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
夏日炎炎,就算风起,也夹杂着一股燥热的温度,让人烤的皮肤发烫,像烧焦了一样。
若是这时,喝上一瓶冰镇汽水,吃上一块冰镇西瓜,那种透心凉的感受,会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然而,这里有一位短发齐耳的女孩,已经喝了第三瓶冰镇汽水,吃了一大半的冰镇西瓜,脸颊仍旧是红彤彤的,像是被火烤熟了一样,不过仔细瞧来,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可爱。
“也没发烧啊!额头也不烫啊!你今天怪怪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长发齐腰的女孩子,头上戴着一对粉色的蝴蝶发夹,散披在她纤瘦的身后,一双眼睛像是湖水一样清亮,看起来很是文静。
她正在用手背试着短发女孩额头的温度,又试了试自己额头的温度,感觉到很诧异,正在等她的解答。
“哈哈,没什么,姐正在发骚呢!看来只有爱情的水才能浇灭我渴望恋爱的火,不然我会被活活烧死!”
短发女孩看起来眉清目秀,可是这笑声爽朗的不比那些大汉还要敞亮,若是你只听这笑声,不看她的面容,你还真会一位是哪个大哥心情好了,爽朗的大笑着。
“姐,我说你笑的时候能不能淑女一点?就你这样还早恋,我看……人家一听到你笑,不被你吓跑了才怪呢!”
扎着马尾辫刚过肩头的女孩,一双眼睛像珍珠一样黑亮,鼻子秀挺,唇薄如桃瓣,似笑非笑的模样,很是清丽可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那么的美丽迷人。
她边啃着西瓜,边淡淡的笑着,这笑容落入了正从这边走来的两位又高又瘦的帅哥眼中。
短发女孩一看到那个身穿男校服,短发精神,模样俊朗的男孩,顿时心怦怦跳起来,手中捏着啃了半块的西瓜掉在了桌子上,一副花痴的模样,直勾勾地盯着他们走来。
“芳芳……”
长发齐腰的周丽看到兰美芳愣愣地样子,伸手轻轻推了她的手臂一把,可兰美芳像是没有反应一样,仍旧直勾勾地望着那个短发高个子的男孩。
扎着马尾辫子的苏默歌,朝着这两个高个子男孩点头微微一笑,对方也朝着她点头一笑,然后挥了挥手告别。
短发女孩兰美芳双眼又亮又圆,双手捧着面颊一脸陶醉,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她才缓过神来。
啊啊!
她吓了一大跳,周丽和苏默歌正在盯着她瞧着,像是要从她的脸上看出一个窟窿。
“你们……在看什么?”
“看花痴啊!”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着,气的兰美芳一张脸都要绿了。
“谁是花痴啊,难道你们不觉得他很帅吗?”
周丽无所谓道:“帅是帅,可我现在只想着学习,其他的什么都不去想。”
兰美芳不服气道:“学学学,你就不怕成了书呆子!”
“那也总比一个花痴恨嫁的女孩子好很多!早恋不是问题,问题是你是不是学习好,会不会耽误学业。”
“切!人家知道你学习好,不和你比好不好?不过话说回来,那个短发高个的男孩子他叫什么?我看到你们好像很熟的样子?你们是在哪里认识的?又是怎么认识的?”
兰美芳一连串的问话,就像是弹珠一样,袭击向了苏默歌,苏默歌笑了笑,老实交代:“他叫周逸,是文科二年一班的班长,我们学校的校草,我们是在图书馆认识的,是因为我们向图书管理员借了同一本书,最后他谦让给了我,我看过后又拿给了他,一回生二回熟,就这样认识了。”
“邂逅,真是完美的邂逅!姐感觉到了,姐的春天已经到了,决定要追他,把他追到手!我这就写情书,告诉他……我要当她的女朋友。”
她越说越激动,两只脚蹦到了凳子上,握起右拳举上天,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她这样的动作,引起了不少吃西瓜的学生投来诧异的眸光。
周丽和苏默歌不由得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没想到兰美芳真的是惷心荡漾,思春要找男人了。
一天后,兰美芳将情书写好,拉着苏默歌和周丽去了图书馆想要和周逸来个偶遇。
周丽和苏默歌帮她盯梢,看周逸有没有来。
可兰美芳偏偏早上喝了太多水尿急,千叮咛万嘱咐,说苏默歌和周丽只要见到了周逸,就将情书交出去,若是他接受了,她在冲出来表白。
就在兰美芳进了图书馆的厕所时,周逸刚好进图书馆,准备找座位坐下。
给别人递情书,尽管不是自己的,周丽还是有些脸红做不来。
苏默歌觉得这又不算什么事,光明磊路的做好了。
她拿着兰美芳写的情书,走到周逸面前,双手递给他:“周学长,这是给你的!”
她的面颊还是忍不住发红了,就像是一只熟透的苹果,很是可爱。
周逸的俊容染红,双手接过情书,抿唇一笑:“谢谢!”
“不客气,我先走了!”
“喂……”
周逸还没有唤住苏默歌,她已经跑远了。
他满怀期待的拆开这封信,看到信上的内容,不由得抿唇笑了,眼底都是满满的快乐和幸福。
兰美芳从厕所出来,周丽和兰美芳上前汇报情况。
“怎么样了,他接受我写的情书了吗?”
“是的,现在是你表现的好时候了!”
苏默歌和周丽为她打气,她抬头挺胸收腹,朝着周逸所在的位置冲去。
气运丹田,她准备来个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