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档案记载。前清户部银行(大清银行)前后累计总共发行纸币12亿7千万以上,交通银行发行在1亿 0万以上。民国以后,人民银行开办以来,发行纸币甚广,由于信誉昭著、分行广泛,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以上诸银行之纸币,由于注重保证,信誉良好且有资本庞大。基本无虞,唯各地钱庄、铜钱店所出之各种银钱票、各省官银钱局发行之纸币殊为堪忧。此等纸币发行,既无限额又无一定准备,滥发结果,充斥市面,因供求发生动荡,随时可能发生挤兑,甚至因发行机构倒闭而成废纸。清廷于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曾颁布通用银钱章程。规定嗣后银钱行号未发行纸币者不得发行,己发行者逐渐收回,并严格规定发行准备,随时予以抽查。宣统二年,为进一步统一纸币。又颁发兑换纸币则例十九条,明确规定发行纸币之权属于中央,一切发行兑换事务统归大清银行办理,所有宫商银钱行号。一概不准擅自发行纸币。奈何风雨飘摇,纸面看来诚极为美,实际却不得执行,辛亥以后,各地为维持本省地位、充作军饷,更是胡乱发钞,南京临时政府曾发1万万军用钞票,却无一分钱准备。到目前尚未收缴干净。
秦时竹抬起头来:“方才我看了财政部的资料,虽然繁杂,但大意却是两个,第一,各国在我国设立银行,发行钞票,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第二,我国不懂发纸币究竟如何操作。各地以为生财之道纷纷滥发……”
“总统所言极是。纸币发行较之银、铜货币发行更为混乱。”梁士怡皱着眉头一一道来:“各外国银行的纸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不仅使国内币制更加紊乱。而且严重影响了各地的金融物价。例如外钞势力最大的‘港纸’,在广东市场上一时竟处于主币地地位,我是粤人,素知广东的金融物价、人民生活莫不受其严重影响。然各列强久已发钞,一概停用未免不太现实,也不容易做到……不过,某些舆论认为外国以毫无价值之纸币换取我国货真价实之商品地论调,却是我不敢苟同的,这是对纸币的误解,别国可以用纸币购买我国货物,我们同样也可以买他们的。”
张謇补充道:“也不能光认为列强是空手套白狼,他们的金融理论和制度比我们完备的多,所发行地纸币也比我们有准备的多,光是发钞准备金一项就远胜过于我,我在苏省二十年,几乎没听过外国银行有停兑或倒闭地传闻,上海等各处通商口岸,人们甚至更愿意相信外国纸币……不过,不管怎么说,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肆意发行纸币,侵犯我主权,危害我社会经济,终究是令人不快地事情。”
“打铁先需自身硬,欲使人民拒用外国纸币,光靠一纸空文无济于事,反而会引发外交危机。”周学熙接过话茬,“首先我本国纸币必须争气,倘若我国货币信誉昭著、兑换方便,人民必喜用本国之物。这等道理,不仅商品如此,货币也是如此。”
“人民银行所发人民币素有威信,不如就以此为我国之纸币。”岑春煊建议道,“我听说西洋各国都只有一种纸币,法国即是法郎,美国即是美元,英国即是英镑,只有我国林林总总居然有上百种货币,岂非滑天下之大稽?不如仿效人民币溢价回收北疆各处纸币之先例,逐次回收各地纸币,先期统一我国纸币,然后才谈得上抵制外币。”
众人又是议论纷纷,大体说来都是不赞同各地、各行有纸币发行权的,既然前面已经将铸造银元之权收归中央,纸币作为信用货币之权就更应该收归中央。
秦时竹也琢磨了半天,便将自己地意见和盘托出:“诸位的意见和我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货币之铸造、发行权应该掌握在中央之手,任何银行、地方等不能有所逾越。方才我看财政部地资料,也说大清银行是代国家发行纸币。今后,我们要将这个‘代’字去掉,专门成立银行进行货币发行,我主张设立中央银行。主要承担两个使命:第一,专属发行货币、债券,根据市场确定指导利率,统筹金融市场;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银行专门发行新货币,称之为‘华元’或‘中国元’比较适宜,所有货币无论银元、纸币,都需注明‘中央银行’字样,为防止不正当竞争。中央银行本身不参与吸收存款、放贷等日常业务。其余各行,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人民银行都取消货币发行权,已经发行之货币一律按市价兑换成新货币,在具体操作上可由商业银行先行承兑,然后由中央银行中承兑。
第二块内容是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银行负经理国库,监督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募集国内外债之责。内容有二,其一为存款保证金制度,凡是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必须缴纳一部分比例存入中央银行,不计息,单纯用作对各行存款之保证,将来一旦发生挤兑,尚有国家信用和准备金可以救济一二。在日常经营中,也可为各商业银行提供短期拆借和专项借款,利息可略低于市场;其二为再贴现制度,即以国家信用保证各票据的顺利流通。防止恶意票据。
总之,中央银行是一个不经营具体业务,专门负责国策的银行。”
众人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华元”比“中国元”顺口,也与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