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竹马邪医,你就从了吧!>第七十一章 谁好,谁不好

惊诧之余,些微的口干,倒念起我捞回来的酒来。将酒坛拎上桌子后,我掏出那枚镶金的铜钱,扔还给了王万华。

然后就开了酒坛,撇开白瓷杯,拿过一个空碗,便哗啦啦地满上了。

等我干掉一碗,去抓酒坛的时候,却发现酒坛不知什么时候竟跑到了万华那方。

而他,正斯斯文文地倒着一杯酒。

酒液细流,极快地注满了小小的杯子,王万华放好酒坛,握着酒杯放到鼻间一嗅,然后尽数灌进了嘴里,舌尖一滚,吞了下去。

这小子正啧着嘴回味呢,手下一动,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

我再次眨着眼看他,卧嘞个槽——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王万华居然喝酒了。

在我的盘问之下,这厮全招了。是被几个同住在登科院的考生撺掇的,说什么不喝酒就算不上真男人,再者,距我调了特制酒吓他的那回已是久远,这小子被激得肥了胆,便碰了酒,而这一碰,就深陷其中美妙,无法自拔了。

可他嘴刁,只喝自家的女儿红。

说来,让我去王记酒家捞酒,其实就是自己想喝又不想跑路,所以算计上我了呗。

“啧啧啧。”我放下筷子,倚在椅子上,“你个臭小子。”

王万华嘿嘿一笑,突然皱着眉问我:“玫姐,为什么你那次给我喝的酒那么难喝啊?”

这个……

总不能坦白说自己是骗他,我敲着手指,敷衍地回:“可能你那时候——味蕾发育不全吧。”理由蹩脚没关系,只要能忽悠过王万华就可以了。

可他一副是这样吗的怀疑表情,实在让我郁闷不已。

什么时候变这么精明了。

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我脑袋一灵光,嘿,有了。

“莺儿让我带东西给你了。”

果不其然,这家伙听见莺儿的名字,就已经晃了心神,再一听,有东西给自己,更是迫不及待地朝我伸手:“给我给我!”

我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急什么。”

像是故意折磨他似的,我是慢悠悠地从衣兜里摸出那只锦囊来,再慢悠悠地放在他的眼前。臭小子那眼睛亮闪闪的,瞧见了就要来抢,我却偏不让他得到,仰着身子,晃着锦囊对他嬉笑。

王万华噘着嘴,委屈不已:“玫姐,你快给我吧。”

我翻着眼坐好,对他说:“织儿也带东西给你了。”

他倒也开心地哦了一声,只是明显没有叶莺那波来得激动。我不由皱着眉,说不上哪里不快,就是觉得,真不想将东西给他。

当然最后,那锦囊还是落他手里了。

我耐心地跟他讲,那张平安健康的是千织求的,而那张功成名就的是叶莺求的。他听了之后,不甚在意的将千织那张放在桌上,然后捧着叶莺那张,视若珍宝。

不过是一张符纸,王万华却像是能盯出一朵花来,傻笑个没完。

莺儿求的呢。

莺儿为我求的呢。

瞥了一眼孤零零地躺在桌面上的那张符纸,我好似通透了一下,现在想起来,那日送王万华离开锦官城后,遇见千织怕不是偶然吧。

莫不是偷偷地去送王万华了?

她还眼睛红红说是被沙迷了眼来着。

仔细琢磨琢磨,那时候怕是哭了吧。

嗯……

千织该不是也对万华有意思——吧。

“桌上那张你不要,我可拿走了啊。”我盯着万华,愈发觉得自己的猜测没有错。

如此一来。

就很微妙了啊。

后者抬起头看我,又扫了一眼桌子,顿时将东西统统收进了锦囊,护食般地嚷:“都是我的,我的!”

我默默地在心里想,难不成,你还想娶两个媳妇儿。

叶莺或许能同意。

千织嘛——我就不清楚了。

吃了会儿饭菜,万华问我:“玫姐,过了殿试成了状元,是不是就能向国主求一个恩典。”

我想了想,那本卷宗上是这么写的,便嗯了一声。

后者雀跃地跟我说:“那我一定要考上状元。”

“怎么,想求个什么恩典?”听他这语气,不像是为了状元之称而努力,反是为了那个什么恩典而打满了鸡血。

王万华对着手指,扭扭捏捏地回:“我想求国主赐婚。”

咳——

我摸了摸鼻子,不用猜也知道他想娶谁。其实他这样做也是有道理的,由国主亲自赐婚,旁人再有不满,也是无法拒绝的。

这个旁人,自然是指的王万华他爹以及叶莺她弟。

看着他一腔热血都是为着叶莺,我想说些什么,终是没有说出口。千织她,应该不会希望我多嘴。

那丫头自己的事,从来都不让人操心的。

可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我猛塞着饭菜,努力地堵住自己那张躁动的嘴,然而不幸被呛……

吃过饭本是要拉着王万华去四方园听说书先生讲书的,结果这小子兴奋异常,非要回去好好温书背学问。

还让我殿试之前都不要找他玩了。

额。

若是拦下他,可能我就成了一个罪人。

阻碍他姻缘的罪人。

目送他蹦跳着离开的高大背影,我不禁想,傻小子就是傻小子,眼瞧着心智是多了一点,怎么连我都察觉出的东西,他却是半点不知。

叶莺,是言悔的干妹妹。

千织,是我的干妹妹。

说起来,这真的很难评判,谁好,谁不好。

不过,可能是因为叶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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