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人生得意无尽欢>第四十二章 报复

吴尽欢一笑,说道:“虎固然厉害,但只要断其爪,拔起牙,它也就不再是虎。羊固然柔弱,但只要利其角,锐其志,也会变成小尾寒羊(斗羊的一种,凶狠好斗)。谁说羊一定胜不过虎?”

高航心头一颤,接话道:“欢哥的意思是,要对付彭征,要先断其爪牙?”

吴尽欢说道:“据我所知,彭征手下有两个干将,一个是伏击我的李炎,另一个是程光宗。”

高航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说道:“欢哥说得没错,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要直接对付彭征很难,但要对付李炎和程光宗这两个人,倒不是没有机会。”

吴尽欢看向高航,问道:“格格,你能做到吗?”

高航一怔,欢哥的意思是让自己去处理此事?高航心里没底,但吴尽欢看向他的眼神,却让他根本说不出来‘不’字。

他重重地点下头,说道:“欢哥,这件事就交给我去处理吧,我能做到。”

“知道怎么去做吗?”

“先调查清楚李炎和程光宗的日常起居,然后再找机会下手!”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去做事吧,越快越好,我想我被彭征砍进医院的事,早已经传开了,如果我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出有效的反击,我们的客户,一个都留不住,会走得一干二净。”

高航点头应道:“欢哥,我明白。”说完话,他向周围众人看了一眼,向外甩下头,又道:“欢哥,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我们先去做事了。”

“嗯。”

见吴尽欢点了头,高航没有再多做耽搁,带着众人离开医院。

高航等人走了,但金留在病房里没有动。他身形一晃,从墙角走出来,到了病床旁,看着躺在上面的吴尽欢,说道:“我没想到,你会为你的手下做到这种地步。”

吴尽欢乐道:“他们不仅是我的手下,也是我的兄弟。”

什么叫做兄弟,金没有概念,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为了完成任务,要不择手段,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身边的战友、亲人,乃至自己。

吴尽欢和高航、孙凯、来福等人之间的兄弟感情,让他感觉陌生,但同时又感觉很暖心。

他话锋一转,说道:“让格格他们去对付李炎和程光宗,恐怕没那么容易,弄不好还会吃亏。”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不能一直照顾他们,一直把所有事情都处理得妥妥当当,面面俱到。他们终究需要成长,去独当一面。人要想成长,难免得受些挫折,受到的挫折越大,成长得也就越快。”

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不过,挫折也可能让他们一蹶不振,甚至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吴尽欢抬起手来,指了指金,笑道:“所以,需要你在暗中助他们一臂之力。”

金也笑了,再什么话都没说,转身走了病房。

等金也离开后,病房里彻底安静下来,只剩下吴尽欢一个人。

他疲惫的闭上眼睛,身体还是很不舒服,但在他能忍受的范围之内。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的房门打开,冷漠的话音传来:“谁让你坐起来的?”

吴尽欢睁开眼睛,看向来人。

进来的是位身穿白大褂的年轻姑娘,吴尽欢认识她,正是前晚抢救自己的那位实习医生。

在急救室里,他还特意叮嘱过她,他不需要全身麻醉,只局部麻醉就好。

因为长年行走在生死边缘,吴尽欢特别讨厌彻底失去神智的感觉,哪怕再疼再难以忍受,他也要保留一丝丝的神智,让自己具备抵抗外力的微弱力量。

可是这位实习医生根本没听他的,一管麻药打下去,吴尽欢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医生,前天晚上,谢谢你了。”吴尽欢倚着枕头,向实习医生咧着嘴笑。

实习医生看着他,皱了皱眉。

前晚抢救他的时候,浑身都是血,眼睛都睁不开了,她也没太看清楚他的样子。

现在倒是能看真切了,他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五官称不上有多精致,但也算俊秀,最漂亮最吸引人的要数他的那对眼睛。

因为眼黑多,眼白少,黑白并不分明的关系,让他的眼睛显得水汪汪、雾蒙蒙的,给人一种强烈的迷离感。

她下意识地问道:“你喝酒了?”说话之间,她冷着小脸走到床前,特意向四周看了看,似乎在寻找酒瓶。

吴尽欢笑道:“我是病人,病人不能喝酒,尤其是受了外伤,饮酒只会让伤势恶化。”

实习医生没有发现酒瓶,也没有在他身上闻到酒气,她的脸色缓和一些,面无表情地说道:“你知道就好。”

没有喝过酒,那就是天生的桃花眼了。实习医生忍不住多瞅了他几眼,毕竟天生桃花眼的人并不多见。

“医生,你叫什么名字?”

“问我名字做什么?”

“你救了我的命,我总得知道我的救命恩人叫什么吧。”

实习医生随口说道:“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上衣脱掉,趴下。”

吴尽欢很听医生的话,抬手把衣扣慢慢解开,同时说道:“医生,你不会连名字都不敢说吧?”

实习医生瞪了他一眼,帮着他把衣扣解开,又帮他将衣服脱下来。

等他在病床上趴好,她方说道:“梁彩其。”

“梁医生,我多久能出院?”吴尽欢好奇地问道。

“得看你身体的恢复状况。”梁彩其的语气依旧冷淡。

“你看我现在恢复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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