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网络游戏>网游之召唤师>职业介绍第二章 黑暗突袭者

脑袋空空如也,接下来的战斗留到明天把,今天晚上再来介绍一个职业。

击龙的第二期职业介绍,第二个介绍的职业是躲藏在黑暗中的杀手——暗黑突袭者!

职业介绍——

在大陆西部暴风平原和雪龙山脉交界处的山谷中,坐落着一个叫鬼影洞的地方。洞里有着一份不可思议的力量。同时里面堆了许多为了得到这份力量闯入的冒险者尸体,此时一位年轻的刺客,在无意之间来到该处,这位年轻人带着自己的好奇心不断前进,在洞里无数怪物向他扑出,可他还不退缩,勇敢的迎上去,随着自己的步伐向洞里大步向前。可在他面前等待着他的是无尽的黑暗,在黑暗之中他听不到自己声音,看不到眼前的一切,可以说一切感官都被剥夺了,可就在这如同死了一般的情况下这位年轻的刺客用他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了这片的黑暗,同时还将这片黑暗化作自己的力量成为一名令人闻风丧胆存在,他黑暗的代言人!他的黑夜的死神!他就是黑暗突袭者!

黑暗突袭者,与黑暗签下契约的黑暗突袭者,可以自由操控黑暗的力量,将对手玩弄于股掌之间,他将这股无穷无尽的黑暗力量带上了战场,在看上平静夜晚上演着一场场,令人胆寒的杀戮表演。

黑暗突袭者是一名非常恐怖的刺客,一个强大的黑暗突袭者可以再战场来去自如,将对手生命玩弄于股掌之间,他的存在绝对是对方所有人的噩梦,黑暗突袭者有着很强的切入能力,在乱战之中取上将首级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灵活身手往往让对手痛苦不堪,在对付对方法师团或是牧师团这样的多人组成的团队时有着三个aoe技能的他,可以对这些团队造成巨大的伤害。

现在来介绍一下技能——

黑暗契约(被动技能):黑暗突袭者与黑暗签下契约获得黑暗的庇护,只要他躲入障碍阴影处或是草丛之类的地方2秒后会自动进入隐身状态,如果没有反影技能的话这辈子都别想找到他,由于是被动效果所以没有消耗,不过移动的话这会现身,同时黑暗会赐予他力量,在夜晚战斗的时候黑暗突袭者的全属性获得提升,所以和他在夜晚战斗绝对是找死。

黑暗戒律(被动技能):黑暗突袭者每次的技能伤害会增加造成8的额外魔法伤害,不过对同一目标在12秒内只会生效一次,同时黑暗突袭者每次物理近战攻击会在6秒内恢复若干点生命值。对玩家发起的打击将会使此效果将会变成4倍,不过四倍效果对同一目标在12秒内也只会生效一次。

黑暗手里剑:黑暗突袭者丢出一把附加了黑暗能量的手里剑,对目标造成物理伤害的同时进入短暂的诅咒状态,命中的对手会全属性下降20,这是黑暗突袭者的灵魂技能,在起手时先来上一下,削弱对方属性的同时增加自己击杀能力,同时超短的技能cd,让自己输出得到了保证。

黑暗印记:黑暗突袭者为自己的武器附上一层黑暗能量,攻击到目标的同时附加额外的魔法伤害,并标记目标6秒。当黑暗突袭者对被附加了印记的单位进行近战攻击时,印记会触发并消耗,恢复黑暗突袭者造成伤害的8的气血和魔法,这招技能可以配合第一招使用为自己输出保证伤害。

黑暗光幕:黑暗突袭者召唤一片黑暗到自己作为,黑暗将持续数秒。当黑暗突袭者处于技能作用范围内的时候,他会进入潜行状态,并且激活黑暗契约技能,并且他的物防和魔防获得一定的提高。攻击或施法将使黑暗突袭者短暂地现身。被烟幕所笼罩的敌人,会被剥夺视野同时被减速,这时一个非常灵巧暗杀,让对方还不知道咋回事就是已经命丧黄泉。

黑暗之池:黑暗突袭者在自己脚下召唤出一片黑暗领域,自己潜伏进入维持5秒,在进入这个状态下的黑暗突袭者会对黑暗之池上方的所有敌人造成暗属性魔法伤害,并且减速,同时在技能维持期间他无法被选为目标。这个技能变相的无敌技能,在保证自身生存的,同时在面对敌方的围殴,在轻松逃脱的同时造成不俗的伤害,是追杀和反杀的关键。

暗之潮汐:黑暗突袭者洒出一排特制的飞刀,对周围所有敌人造成物理伤害,同时飞弹上附带特殊毒药,被命中对手会受到黑暗之毒受持续伤害,同时自身下一次普通攻击,会获得伤害吸收效果,再没血的时候用一下快速恢复血量,由于这个职业本身伤害就很高,所有恢复的血量也较为可观。

影网术:黑暗突袭者制造出一个魔法蜘蛛网后丢出,缠住一名对手使其无法动弹,这是一个非常好用抓人技能,被抓住的人,就的算算自己还能活多久了。

黑暗之刃,被动:黑暗突袭者从背后或是隐身时突然发动的攻击,会对目标造成额外20的伤害,主动:黑暗突袭者挥动武器对目标敌人造成物理伤害,并减少目标的移动速度,由于这个减少移动效果的维持时间较长,所有中招之后想跳就有点困难了。

黑暗侵蚀:黑暗突袭者在指定目标区域召唤一股黑暗能量,吞噬周围所有单位,被侵蚀目标所受伤害按百分比的计算,维持五秒,五秒后这股黑暗能量会爆炸,对范围内的对手造成巨大魔法伤害,同时进入残废状态。这时一个非常恐怖的瞬间爆发技能,再发动一瞬间就等于宣告了对手的死亡。

总结:黑暗突袭者的战斗力很强,一个操作好的黑暗突袭者可以完全


状态提示:职业介绍第二章 黑暗突袭者--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