃脱?”

“不会,我考虑好了,不杀死他们,我无法平静的生活下去。”

第二周她真的拿来一把手枪,装在一个收口的布袋子里。我没见过枪,更没有开过枪。我去网吧里查了一些资料,回家后把枪里的子弹拆下来数了数,一共有10发子弹。

我带着那把枪去了山里,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试了试。第一次开枪时,枪从我的手里飞了出去,滚到了山沟里。我费了很大的力气和很长的时间才找回那把枪。

第二次开枪的时候就好多了,我双手用力的握住枪柄,瞄准前面的大树,随着一声巨响,子弹顺利的射入树干。我不放心,又试射了两次,直到我能掌握射击的技巧。

我和她是每周一见面,10号那天的前一天正好是周一。见面的时候她对我说:

“你今天看起来有点不一样,好像自信了很多。”

“我已经练习了射击,掌握了射击的技巧。有枪的感觉真好,我觉得现在自己可以轻易的杀掉那对狗男女。枪,是一种绝对权力,不管你多么强壮,不管你多么富有,不管你是多大的官,在一把小小的枪面前,你什么都不是。”

“看来你不仅仅是变的自信了,而且还懂了很多道理。”

“当你手握枪的时候,就什么都懂了,枪所能给你的是一种脱变的力量。”

“既然你有了枪,那你就赶紧行动呀!”那个女的催促我。

“明天,就在明天。明天就是那对狗男女的死期。”我望着眼前的中江塔,眼中冒出愤怒的火。

10号那天我做好了一切准备,我把枪放在双肩包里,穿上新买的那双鞋,把手套放在口袋里,穿上那件有帽子的外套。那天我为了给自己壮胆,就多买了一瓶酒,打算上楼前把酒喝下去,借着酒劲杀掉那对狗男女。

那天男的去的有些晚,我坐在绿化带里紧张的等待着。由于紧张我就拿出酒来慢慢的喝着,可是喝着喝着我就喝的有点多了。等看到那个男的上楼去,我站起来想跟上去,却发现自己走路已经不稳当了。

我当时的头脑还算清醒,感觉如果那天上去的话,也许开枪打不中那两个人。也许我的潜意识里害怕了,我没有上楼,而是选择了快速离开。

后来我从吴清香那里知道了那个男人叫丁鹏,知道他已经被人杀死,我高兴的不得了。我当时想这个叫丁鹏的肯定不是个好东西,竟然这么多人想杀他。可惜了,如果我那天不喝多,也许我就成了英雄。

被你们带到这里问话的时候,我没有敢说枪的事,只说想去砍死他们。我知道如果说了自己有枪,可能就出不去啦。

放我出去的时候正好是周一,那天下午我带上枪又去了公园。

“这把枪还给你吧,现在没用了。”

“没用了?那个吴清香还没死呢!”那个女的很生气。

“杀不杀她无所谓了。”

“你还想和她重归于好?”

“不想,但我觉得没必要杀她了。”

“没必要?吴清香才是整件事的罪魁祸首,绝不能让她活着。”

“她是罪魁祸首?”

“是她勾引了丁鹏,才造成你的家庭破裂,给你戴上绿帽子,让你变成酒鬼,让你丢掉工作。”

我被她骂了一通,觉得她说的也有道理,我这一生确实都被吴清香害惨。那个时候我已经打算和吴清香离婚,带着孩子回老家。我打定主意,彻底戒酒,忘掉以前的一切从新开始我的生活。所以我不可能再答应那个女人去杀吴清香,我告诉她:

“我不会再杀吴清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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