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丛林生活物语>第14章 贝壳牌罗密欧
贝克盯着她的腰线咽了下口水,张开大掌隔空比划,看看自己的一只手能不能包住她半个屁股。贝克一面想一面吞口水,那手感一定棒极了。

“啪”一声,贝克的手被打到一边去,他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林薇已经侧过头盯着他,他那点猥琐的小动作全被她看在眼里,林薇眯起眼冲他一声冷哼。

贝克马上换上讨好的笑:“汤好了,你要不要喝?”

雨下了两天才停,第一天林薇用来睡觉,第二天林薇用来想办法叫贝克把嘴闭上,他从他三岁开始一直谈到出来露营之前。再让他这么念叨下去,林薇都可以把他们家的祖谱背下来了。

“有一次我跟着艾比舅舅去打猎,你知道,是那种挖陷阱抓兔子,等我十五岁的时候他就偷偷带着我进山猎鹿了,我还记得我第一顶鹿皮帽子呢。”贝克几乎把他从小到大的趣事都说了个遍,林薇一开始弄不懂他的用意,后来又嫌弃他聒噪,等习惯了他喋喋不休,竟然也挺有趣的。

“我祖父的农场里有好几棵大树,大概从南北战争的时候就长在那儿了,他在上面搭了个树屋,看得见整个农场,那里就是我的秘密基地,我的第一次都是在上面。”

林薇手里捏着蔫掉的白花朵,漫不经心:“哦,那时你几岁?”

“十五!”贝克兴冲冲,突然停了下来,换上另外一种诚恳的笑:“我是说第一次跟女孩儿约会。”他的表情看上去比斑比还要纯洁,好像想歪了的是林薇:“我们看了部严肃的电影,谈了些人生哲理。”

欲盖弥彰,林薇斜了他一眼:“是关于人类要怎么延续?”

贝克很识趣的咽下了还没说出口的话,带着一脸傻笑假装没听懂林薇的话,他本来是想邀请林薇去他祖父的农场过完夏天的,他们还可以一起去看一看那个树屋,说不定那里还会再次成为他的幸运之地!

他应该找些新话题,不能再纠缠在这个“第一次”上面,哪怕是他也察觉出林薇的漫不经心来,而他头一回想让一个女孩儿为了自己吃醋,想像一下,要是换成他听见林薇说她的第一次,一定会嫉妒的在脑海里把那个幸运小子打趴下。

他突然停下脑海里的血腥想像,古怪又热切的看了林薇一眼,她是不是,还没有过第一次?

这一定是上帝的恩典,贝克觉得自己前十五年坚持不懈的夜间祷告终于有了得偿的一天,一定是因为他当了那么多年的好人,所以上帝才把林薇带到他身边。

林薇来的时候带了一本《莎士比亚集》当作消遣,同时也为了开学之后的论文作准备,这大概跟中国文学必谈的红楼一样,这书都快被她翻烂了,现在让她去写论文,闭着眼睛都回忆起男女主角的对话来。

她又翻上两页就从大段的排比里抬起头来,贝克的目光长久的落在她脸上,让她想要无视都很困难,她叹了一口气合上手里书:“你想说什么就说吧。”这么沉默地盯着她,比唠唠叨叨更无聊。

贝克飞快的瞄了眼内页,啊,原来她喜欢罗密欧与茱丽叶,那她一定渴望着忠贞不渝的爱情,贝克严肃的掂量了下自己的心,客观的给自己打了分,觉得他还是很合格的,他的心为了她而火热!

“我也喜欢莎士比亚,我中学的时候还演过罗密欧呢。”贝克清了清嗓子,换上优扬的声音:“她光明的眼睛,她的高额角,她的红嘴唇,她的玲珑的脚,挺直的小腿,充满弹性的大腿和大腿附近的那一部分……”

他一面说一面用手虚点林薇,从她的眼睛一直点到大腿,说到最后他的眼睛沾在林薇大腿根上,深蓝色牛仔裤紧紧包裹住的密处,莎士比亚果然有道理,那一部分果然是最吸引人的一部分,贝克心跳加速,小腹一片火热。

然后贝克真的倒了下去,这回他没捂着裆部,改捂着鼻子了,林薇把那本《莎士比亚集》直直拍在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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