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一生流年里都要被冠以各种各样的称号,像多少年前华国出现过一位篮球巨星,一度被人称作“a姚”,同一时期又风靡过一位田径运动员,被称作“飞人”在绿茵赛场上腾跃。高瘦的叫做麻杆,矮胖的叫做地雷,虽然不乏调侃,但更多的是表示一种亲昵。
之所以会有昵称,那是因为这个“昵称”一定会符合这个主人身上某种突出的特质。以此来推断,真不知道居风以前是怎样的经历,才让他身上流露出“疯子”的特征。
居风的“疯子”冠冕在他的更稚嫩的少年时期就被圈内极少数人给戴上,这个圈子是指足球,那时的他是整个地球足坛的熠熠新星,然而他的辉煌比诸流星划过夜空还要短暂,短暂得让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发觉。这个辉煌结束在他自己手中,结束在他关于自由和公义的坚持和不妥协上面。
每有极少部分知情人追忆这段往事时都唏嘘嗟呀,但是居风却从未因为自己的当初抉择而后悔。在他认为,这就像猫捉老鼠一样理所应当。
虽然有的时候狗会抢了猫的饭碗。
又一次被人叫做“疯子”,居风也竟然一时恍惚,毕竟那时满满的都是回忆,而且是掩藏最深、铭刻肺腑的那种。
“好久不见,尖刀。”
尖刀,同样是昵称,但是在不同的行业或许会有不同的意义。只是如今的世界,提起尖刀,最容易让人想起的,则是前几日在全球杯赛场上那名耀眼的球星。
相拥之后,被居风叫做“尖刀”的青年把居风请到座位上,然后斟上了一杯酒,往事就像汩汩山泉一般,随着酒香涓涓流淌。
“疯子,这一别可是三四年不见,你和当年比可是瘦了不少。”
居风微微一笑,和青年对酌一杯,对于往事他总是不愿多提。旋即想到不久前结束的全球杯,贺道:“恭喜你啊!全球杯决赛我看了,表现不错,我现在是不是该称呼你球王了?”
关于决赛那天华国的夺冠,居风是在碧水依澜观看的直播,自然十分清楚。想起碧水依澜,居风想起来别墅里的五个女子,再联想到昨日刁可说的声名煊赫的“五妹组合”,某种不言而喻的巧合跃然而出。
“什么球王,都是些虚名罢了,要是你还在,哪里还轮得着我,华国也早就让世人震撼了。”
青年说到此处,仰头畅饮一杯酒,神色间竟然有些落寞,不过却是一闪即过,连居风都没有注意到。
青年继续说道:“话说回来,你都走了这么多年了,也该回去看看了,难道就甘愿这么平庸地过一生吗?伯伯虽然平时不说,但是心中却想念你的紧,而且他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要知道子欲养而亲不待啊。”
居风闻听千里之外的老人身体欠佳,心中陡然一紧,但是少年骨子里的倔强,却还是让他无奈一叹,转而说起了别的琐事。
由于下午还要军训,所以一席饭吃的很快,饭后居风让青年先走,因为他知道,球王来到大学城的消息,肯定会不胫而走,华国在全球杯大放异彩,夺冠的余温肯定会让这些精力过剩的大学生们陷入疯狂。
青年一出贵品轩的门,就发现方圆几百米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热烈的球迷不断地高呼“球王!球王!……”气氛一时间难以掌控。
居风站在街角一隅,望着熙攘的人群,和人群中华光璀璨的尖刀,目光深邃,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下午一回到田径场,居风就听到刁可八卦地说道球王空降大学城,眉飞色舞地诉说着球王有着怎样的事迹,如何带领华国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冲断阴霾迎接曙光。居风自然是不置可否,要是让他们知道已经被神化了的球王刚刚和他们的同学推杯把盏,他们一定把眼镜跌到地底下。
军训依旧在无聊的军姿正步中度过,天色刚刚暗下来的时候,居风猝然接到一个电话,一个让他当下心弦紧绷的电话。
“什么!天哥竟然被人抓了?”居风甫把这个消息告诉童白龙,童白龙也是一脸的难以置信,看来是昨天那帮人不死心,又来寻衅生事。
“风哥,我们不能不管天哥,你说怎么救,我都听你的。”
电话中要求居风带领昨天的大块头去大学城一个偏僻的地方,不准报警。居风知道这趟赴会不会那么轻松,如果只有自己还好,但是多了身边的朋友,他反而有些踌躇。
思前想后,居风还是决定前去,毕竟这件事说回来还是自己给薛天惹了麻烦,总不能背信弃义置兄弟于不顾。
“白龙,等会我们到了那里,你一切按我眼色行事,切记不要莽撞,知道了吗?”
得到童白龙的点头确认,居风才启程向指定地点进发。
大学城外不远的一处地方,是一片待建的农村,旧式颓圮的楼房摇摇欲坠,有一座废旧的工厂掩映其间,这里就是居风此行的目的地。
打车到达这里,夜色已经分外浓郁,远远地,居风就看见有几个地痞样的青年守候在路口,居风知道是来对地方了。
接人的几人显然只是马仔,询问了一下居风两人的名字,核实清楚之后,多余的话也不说,就径直带着两人向废墟里面走去。
居风走路的时候暗自把周围的一些路口都默记下来,大体上熟悉了一下环境。无论身处何样的险境,都不要轻言放弃,都要谨慎,这是他这么多年来独自打拼总结出来的经验。
几分钟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