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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去云南

“不麻烦,你要是能来,我们这些当兵的不知道有多高兴,有个头疼脑热的再也不用大老远的去镇上看病了。”小北听出我的意动,不禁高兴起来。

“那好吧,过几天我回北京把那边的事处理一下就过去。”

“不用了,姐,姐夫已经把那边的事都处理完了,你学校的事他也替你料理好了,你只要到时候把毕业论文寄回去就行了,一切他都会帮你弄好,你千万不要回北京了,这样对你对他都好!”

“小北,你告诉姐姐,是不是你姐夫叫你看着我的!”小北毕竟小我两岁说话的时候根本做不到滴水不漏,你总能听出些什么来。

“呃,姐,其实在这件事情上,我不是向着姐夫,我其实也挺生他气的,但是,以我们这样的家世,怎么和那些高层的人斗啊,所以我觉得姐夫这么做,也是有他的苦衷的,姐,你就不要生他的气了吧。。。。。。”小北的声音弱了下去。

“行了,别说了,事情已经这样了,我还能怎么样呢,你在那边等我电话吧,我会尽快过去的,还有,他那里你也不要过多的联系了,毕竟离婚是事实,我们现在惹不起人家,就要有自知之明的躲着人家!”我咬着牙对小北说,其实也是对自己说。

“恩,我懂的,姐,那我就等你电话了,尽快过来吧,我现在就去给你安排一下住的地方!”

没等我挂电话,小北就急急火火的挂上电话跑掉了,我望着电话有些失神的听着里边嘟嘟的忙音,那颗心很酸很酸,他没有放弃我啊!我却要做一个逃兵了,可是这就是现实,残酷而且冰冷,三年吗?三年后就一定能回到从前吗?三年,很短,也很长。

收拾了行李告别了爷爷,抱着泉泉磨叽了一会儿,在马叔的催促之下坐上那辆破旧的吉普车,我在大伙儿的目送之下,离开了那个我长大的地方。

云南,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地方,风景好,气候好,难得的是这里有很多的少数民族,白族就是其中之一,白族的人都很好客,男人硬朗,女人漂亮,而且都有一副好嗓子,山歌唱得响亮。

本来像这样的少数民族一般都迁到了离城市比较近的地方,找一块风景优美之地建一些民族风情建筑,发展旅游业,可是社会发展的再快,也有一些人会放不下自己古老的习俗,其实我觉得这是好事,现在的人都被西方的文化熏陶的有些忘本了,我骨子里是地道的中国人,对于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很自豪的,所以我学了中医。

小北带着我转了两天,白族的聚居地很好,年轻的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是些老弱病残的留守人员,山区的困境在于缺医少药,我就近看了看,这一片苍茫的山林之中有不少的药材,在了解了一些白族的风俗之后,我决定还是在哨所的另一边,山下的一处猎户住的小屋里定居下来。

毕竟对于那些白族的乡亲们来说,我是个外人,如果只是做客也就罢了,但是长期定居的话,有不少事就会变得很麻烦,我是个懒人,尤其在处理人情世故上我更是如此,所以像我这样的人,还是仿效陶渊明的好,自己一个人独居更自在些,而且小北他们哨所每天巡逻都会路经我那个小屋两次,安全方面我也很放心。

为了防止野生动物袭击,我也领到了一只猎枪,和十发子弹,于是我便开始了深山里边,离群索居的日子,每天采采药,去白族聚居地看看病,到哨所里给小北他们做做饭,日子过得很是逍遥。

小北给我的那张银行卡,我和我的那张一起到大理开了个保险箱放了进去,不想动那上边的钱,因为觉得我和小松的这次婚变是从这些钱开始的,它们给了小松希望,却也让我们的婚姻生活走到了终点,如果没有它们,至少小松不会那么早的和嫣然摊牌,我们也还会走的更远一些,

我的内心是有些仇视这些钱的,虽然明知道钱是无辜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那么想。我把保险箱的钥匙和我的戒指一起用一根红绳栓起,挂在脖子上,这是我婚姻四年唯一留下的见证,如果可以用这些换回我的丈夫,那么我会毫不犹豫的放弃它们,但这却是不可能的,虽然有那个三年的承诺,可是我该相信吗?

或者我的心还有那样的力气去接受一个曾经破碎的家庭吗?一面镜子有了裂痕就永远不会消失,再照出的人影也都不是完整的了。

山里不同于外边,尤其是我自己一个人,一日三餐全都要靠自己,米是早就备下的,小北他们哨所出去采购的时候都会带回一些给我,菜的话就要看自己的了,去白族看病的时候,人家会带一些回来给你,我现在就喜欢上了他们的烤茶,那苦苦的味道让我觉得自己还是活着的。

我白天没事的时候会去采药,顺便采些蘑菇,馋了的时候就找些兔子洞下上套子,一两天之后肯定会有收获,蘑菇串起来晾在屋檐下,兔肉吃不完用盐腌制好也晾在屋檐底下,可惜云南这地方多雨,晾的不好东西就会发霉,哨所里还好些,有冰柜,我这里就惨了,基本上当顿的东西都要吃完,不然就会很麻烦,因为蚂蚁会替你把剩下的食物解决掉,而且在汤汤水水里都会留下它们彪悍的尸体。

这种情况在我住了两个月之后有了好转,因为,小北在出去采购的时候从当地人手里给我弄来了一台旧的冰箱,电视就不指望了,这山里根本就没有信号,而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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