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灵山,我的家乡,亦是族中密地,我们幻狐一族自上古诞生之日起,便住在此地,从不曾变迁过。听族中的长老爷爷说,咱们幻狐一族,当年是跟着三十三重天不晓得哪重天的帝尊打过江山的。
当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咱们幻狐追随帝尊的嫡系老祖宗们都进了帝尊的乾坤小世界,随着帝尊渡劫升仙去,从此过上了神仙日子。
小时候,阿狸就想着,要是赶上当年,是不是我这种战斗废材也能升仙呢。可惜,没有如果。可宗中的占卜爷爷说过“阿狸,你颇有气运,等你度过化形礼之后,入东华,等机缘。”
幻狐一族,从来不是战斗妖族,唯独对幻术一途,得天独厚。
漫无目的,阿狸我化形成功之后,便背上行囊,来到了人生地不熟的东华。乱花渐欲迷人眼,这里,和火灵山完全不同,有城镇,有宗门,有凡人,也有修士,尊道统的修士。女孩子们都好漂亮,穿的衣服也好看,戴的饰品也别致,阿狸好羡慕。原来东华的人间界的女孩子一要看脸蛋,二要看身材,阿狸也想幻化出这种人形,而不是现在这种短胳膊短腿的粉嫩小娃儿形象。
“你这小娃儿,当真可爱,来,给你个饼子吃。”鹿港的大娘是好人,慈眉善目,见我盯着她家货篮发呆,竟从里面摸出了张散发着香甜气味的麻酱饼。里面一定放了不少糖吧,甜甜的,入口很有嚼劲儿。
好喜欢这里的人类啊!都对阿狸很友善,要是阿狸有个家,一定要邀请她们来家里做客。可是,阿狸没钱,是的,一文铜钱都没有,经过我这么长时间的观察,鹿港的人类都是用这种金属来换取各种各样东西的。没钱,便住不了店,找不到房子。
算是天可见怜嘛,阿狸我居然在不远处的青青山庙堂下,寻得了一处好地方。之前,这里肯定是有高人居住过的吧,万幸的是,他下的禁制都是幻术。防得住旁人,怎么防得住阿狸我呢?
这地方好宽广,格局还好,比阿狸在鹿港看到过的最大的宅院都要大上许多呢。唯一的缺点就是,还没搬进来多久,外面的和尚都跑了,被一群山贼打跑的。为首的叫刀大王,听着很厉害的样子,可他胆子小,经不起吓唬,不过是小小的展示了一下手段,他便尊称我的前辈,时不时的跑来请安。
洞府好大,还有好多阿狸不晓得的秘密地方。探索了三年,居然让阿狸发现了不少好东西,阵法,禁制,宝物,以及一头巨大的傀儡狼,还有操纵之法。
或许现在阿狸已经有了自保之力了吧。要不要请鹿港的女孩子们来家里做客呢?这个问题,阿狸想了好久,终于有一天,阿狸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呢?邀请她们过来,大家一起做朋友,还能观摩她们言谈话语,身材比例,样貌特征什么的,阿狸我真的是太聪明啦!
事实证明,占卜爷爷的话是如此正确--阿狸我的机缘,在东华。
离火凤族,上古遗脉,神兽的血脉,对于阿狸来讲,简直……不能想象。追随强者,追随大气运者,向来是幻狐一族的生命本能,尤其,这位仙子姐姐,长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的,年纪轻轻,便有筑基修为。
阿狸我有决断,当即便定下契约,再然后,阿狸我后悔得都想去撞墙。仙子姐姐居然是个男修,男修也就算了,对着这张魅惑众生的脸,顿顿多吃俩碗饭。可仙子姐姐的师弟,他的气运之相比仙子姐姐还要明显……
人类常说要抱好大腿,可阿狸后悔,若是再晚是一时三刻,我就能抱上金大腿,而不是银大腿!
跟着美男主子在凌霄的生活真幸福,天天能去鸣凤峰观摩,可为二次化形做准备。可是,在这里,阿狸我发现了个讨厌的家伙,长得人模狗样,却有一双桃花眼的家伙。
他居然还跑去找夏家姐姐的麻烦,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阿狸,别否认,你们幻狐能幻境入梦,是种族天赋。皮鞭蜡烛轮流上,小皮鞭piapiapia,别给我用漂亮妞儿形象,剑庐当中随便选一个,给我在梦中好好虐他!”这话阿狸我记得清清楚楚,当即执行。
幻境入梦,说起来好听,的确是幻狐的种族天赋,可事实上,阿狸也不晓得桃花眼小子最后看见的是什么。以至于后面他总追着夏家姐姐叫七哥,阿狸我都觉得气闷……
日子久了,阿狸我居然发现,有那个穿白衣的作死二世祖也挺好。有他在,阿狸我的存在感几乎微乎其微,去鸣凤峰的时候,谁也不会刻意防着这么可爱的狐狸,倒是看见好几次,温卿卿抡着火鞭子追得那二货满宗乱跑,不得安生。
美男主子是喜欢夏家姐姐,别说阿狸眼拙,阿狸我的心和明镜一般。不喜欢,能偷偷摸摸站在远处静静看着人家?不喜欢,能隔三差五,托了本狐狸去送东西?不喜欢,能一守,守上十年,不离不弃?
夏家姐姐醒了,气运更盛,祥瑞冰凰初具雏形,简简单单,便成就金丹!听长老爷爷讲那过去的故事,全天下,只有咱们幻狐祖宗们追随的帝尊是一十九岁成就金丹。
天呢,难道真的天道见怜,让阿狸能追随这样的修士?
就像天道开了个玩笑,没过多久,归山一役,夏家姐姐和我家美男主子居然双双成就元婴!
冰火同源,凤凰涅槃,誓约之剑,剑指苍穹!阿狸我在那场战役中,看到了一个娇小女修的幻象。或许是人的执念作祟,残留在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