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农户一二事>第130第章 番外
走宋小宝,等见不到宋小宝的身影了,立马插腰得意的想道:和老子抢了这么多年的心上人了,哼哼,现在终于把这熊孩子送走了,以后就没人来跟我抢言修的注意力了,二人世界的感觉真是太美好了。

宋大宝一二事

“要死了,你这个挨千刀的,谁让你拿肉给那老婆子送去的。难不成你忘记了,当初是谁把你卖了。害的咱们儿子读书都读不成,我可告诉你,家里这田这地可是我给操持着置办起来的。你那老子娘可是只顾自己快活,老了老了,可别想来牵累我们”说话的妇人长得很坤壮,声音尖锐的能刺痛旁人的耳膜。

宋大宝低着头不说话,任由眼前的妇人叫唤。他知道余氏虽然做事蛮横了些,可却是真心实意的和自己过的,她给自己生了两个儿子,什么好吃的都紧着他们爷三来。刚刚那顿骂也是他自找的,可冯金花是他的亲娘,不管如何,也不能看着她丢手不管了。

当年,他被卖进了大户人家做小厮的时候才八岁,以前在宋家被娇惯着。后来出了宋家,冯金花待他这个唯一的儿子也是宠着护着的,并没受过多大的委屈,所以他的性子比较独还有些霸道。

可做下人却要不得这些脾气,为此,他吃过许多次苦头才渐渐的收敛了脾气。慢慢的在主人家生活下来,为那户人家的三少爷做书童。说是书童,也只不过是个打杂服侍人的活。

唯一的好处就是能识文断字,可他做过下人,以后就是赎身出去也是读不成科举的。再说,那大户人家虽然素有慈名,也行事最是规矩。他除了没受什么下人的欺负,可也被罚了不少次。原本圆润的脸和下巴,不到三个月就能看出尖尖的模样了。

做了两年书童,他伺候的三少爷就去泉州读书了。他并不怎么得这位三少爷的眼,所以,很自然就被留了下来。作为下人,是没资格吃闲饭的,于是,他就去了厨房打下手。

做饭的师傅们最烦的就是他们这样在厨房打杂跑腿的,防着他们学了自己的看家本事抢饭碗。所以,脏活累活,靠不着灶台的活全都是他们的这些半大小子的。当时,余氏是灶上厨子的烧火丫头。她是个姑娘,又和大厨沾亲带故,父母皆是府里的下人,比他这个外来的待遇要好得多。

宋大宝那个时候是一群酗子中长得能拿的出手的,余氏天天和他见面,倒是把宋大宝给惦记在心上了。时常给宋大宝递个吃食,多打一勺子肉菜,一来二去的,宋大宝就明白了余氏的心思。

余氏的娘是当家太太的陪房,整日的在后院伺候,爹爹也在外面随老爷跑。本来依着她这个的身份,最少该是伺候个秀少奶奶的。可惜,她小时候没人管,被送到祖母家。她祖母是个有名的破落户,可对孙子孙女却是掏心掏肺的好,把余氏养的肥肥胖胖。她又继承了她祖母的泼辣蛮横,说话像炮仗似的一点就着,让她爹娘再有心也只能把她放在厨房做个灶上婢,好歹学门手艺以后嫁人也能自己养活自己。

这么一个女子,在厨房也是泼辣的很,宋大宝起初自然是看不上的。可余氏不放弃啊,待宋大宝殷勤备至,有什么好的都紧着宋大宝。又做衣裳又送吃的,宋大宝并不是个心硬的人,特别是他爹娘除了头两年来看看他,近年已经不见踪影。没有亲人关心,干的活又累,对着余氏渐渐的也有了些感激。

余氏趁热打铁,直接就和宋大宝订了亲。此后,宋大宝在府里也算有了依靠,跟着大厨后面学起了手艺,等十八岁一到。他丈母娘为他求了情,没要他的赎身银子,又给了二十两银子的赏钱把他放了出来。跟他一道出来的还有余氏,她爹娘给了她一百两银子当嫁妆,两个人也没回乡就在镇上租了个屋子成了婚,又开了个小吃摊子维持生计。

恢复了自由身,宋大宝就找回了冯家村,却得知,他娘冯金花已经嫁了人早把他这个儿子忘得干净。

当年,冯金花和宋进宝和离之后,才发现家里有个男人就是道门面。不然,如她这般把两个兄弟都得罪了,又和自己爹娘快成仇的样子,在冯家生活十分的难。不过,既然离了宋进宝,冯金花就没打算再续前缘。

看着要种的田地和因日益劳作而变得苍老的面容,冯金花找了媒人给自己拉起了媒。可她名声太差了,母老虎可不是白叫的,又有先前种种事情,好人家的人家哪肯娶她进门。而条件太差的,冯金花自己也不愿意,最后,不得已,只好嫁了隔壁村子的一个带了一儿一女的鳏夫。

她嫁过去对着前头的继子继女自然是没有什么好心的,但她有心计,知道自己名声不好,待这对姐弟却是面里光鲜,让周围讲不出她的坏来。可却不懂声色的在自己丈夫面前抹黑这对姐弟。

这对姐弟年纪都不小了,本就听过她的名声防着她,瞧着日渐对他们不耐烦的亲爹,两个人苦笑之余,却是只能回外家说说。可外家毕竟是外家,也不能真为他们做什么主。最后,等冯金花怀了孩子,继女赶紧麻烦外家通知了和她定亲的人家,把她娶过去,又把弟弟弄到了镇上去做学徒,不在这个家受气。

两个孩子这么一做,倒是让冯金花的手段没法子施展了。安安心心的怀胎十月,生下个女儿。原本她没生孩子之前,她还时不时的去看看宋大宝,可生了孩子之后,丈夫的不赞同越发的明显,她心里狠了狠。想着以后她们母女两个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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