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爷,前方三十里外是新沂城,在此歇夜还是继续赶路?”
属下前来请示。
驿站内永安侯的大队人马正在歇脚,人歇息用茶,马匹松了肚带,喂料饮水。
天气很热,太阳即将落下,地面上暑气未消,热气腾腾地熏烤出通身的汗水。
老天爷不论贵贱,上下一视同仁,坐在树荫下的永安侯也满头大汗,前心后背全湿淋淋的,仿佛刚下河捞过鱼。
三十里路?
任昆擦擦汗:“休息后继续赶路。今晚入住新沂。”
才三十里而已!
此处已是沛郡镜内,新沂是沛郡郡守官署所在地。
属下心中了然,转身下去吩咐。
从这一路的行程安排看,就知道侯爷多半是不会在此歇息一晚的!
“……这天,真热!”
担任钦差副职的是礼部主事王式庆,他一边擦汗一边与任昆闲扯:“走夜路也好,能凉快些,就是新沂城准备的欢迎仪式定是又用不到了,郡守难免遗憾……”
一路上,侯爷行色匆匆,为避开晌午头的酷热,天色微明就启程,最热的午间休息,不入夜不停脚。
错过宿头,就野外扎营。
所过州府地方,概不停留,宴请能免则免,除非正好赶上时辰。即便赶上,也是只用饭菜不喝酒,竟片刻也不肯耽误。
从京城到沛郡,轻车简从马不停蹄最快也要走上半个月,永安侯带着祭天用品,生生将时间提前了两天,不对……若是今晚进入新沂,就是提前了三天!
王式庆是瑯琊王氏嫡枝子弟,数百年的世家大族,底蕴深厚,骨子里不免对新贵有一两分轻视。
他平素里与任昆鲜有交道,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道听途说上。只道他跋扈霸道投胎好,特别是他那点特殊的癖好,甚令正人君子不齿。
是以,永安侯虽位高权重名声显赫。在王式庆的眼里,颇不以为然,也不过是陛下恩典,舅舅疼外甥,众人抬轿而已!
此番吉兆出。陛下点他为副手,所谓哪般,他心中明白,是要辅佐永安侯,给永安侯添彩的。
吉兆祭天,自有一番礼法要遵循,半点疏忽不得。
他出自瑯琊王氏,又在礼部任职多年,古礼咸知,老成持重。行事稳妥,如此,陛下才会在四名主事中选了他委以钦差副职。
他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永安侯,第一次共事,这一路同行,总算明白为何任昆年纪轻轻位列重臣——
单这份为国事之心,他就比不得!心服口服。
他觉得自己算不得养尊处优,日常也还勤勉,与永安侯比起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罢绝迎来送往与吃请还不算。热日炎炎赶路,随从心中难免焦燥,永安侯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放着钦差车架不坐,骑马与众人同样受大太阳煎烤,风尘仆仆,外袍前心后背日日被汗浸湿。
倒弄得他这个坐在马车中的副使颇感不自在,钦差大人骑马受罪,他身为副使却坐在阴凉有顶的马车里享福。
有心向他有样学样。偏生文官坐惯了轿子,乘马车已觉不适,若象任子川那样骑马,撑不到沛郡,他这把骨头定会提前散了架。
“……王大人无需多虑,我年纪轻,又是武将出身,皮糙肉厚,禁得起,再说你我分工不同,到了沛郡,祭天大礼还需你来操持……炎夏疾行,身体要紧,些许小事,不足为虑……”
一番话说得王式庆心里凉爽爽的舒坦,对任昆既佩服又感激,言听计从。
……
听王式庆如此调侃,任昆笑笑:“我们连夜入城,刘郡守怕是要吓一跳,顾不得遗憾了……”
终于要到新沂了!
这十二天,任昆是度日如年,恨不得肋下生出双翼,一息间飞到新沂,办完差事,再一息间飞回京城,回到榴园,去见他的小丫头。
不知她现在在做什么?
马上,枕上,吐息中,呼吸间,全都是她!
那一日早上醒来,她会想些什么?脸红心跳还是抿了嘴羞笑?天知道他多想看她春睡乍醒的模样!
自己不告而别,她会不会心中难过?
会不会误以为自己不珍惜她?欢爱之后,抛她远行,只言片语都未留下?
一想到这个,任昆心中就发痛。
或许他应该叫醒她,道一声别的?可是,若她醒了,他哪还硬得心肠走出去?
或许应该留样信物或是留书什么的……
这个念头甫一升起,就被他否定了,她是他的妻,又不是那些一晌贪欢的露水姻缘,还要留什么贴身之物,做他日重逢的信物?
话本看多了吧?
他只要办完差事回府,她必乖乖在家里等他……
笑容就从嘴角一路溢开,整个人变得温和又轻软。
王式庆看了暗自称奇,都说永安侯是个冷面人,不苟言笑,可这一路看来,任侯爷动不动就面带微笑,如沐春风,哪有半分冷咧?
顶着毒日头骑马赶路,众人皆被晒得头晕眼花,焦燥不耐,脾气也大了几分,唯永安侯,嘴角噙着笑,即便灰尘满面行容狼狈,依然神采奕奕,风采不减。
永安侯真是……与公与私都没得说!
王式庆将此归结于任昆对皇帝陛下的忠心与孝顺,毕竟万寿无疆的吉兆对陛下太重要了,对大周朝也太重要了!
他哪里知道,永安侯那挡都挡不住的笑容,只是因为他在相念他自己的小媳妇儿?他的小丫头小言儿?
“王大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