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官,就不想认当“匪”的妹妹。倒不是瞿竹薄情寡义,而是他不想当众跟当混混头领的妹妹有所牵扯招人话柄,尤其还是在自己的直属上司面前。
瞿书在长安城的门路极宽,刘愈身上带的银子也不算多,但租到的却是很敞亮的大院子,且并非在闹市之前,又不是城墙下的晦暗之处,租契一签就是一年。里面桌椅家具都很齐全,刘愈正诧异房租为何如此之便宜,瞿竹寻了个机会道:“这原本是我妹妹的居所。”
刘愈当下就明白了,瞿书这是在拿车马帮的产业来卖人情,说收租不过是场面上好看。
住处落实,瞿书又带刘愈和李遮儿去选了婢女,刘愈本来以为人口的买卖会伴随着高价。但一问才知,一个普通十三岁到十六岁的女孩,卖身价一两到二两不等,只要签了卖身契,就好似成了货物,可以随意买卖,生死官府不涉。
刘愈正感慨人命无价,一旁的瞿竹道:“今年旱灾,关中百姓卖儿卖女的人家甚多,即便一两银子,也并非所有的少女都能找到合适的人家,到城外看看,长安城周围还好,越靠西南灾情越严重,很多人家只要给一口饭吃,女儿就算是给卖了。很多人家连儿子都要卖去大户人家当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