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这个名字,南宫彻的眼神果然冷了下来,哼了一声:“云家就没一个好东西!”
云歌淡淡一笑:“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那样的家风也难出来什么好人。”
南宫彻眸中闪过一道嗜血的光芒:“我想你应该不会不赞成我的做法。我可没要云起的命。我不过把他变成了一个太监,然后挂在了云家的大门上,自然,是没给他穿衣服的。”
云歌忍不住失笑:“这样的天气,你不给他穿衣服,冻上一晚,只怕一挑眉就去了多半条,何况他又成了残疾之人。对于云天翔那样好面子的人来说,只怕比杀了云起更令他难受。”
事实正是如此,云起被南宫彻一脚踢出窗外,当场便吐了血,后来更是被一刀割掉了命根子,连吓带伤,昏死过去。
南宫彻命不许给他穿衣服,更不得遮羞,便这样赤条条血淋淋挂到了云府大门上。
云起直到后半夜才被冻醒了,哼哼唧唧半宿,没人理会,到天亮的时候,便已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
云家管家天一亮打开大门吓了一跳,一看竟是自家少爷,忙喊了人来将其放下,再要救,却还哪里救得活。
待云天翔得了讯息赶过来,文明情由,脸上便似开了染铺,神色着实精彩。虽然早起路上行人少,但并非没有,很快此事便传扬开去,何况云家近邻还有一位唯恐天下不乱的胡娘子。
云天翔立刻辩称有人陷害自家,这个被阉了的少年跟自己家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是因为在乡下受过老娘恩惠,过来打秋风的云云。为表的确与云起毫无干系,他立刻命人一领芦席将云起尸首卷了,扔到了乱葬岗
云歌冷笑:“他本来便是天性凉薄之人。”
“还有那老婆子呢,你怎的不问?”南宫彻细心地给她掖了掖被角,抬眸含笑。
云歌被他波光潋滟的眸子晃了一下眼睛,垂眸问:“怎样了?”
南宫彻自然不会放过刘氏,若没有她只怕云起也不会做出有辱云歌的事。
对付这种为老不尊的人,南宫彻当然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去街头花银子买了一个混混,叫他半夜三更混进刘氏房中,鬼混一番,同时叫人敲锣打鼓闹得人尽皆知。
云天翔去了老娘那里,竟发现,老娘一丝不挂被一个同样不着寸缕的男子搂抱在怀,一张老脸臊的通红,当场就晕厥了。
刘氏二十三岁守寡,到如今快六十岁了,还从未被男子沾过身,一向标榜自己是贞洁烈妇,哪里受得了这样的羞辱,痰迷心窍也厥了过去。
虽然是半夜时分,但因为南宫彻取消了宵禁,因此闻声来扒墙头看热闹的可不在少数,哪消一时三刻,这桩丑闻便传遍了青城。
刘氏又羞又惊,再也没能醒过来。
云天翔因为抬不起头来做人,根本不去给老娘请大夫,因此刘氏便这么死了。
云天翔也不愿操办丧事,唯恐受人指点辱骂,套了一辆牛车,悄悄把刘氏尸体送回乡下老家草草埋了。
“嗯,”云歌轻轻点了点头,“这也罢了。”似乎意甚不足。
南宫彻挑了挑眉:“若是你,该怎么做。”
云歌知道他少年心性,不爱听逆耳的话,便笑道:“只怕未必比你做的好。”
南宫彻复又得意起来:“云天翔这老东西也不能放过,他不是好面子么,这一回管叫他连里子都半点不剩!”
“你又做什么了?”云歌不禁有点好奇。
南宫彻哈哈一笑:“我叫人把云萝接来了。”
“什么?”云歌失声叫道,“你不是把云府改成娼寮了吧?”
“嗯~”南宫彻满脸骄傲,“还是你最懂我!”
“哦,天哪!”云歌扶额,“这……这也太损了吧?”
南宫彻邀功似的道:“为了能让你心里痛快,我自然是要费一番心思的!”
云歌挣扎着坐起身来:“你既然费了这一番心思,我便不能辜负。——我去瞧瞧云萝。”
“别去!”南宫彻忙伸手按住她,“你还虚着,不宜移动。更何况,我还怕哪里的腌臜气熏坏了你!”
云歌哪里是真的要去,云梦失踪,云萝断了罂粟籽粉供给,此刻必定已经形销骨立,比夜叉还丑,又有什么好看的。她不过是不放心自己的生意,想出去巡查一番罢了。
“你放心好了,”南宫彻安慰道,“你的生意都十分红火,尤其年货卖得更好。只可惜你这几日病着,害得我连年也没安生过,平白了一岁!”
云歌忍不住微微挑眉:“你怎知我是想着生意的事?”
南宫彻得意洋洋:“我是你肚里的蛔虫!”
云歌不禁莞尔:“平白长了一岁,又是怎么说?”
南宫彻遗憾地道:“不是说要守岁才算没白过年么?初一还要讨红包。可是我除夕就守着你了,一点过年的意思都没有,初一还催着人到处请郎中,银子倒是花出去不少,红包可没见着半个!”
云歌知道他这么说不过是为了怄自己笑一笑,先前因为梦境带来的低落情绪果真一扫而光,含笑道:“如此,我便补偿给你。”
南宫彻眼睛一亮:“如何补偿?”
云歌有意逗他:“你不是我肚里的蛔虫么?那么,便请南宫蛔虫猜一猜。”
“啊!”南宫彻笑得两靥生光,“你终于发现这世上还是我对你最好,所以决定嫁我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