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第二印度洋舰队就出动了侦察机。
因为在战场东边,侦察机向西飞行,所以第21舰队晚了大概半个小时,也就是在六点左右才出动侦察机。
事实上,当时双方的搜索范围都偏得太远了。
第21舰队重点搜索了马尔代夫群岛北部海域,而第二印度洋舰队的重点搜索区域在马尔代夫群岛东面。
显然,双方的第一轮侦察行动都不会有结果。
随着第一轮侦察行动结束,两位指挥官心里都在打鼓。
斯科特最为担心,因为他根本就不能确定中国舰队的活动范围,而第二印度洋舰队出动的侦察机又只能搜索很小一块海域。即便再进行几次侦察搜索,也不见得一定能够找到中国舰队。
当时,斯科特确实想到了撤退。
问题是,在不清楚中国舰队行踪的情况下贸然撤退,也不是完全之策。
原因很简单,在第二印度洋舰队的第一批侦察机全部返航之后,并没有中国舰队的侦察机到来。斯科特可以肯定,中国舰队肯定出动了侦察机。也就是说,中国舰队同样没有发现第二印度洋舰队。这样一来,中国舰队指挥官肯定会立即出动第二批侦察机,而且会对战场局势做出新的判断。
也就是说,中国舰队的第二批侦察机不见得会继续搜索马尔代夫群岛。
如果中国舰队指挥官认定第二印度洋舰队没有在马尔代夫群岛,或者是已经离开了马尔代夫群岛,那就会顺理成章的认定第二印度洋舰队将返回阿拉伯海,而中国舰队也就会向阿拉伯海航行,且其侦察机将重点搜索马尔代夫群岛以西海域。就算第二批侦察机也没有能够找到第二印度洋舰队,在天黑之前,中国舰队至少还能出动两批侦察机,因此只要第二印度洋舰队向北航行,就有可能被发现。
结果就是,斯科特认为,即便要撤退,也要等到天黑之后。
说白了,就是在也间全速北上,航行三百海里以上,穿过最危险的海域,避免被中国舰队发现。
这样一来,在天黑之前,第二印度洋舰队就不能转向北上。
显然,既然得留下来,就得继续出动侦察机。
十点不到,斯科特派出了第二批侦察机。因为离马尔代夫群岛北部海域太远,所以这批侦察机仍然主要飞向群岛中部与南部海域。
显然,这次侦察行动仍然是无果而终。
事实上,在十点左右,李向龙也出动了第二批侦察机。不同的是,他是在第一批侦察机返航之前就派出了第二批侦察机。
九点不到,李向龙就初步断定,第一批侦察机不会满载而归。
结果就是,李向龙让航空勤务部门立即准备好第二批侦察机,并且赶在第一批侦察机返航之前升空。
这样一来,在第二批侦察机出发后,第一批侦察机就将降落到航母上,并且担负起战斗执勤的任务。也就是说,如果第二批侦察机发现了斯科特舰队,那么第一批侦察机就将执行轰炸任务。
李向龙能够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即“唐太宗”的载机能力更强。
当时,两艘“唐太宗”级的载机情况与“秦始皇”级差不多,即一个舰载机联队里有四个中队,其中两个是俯冲轰炸机中队。如此一来,在任何情况下,第21舰队都能出动两个中队的俯冲轰炸机执行侦察任务,让另外两个中队的俯冲轰炸机担任战斗执勤,而不用顾虑没有战机去攻击敌人的舰队。
相反,斯科特手里的条件就没有这么宽裕了。
两艘“光辉”级各搭载四十八架战机,其中二十架是战斗机、十八架是俯冲轰炸机、十架是鱼雷攻击机。虽然英国皇家海军的舰载机都能执行侦察任务,但是考虑到长途飞行与对海搜索,一般也由轰炸机与攻击机执行侦察任务。如此一来,在保留必要的攻击力量的情况下,一艘航母一次最多只能出动十四架侦察机。如果不保留攻击力量,也只能出动二十八架侦察机。
在第一轮侦察中,斯科特派出了四十架侦察机。
结果就是,在第一批侦察机返航之前,斯科特手里能够出动的只有十六架了,根本不足以执行第二轮侦察任务,也就必须等到第一批侦察机返航,并且让其中的部分战机补充燃油之后,再发起第二轮侦察行动。
这样一来,就得耽搁将近一个小时。
只不过,李向龙这次的判断依然有很大的偏差。
当时,李向龙已经想到,斯科特舰队很有可能在马尔代夫群岛南部海域,但是没有想到他会向西航行。结果就是,第21舰队出动的第二批侦察机中,有很大一部分向南飞行,而且这些侦察机在起飞之前,都拆除掉了不必要的装备,比如自卫机枪,尽可能的减轻了起飞重量,并且在机腹挂上了一具超大型副油箱,把飞行距离提高到了一千六百公里以上,侦察半径达到了八百公里。
要知道,在大部分时候,中国海军的舰载机都不使用超大型副油箱。
主要就是,在挂上这种八百升的副油箱之后,其离地高度不到二十厘米,在降落的时候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此一来,战机在降落之前,就必须抛掉副油箱。如果使用普通的四百升副油箱,就不用抛弃。
当然,对于搜索整个马尔代夫群岛而言,八百公里的侦察半径根本不够。
此外,第二印度洋舰队并不在马尔代夫群岛南部海域,在天亮之前就已经向西航行了数十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