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穿越修仙之七妹有点猛>第162章 杜凛番外 -前篇

自小,便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可我小心翼翼的包裹着自己,守护着小小的秘密,不让他们知道。

小伙伴们会指着天空说:“看,太阳是红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好漂亮,秋高气爽,感觉特别舒服,最喜欢蓝天白云啦。”

一起玩的堂哥堂姐会显摆自己穿的衣服。

“看,天/朝红,颜色极正,好漂亮。长大了,我要像慕华真人一样,美貌得整个宗门的人都羡慕,都崇拜我。”二堂姐穿着裙子,转着圈,欢快得像小鹿。

“咱们杜家人,最好穿白衣,fēng_liú倜傥,高洁无双。”四堂哥着白衣,执折扇,如是说。

白色,蓝色,红色,这些,都是什么呀!在我眼中,只有白色,黑色,灰色,明暗度不一样的灰色。都是灰色,怎么明亮一点的灰色就好看?暗暗的灰色就不好看呢?都是灰蒙蒙的呀,没什么大区别。

我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不可自拔。会看错颜色,会认错人,真的赖我吗?

“那么黑的人,放到哪里都鹤立鸡群,怎么可能认错?”

小伙伴说得如此信誓旦旦,如此有理,我竟无言以对。或许,我本来就不该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吧,因为我是如此特殊,却不敢对人言。

每当我孤零零的躲在一旁的时候,娘总会摸摸我的头,揽我入怀。娘的感觉温暖,柔软,令人陶醉。

“羞羞羞,总躲在女人怀里,不是男子汉大丈夫。”二堂姐每次见到娘抱我,就会用手指划着小脸蛋,嘲笑我。

四五岁的我,不再腻在娘的身边。

“小鬼,你再往这边一点,小心掉到坑里面。”穿着黑衣的少年单手把小小的我抱了起来,放到一边。黑色啊,纯正的黑色,也是我生命中唯二不会认错的颜色之一。

“怎么一个人孤零零的待着?要不要跟着我?我那还缺个助手。”那少年笑得很开心,一笑,俩颗虎牙都露了出来,牙白白的。

我行吗?他会不会也想旁人那样嫌弃我?我不语。

“哈哈,小鬼,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啦。走!爷的傀儡刚做出一个了,怎么都不满意。”少年讨厌,伸手呼噜我的头发,一定乱成了鸡窝。太讨厌啦,我们老杜家,最注重仪容仪表的!没等我开口嫌弃他,他伸出了手,那手修长,有力,温暖,干燥,他掌心传过来的暖意,让我的话在舌尖上打转,怎么都吐不出来。

喜欢叫我小鬼,喜欢自称爷的家伙,原来叫林若斌,他总暗搓搓的偷偷去看个漂亮女修,年轻的女孩子,青春,活泼,可惜,我不光认不准颜色,还有点认不准人。管他呢,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还是喜欢娘那样的,火爆起来敢抡剑和爹爹干架,胸大细腰的女孩子。将来,我要长得高高大大的,长得人见人爱的,好八抬大轿娶了娘亲。

娘说了,一定会等我的。

“小鬼,来,帮我把这个拿来,对对对,还有那边的炼器材料。”少年总是支使我干这干那的,把我支使都团团转,然后他会看着我坏笑。再后来,黑衣剑修总来找他,管他叫林师弟如何如何的。我悄悄去打听了一下,这个……混蛋,仗着长了一张娃娃脸,就这么蒙骗爷。丫都一百多岁的人啦,总装小年轻。

可我真的挺喜欢他的,他会指着天上的星星,给我讲天马、天龙、仙女、凤凰、白鸟的星座故事,故事里的女主角叫雅典娜。那女主角一定是上辈子欠了人家的,每次都被人弄个半死,然后名为五小强的家伙们去救她。话说,身为三十三重天转世的大罗金仙转世,不该牛逼哄哄,逮谁虐谁吗?

他讲的故事里还有猴子星人,长得呀和我们一样,只不过有尾巴。看到满月的时候,会变成无脑大猩猩,愤怒的时候,会像老祖一样,厉害得可以打败像爹爹那样的人。

别人的故事都没他讲的有趣。

他的故事有趣,做出的东西更有趣,摆阵我不懂,可他搞的傀儡术,他讲的炼器,都迷人,让我深陷其中。

“天道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他摆弄着手中傀儡,那些齿轮零件,让我如痴如醉。没错,天道给了我一扇窗,明亮,足足比门还要宽广的窗户。

发明创造,创造发明。

“懒人才懂得生活,懒人才会为了让自己懒得有理,懒得不降低生活质量,而去动脑筋创造方便的法术,方便的法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被娘耳提面命的,一定要称他为林师叔了。

“天才的创想,来源于生活,高源于生活。乔帮主教导我们,苹果要咬一口才知道好吃不好吃。”他推崇一位名叫乔布斯的凡人界帮主,说他是世界上最最伟大的人。

切,他就吹吧,欺负爷小,才十岁是不是,爷再孤落寡闻,也晓得凡人界没这么厉害的人。

那年,爷十五岁,他坚定的走了,赶赴战场,爹娘也走了,很多年之后,只有爹回来了,混身是伤,满面沧桑,总望着娘留下那把断剑流泪。

又一年春去秋来,爹扔了断剑,说:“凛儿,你娘走了,爹就剩下你了。”

想林若斌这混蛋,爷开始学他说话,学他行为做事,捡起他留下的东西,开始摆弄,仿佛爷这样做了,他就还在爷的身畔。

二十岁,爷情窦初开,坠入了爱河,她哭,便逗她笑,她没灵根,用不了“纸鹤传书”,爷想办法,造通信牌子,因为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娘当年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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