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昭坐在秋千上,秋千并没有荡的很高,只是那么轻轻的晃着。这是她刚刚让人做的,在树荫底下,初春的天气有点凉,不过夏天的话,这样子坐在树荫下轻轻荡秋千,应该是很享受的事情。
“难得你竟然弄了这么女孩子气的玩具!”冯先生摇摇地走了过来,秦昭见她身上穿着道袍,头上戴着道冠,不禁道:“看先生这副打扮,道骨仙风的,要不是地方不对,准以为您是什么世外高人呢!”
冯先生微微一笑:“大隐隐于市嘛!高人都在城里头,沽名钓誉的才在荒郊野岭蹲着呢!”
秦昭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倒是。说起来,女人若是不嫁人,当道士都是挺不错了,每次看到清方道长,都觉得她过得可真惬意!”
冯先生点点头:“是啊,所以我才琢磨着要不要也去当道士,想了想觉得那样子的话就要搬出去了,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要自己操心,跟当初在云中府有什么区别的,太麻烦了,哦,还是算了。”
秦昭笑嘻嘻地说:“是啊,先生太美貌,当女冠的话,道观一定会被登徒子挤满的,还是算了!”
冯先生瞪了她一眼:“你比登徒子还油嘴滑舌!”见秦昭从秋千上下来,便走过去自己坐上去,荡了两下,撇撇嘴:“你居然弄个四平八稳的椅子坐秋千,也荡不高,还放在这么个犄角旮旯,真无趣!”
秦昭笑笑:“散心的小玩意,要那么高干嘛,舒服就好!”
冯先生轻轻地晃了起来,慢悠悠地说:“我当日在云中府的时候,有个叫做孟姑的好朋友,她家家教很严,轻易不能出门,她家呢,又不像你家这么大,统共那么两层小院,外加一个不到半亩的小花园。她每天只能在那么大点的地方转来转去,闷得极了,去踢几下毽子,被父亲看到了还要一顿臭骂,说她一点都没个大家闺秀的样子。”
“其实孟姑哪里还做得起什么大家闺秀呢?她家祖上也有过点本事,可到了他父亲这辈子,穷的卖了祖宅,住到那么个小院子里,老婆孩子没日没夜的做针线养家,赚点钱就被他拿去喝酒;书读的不怎么样,却把架子摆的比天大,硬是像家里还住在几十亩地的庄子里一样,说神马家里是书香门第讲规矩,不许女儿出门。”
“后来,孟姑就请人给做了一个秋千,很高很高的那种,架子足有两丈那么高,放在那个小院子里,她父亲不在的时候,她就把秋千荡起来,荡啊荡啊,荡的比墙还高,荡到最高处的时候,可以看到街上的行人,可以看到云中府高高的城墙,天晴的时候,甚至能看到城外头的高山。”
“她偷偷告诉我,只要能让她自由自在地在外面走走,哪怕只要一天呢,死了也甘心呢!”
秦昭轻声问:“那她后来出去了么?”
冯先生低下头:“没有,她的父亲为了五百两的聘礼,把她卖给一个连着打死两个老婆的老乡绅,她在成亲的前一天,去荡秋千,然后荡到最高处的时候,从上头摔下来,头在青砖的墙上,当场就断气了。”
秦昭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却听冯先生轻声道:“于你我而言,外面的世界是那么的近啊,随时随地就能出去……可有的人,却只能用一个秋千来看外面,她们从来没有权利选择如何生,而只有资格选择如何死。阿昭,我们拥有的这一切,比你想象的更珍贵,所以有时候为此失去点什么,其实没那么难以接受的,对么?”
秦昭眼眶发红,此时此刻,她哪里还不明白,冯先生是特地过来劝她的,怕她因为不能跟十二郎在一起而想不开。她点点头:“我明白的,冯先生,我明白的,谢谢您。”
冯先生笑了笑:“你明白就好!”她说着用力地蹬了一下地,勉强让那秋千荡的高了一些:“前两年你还小的时候,那会儿连无暇还在咱们家住,有一次闲来无事我们聊天,他给我念了一首番邦人的诗,勉强有点儿格律,意境是半点都没有的,不过诗本身倒是有点意思。”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冯先生看向秦昭:“你没有失去自由,而你要付出的,只是生命跟爱情中的一个而已,你还活着,你还年轻,你还有家人,朋友,梦想,最关键的是,你还有自由,所以,没了一个男人其实不算什么,对么?”
秦昭的眼泪流了下来,却还是挤出一丝笑容:“是啊。失去一个男人,不算什么!”
她的笑容越来越大:“别说失去一个男人了,如果我不喜欢,这世界上的男人我一个都不要都可以呢,对不对?人生有那么多美丽的东西,男人算什么呢?先生,你是我见过的,过的最快活的女人,可你却正好是没有丈夫的,所以男人其实真不算什么,对吧?”
冯先生道:“对,鸡肋都算不上呢!根本就是一地鸡毛,麻烦死了!”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忽然一起哈哈大笑,那笑里带了泪,却格外灿烂。
秦昭被冯云劝了一通,心情畅快了许多,走回自己的房间,却惊悚地发现地板上铺了一块圆圆的闪闪发光的地毯,她抬起头,看向带着一脸讨好笑容的秦明,抽了抽嘴角:“别告诉我这毯子是你让人弄来的!”
秦明的脸红的厉害,小声说:“我知道姐姐你喜欢黄金,可是我的零花钱有限,买不起金摆件,想来想去,到西域的商人那里拿了这么一条金丝毯子,嗯,里头是放了金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