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8章 废两改元
“从目前所铸之银元来看,主要单位有一两与七钱二分两种。前者是渊源于银两制度,后者是模仿流入的外国银元,究竟以何者为标准,一直意见纷呈。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军机处曾电询各省督抚对于银元单位的意见,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均电复照旧(维持七钱二分的重量),不必改铸。光绪三十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却又极力主张银元应以一两为单位……从其时起,一直处于争论当中,前两日总理办公会上,也有不同意见。”
“在座诸位,何人主一两?何人主七钱二分?”略一发问,众人纷纷表态,除民政部总长岑春煊、司法部总长许世英外,基本都赞同七钱二分。
秦时竹问道:“请岑总长谈谈理由。”
“禀大总统、总理,关于银元单位讨论,自前清以来,我一直参与,期间曾也一度动摇、反复。我认为以前各省所铸七钱二分重的银元是仿照墨西哥银元之重量,专为在各通商口岸抵制外国银元之用,本属权宜之计。如元在市场上己占优势,如自铸银元仍仿照其重量,加之我国铸币品质不如外国,恐更不能与之对抗。且中国一切赋税,均以两、钱、分、厘计算,若改两为元,实难折算。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就银元本位和成色问题又征询各省督抚意见,当时主张用一两的有十一省,主张用七钱二分的共八省,可见意见颇不一致。为保持国权,我倾向于用一两银元……”
“财政部是何理由?”
梁士怡不慌不忙地回答:“理由有三:第一,外国银元既然已是我国货币之大宗,人民使用相当娴熟。要铸造新币,不得不顺应潮流、体恤民情,重一两的银元各省不是没有铸造过,但流通大成问题,不可再重蹈覆辙;第二,无论两(元)本位,皆不涉及国权。主张两本位者,或以主权立论。但我看来,主权之行于货币,在有不用外币之实力,不在矫外币之重量,扰国内之物价以构之。且度量衡各自有法,计两乃衡法,货币则有自环法,混衡法于环法。比附无理,而民生日用,实受其弊。方才已经声明,我国本无银元,惯用银锭、碎银。一切银元都是仿效外国铸造,既然在外型上已仿照西洋,为何还要在重量上斤斤计较?第三,已有成例。不妨萧规曹随。宣统二年四月清廷颁定《币制则例》,已规定以七钱二分为本位,定为国币,主张废除银两制度,并确定成色,停止各省自由铸造,拟将铸币权,统一收归中央。宣统三年(1911)五月宁、鄂两厂开始铸造新式大清银币。定期十月发行,虽因辛亥革命而中断,但某以为可行。《币制则例》虽是前朝旧法,却不无新意,现不妨用之。”
众皆点头称是,岑春煊也不恼,想必这些意见他也是熟知的,秦时竹笑了:“观方才之表决。似乎支持七钱二分占绝大多数。竹有一条建议,可令两全其美。倘若我们废两改元。以七钱二分为货币标准单位,今后一切数目计算都以元为单位岂不很好?一来顺应目前形势,二来无丧失国权之虞。”
废两改元?梁士怡眼前一亮,这可是他梦寐以求多年的事情。
岑春煊听到这个提议后,也有些发愣,随即又笑了起来,葛洪义仔细观察了一下与会众人的神情,发现张謇和周学熙地表情较为尴尬,便轻轻捅了秦时竹一下,小声说道:“情况有些古怪啊!”
果然,围绕废两改元的争议,内阁成员的表态就不如刚才那么一边倒了,梁士怡是坚决的支持派,岑春煊也支持,但张謇和周学熙却表示了反对,外交总长陆征祥也表示反对,但他反对的理由却是:“前清大量外债、赔款都是以银两计算,若是变两为元,势必引起纠纷,如果因此而造成外交摩擦便得不偿失。目前正处在我国极力争取各大列强承认的微妙时期,最好不要节外生枝。”
秦时竹心里很清楚,阻挠废两改元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势力颇为雄厚的旧式金融业者——钱业地反对,却是最大的阻力。钱业之所以极力主张用银的原因,恰恰是因为经济利益,是为了贪图一毫二丝五的利益——以钱庄为例,存银有息,存元无息,如果存入一万大洋,须按当日洋厘折算成银两数,如当日洋厘行情为734125(洋厘行情指银元和银两间的折算率,一般每一元可折算银两七钱三分以上,数字中的73指七钱三分,4指四厘,后面125是八进位跳动,如四厘一为4125,四厘二为425,四厘三为4375,依此类推。上海当时有专门的洋厘行情,分上午、下午两次挂牌,指导金融风向,由于行情总是在七钱三分左右,所以前面的73通常略过不提,单就后面挂牌,如当日行情为五厘三,实际上说地是735375,即一银元可兑换银两七钱三分五厘三毫七丝五)则应合银七千三百四十一两二钱五分,但钱庄要把125抹去核算,只记七千三百四十两。至提取时,则按提取当日的洋厘核算,并不减去125,如提取日的洋厘行情仍按734125核算,原存七千三百四十两(系一万元),只能提出9998元,一出一入,钱业即获得两元的好处。如果交情稍浅,中间抵扣甚至照25(二毫五丝)核算,那就折耗更大。
单从一笔交易而言,这万分之二的损耗还不严重,似乎没什么大不了地,但这却是钱庄业的一个重要利润来源――他们年过手数额过亿,一年光这一种操作的利润就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