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老混蛋,我愣住了,他还没死啊?真不敢想象,一个人能长期住在毫无生气的死亡之角内,居然能活下来。我揉揉眼睛,没错,真是余四这老混蛋,化成灰我也认不错。我当即快走几步,追上左嫽,正好跟余四碰头。
这老小子修炼了很多年的弥合**,论身手左嫽估计也不是敌手。我把左嫽护住,低着头想躲过老小子视线,结果还是被他发现了。
“呦,这不是丁先生吗?真是碰巧啊,丁先生别来无恙?”余四还是那副油滑腔调,一脸奸笑着,跟我作个揖。
“啊……余四爷,没想到你居然活着出来了,可喜可贺!”我硬着头皮笑道。
余四阴笑道:“托你丁先生的福,我活着出来了。呦,这位姑娘是……”
“她是我表妹。左嫽,这就是我常给你提起的余四爷。”我忙跟左嫽介绍。
其实她早从我们俩称呼中听出来了,虽然没见过余四,但早听我讲过这个人。当下一脸戒备的点点头说:“嗯,知道了,咱们走吧。”
我于是跟余四皮笑肉不笑地说:“我们还有事,这就先走了,改日我请余四爷喝酒。”
“诶,先等等。我正好在跟亲朋好友送喜帖。犬子余宁要结婚了,新娘是你的老搭档林羽夕。如果有空,婚礼那天过来喝个喜酒。”老小子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大红喜帖递过来。
这话宛若一阵闷雷炸响在耳边,一颗心一下沉到底。但我表面还保持着僵笑,接过喜帖都没打开,点点头说:“恭喜,恭喜!”
“走了!”左嫽没好气扯我一把,我此刻脑子突然空了,没跟余四道别,踉踉跄跄跟着她往前走去。
往前走了很远,左嫽回头望望,似乎看不到余四,这才从我手上夺过那张喜帖,打开看了两眼,随后撕得粉碎丢进路边垃圾桶里。我都不敢问什么日期,我怕会经受不住打击就此崩溃了。
但左嫽还是告诉我了:“后天是他们婚礼,在万盛酒店举行……”
我感觉我的心在此刻一下炸开,眼前都看不到任何东西了。我只是一个劲苦笑,左嫽后面再说什么,一个字都没听进耳朵里。左嫽狠掐我手臂一下,这才疼痛中醒过来,我闭上眼睛,此刻感觉心里很累,很烦,真想找个没人地方,好好的静一静。
“丁渔,你清醒一点好不好?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就要想办法把她忘掉。你还有我,有凌挽歌,有小胖,有花落……”左嫽说到这儿流下眼泪,“你以后想要什么,我都会想办法帮你完成心愿。如果你喜欢凌挽歌,我来帮你们捅破这层窗户纸,只要你别再这么痛苦就行!”
我一把将她揽入我的怀里,这妞儿对我真是太好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振作起来?虽然是不可能忘记林羽夕的,但我至少要把她埋在心底,不能为此伤了身边的人。我长出一口气,也顾不上满大街人对我们俩的眼光了,抚摸着左嫽因哭泣而颤抖的长发。
“我没事,真的,我没事,你怎么反而哭了?走,我们买衣服去。”我忍着心里的难过,反过来安慰她。
“嗯,以后不许惹我哭了!”这妞儿从我怀里抬起头,擦了把眼泪笑出来。
“以后保证不惹你哭。”我拼命的想让自己笑,可是怎么都笑不出来。
“衣服不买了,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找小胖拿玉盘,我们马上离开西岭。”左嫽盯着我的眼睛说。
我这会儿恨不得玉盘都不拿,马上飞出西岭市。但还是点点头,左嫽捏了捏我的手,笑道:“乖,在这儿等着我回来。”说完转身快步走向珠宝店。
她走后,我失魂落魄地走到街边,往马路沿上一座,感到身心疲惫。不过此刻脑子清醒了许多,怎么都想不通,林羽夕为啥一定要嫁给余宁?天下好男人死绝了么,哪怕是个疯子傻子,都比这孙子强上千万倍,她为啥要选择余宁?
以探冰队的能力,不可能查不出余宁前科,探冰队都容忍了这孙子的罪行,那么他肯定有探冰队和林羽夕都想得到的东西。可反过来说,女人不同于探冰队,怎么可以为了一件东西要以一生的幸福作为代价呢?
想到这儿,我又苦笑起来,在我想来余宁不是东西,是个穷凶以及的杀人犯。但在探冰队和林羽夕眼中,或许是个好人,再说林羽夕嫁给我,就能一辈子幸福么?她嫁给余宁,或许会更开心!
正胡思乱想,忽然有个**岁的小女孩走过来,递过来一张纸条说:“叔叔,有个阿姨叫我帮她送这个给你。”
我一怔,接过纸条,伸手摸摸女孩头顶说:“谢谢了,小朋友。”
“不客气。”小女孩很可爱的笑了笑,然后转身哒哒哒地跑走了。
我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一行小字:“来老于鸡场旧地,我告诉你为什么要嫁给余宁,要马上!”
这是林羽夕的字,不错,我不会认错的。当下猛地起身,全忘了还在等左嫽,拦住一辆出租车,叫司机开足马力赶往西郊。老于的鸡场,是我和林羽夕记忆最为深刻的地方,应该说,那是我们相爱的真正起点。
我这会儿为了弄清她为啥要嫁给余宁,完全忽略了我们俩不能见面的毒咒。这一路上心急如焚,唯恐林羽夕等急了会先离开,不住催促司机加快速度。到地点丢给司机一张毛爷爷,发疯一般冲向公路跑到鸡场内。
这儿早就荒废了,鸡棚残破不堪,到处荒草丛生,那几间房屋也破败的不成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