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甲咬了口馒头,眼珠子转了好几圈:“笑笑,你还记得多少可以吃的东西呢?”
丁笑愣了一下,连忙把目光看向坤。这个问题不是很好回答啊。如果是记得的话那倒不是很多。可是他有天眼啊,只要看到的东西他都知道能不能吃。这作弊利器的事他现在可是连坤都没有告诉呢(可是你的玩笑你家伴侣已经相信了)。
坤再一次替笑笑回答:“笑笑记得的食物的样子都给我说过了。过后我跟您说。”言下之意吃饭就吃饭,别说其他的。
呃……鹏甲第一次觉得自家大儿子的性格除了不招惹喜欢之外还很难搞。居然一句话就把自己给挡回来了,就好像自己会对笑笑不利一样。果然儿子大了有了伴侣就不会听阿爹的话了。(其实他原来也没听过你的吧村长大人← _ ←)
看到鹏甲伯伯嘴角略微抖动的表情,丁笑觉得有点儿好笑。不过坤真的很有气势啊,说不定将来做村长真的很合适呢。“大伯,我家乡的人把很多很多东西都拿来当食物吃的。我这么想也想不起来多少,不过要是看到了大概就能想起来一些。”
琼吃着猪肉炖粉条里的宽粉,看着自家的宝贝幼崽。“要把很多东西当食物,就要有人试着吃过。第一个尝试的人很了不起。”
可不是很了不起么。在人类社会,又没有兽人们灵敏的嗅觉也与自然相通的直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绝对是最值得敬佩的。不过自己这种身带作弊器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也不对,自己也要试了才知道味道,总有雷人的可食用食物出现不是么。“我家乡有句话叫‘民以食为天’,意思就是人或者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能吃饱,食物就像天一样重要。所以我觉得为了可以不在挨饿,能找到更多可以食用的东西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今天去上坟,所以赶紧提早发上来,眼睛还模模糊糊中,肯定有分多虫,辛苦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