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舰队出港,并没让顾祝同感到意外。
当然,顾祝同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斯普鲁恩斯不会来找他的麻烦,而且就算来了,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此时的第三舰队,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除了拥有三艘舰队航母的第31舰队、以及拥有八艘小型航母的第32舰队之外,顾祝同保留了在攻打威克岛的时候发挥了很大作用的水上飞机母舰,并且把八艘水上飞机母舰编在了第32舰队里面。
显然,这一编排就是为了增强第32舰队的侦察能力。
当时,顾祝同采用了一套在其他人看来根本不可理解的战术,即让第32舰队去执行制海任务,由第31舰队负责突击中途岛。在大部分参谋看来,两支舰队应该互换角色,毕竟第31舰队的对海攻击能力强得多。
只是,顾祝同非常清楚,制海是次要任务。
说白了,只要第31舰队在战场上,美军第七舰队就不会前来决战,因此爆发海战的可能性低得多。
与第31舰队相比,第32舰队有一个非常大的弱点。
这就是,如果让执行攻击任务的舰载机载满弹药起飞的话,其攻击距离不会超过五百公里。主要就是,小型航母上没有弹射器,如果舰载机满弹药起飞,就得减少载油量,也就无法达到最大作战半径。
相反,舰载机从舰队航母上起飞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当时,“海鹰”改进型的作战半径已经达到了八百公里,而且能够在最大作战半径上进行半个小时的空战格斗。即便是俯冲轰炸机与鱼雷攻击机,也能够通过减少载弹量的方式提高作战半径。如果让鱼雷攻击机执行水平轰炸任务,只携带五百公斤炸弹的话,作战半径能超过七百公里,而俯冲轰炸机在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级炸弹的时候,作战半径同样能够超过七百公里。
如此一来,第31舰队就能在美军岸基战术飞机的活动范围之外发起攻击。
对于达到攻击的突然性来说,以及对于确保舰队的安全来说,这显得极为重要,即舰队能在美军战机的攻击范围之外发起攻击,从而不用担心遭到美军的反击,可以从容不迫的轰炸中途岛。
此外,用舰队航母执行攻击任务,还有一个好处。这就是,舰队航母的出动能力比小型航母高得多,因此在作战指挥上更容易协调,能够大幅度减轻指挥上的负担,从而提高舰载机的作战效率。
别的不说,仅在战果甄别上,就要容易得多。
主要就是,在三个舰载机联队中甄别轰炸结果,肯定要比在八个舰载机大队中甄别轰炸结果更容易。
考虑到不可能一次行摧毁中途岛上的所有军事目标,所以进行战果甄别很重要,只有获得正确的甄别结果,才能安排后面的轰炸行动,也才能够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瘫痪中途岛上的航空兵。
显然,顾祝同不想承担任何风险。
只是,顾祝同并没有故步自封,也不打算驻足不前。
当时,顾祝同还有一个安排。这就是,在轰炸了中途岛之后,如果没有太大的威胁,还将轰炸莱桑岛。
说白了,要想攻占中途岛,就得轰炸莱桑岛,至少得炸掉莱桑岛上的机场。
当时,顾祝同已经收到了准确情报,即美军的f-4u战斗机都部署在机场上,而且这种战斗机的性能足够与“海鹰”匹敌,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海鹰”,特别是其最大超过二千五百公里的航程。
显然,f-4u是一种很有威胁的战斗机。
严格说来,f-4u不但是出色的战斗机,还是性能不错的战术轰炸机。最初的时候,美国海军没有选中f-4u,主要是这种战斗机太重了,根本无法部署到小型航母上,而美军在一九四五年才能获得舰队航母。只是,美军很快就发现,f-4u比之前的任何一种舰载战斗机都要优秀,特比是由速度所赋予的强大空战能力。随后,美军还发现,用f-4u执行对地攻击任务也很不错。严格说来,发现f-4u对地攻击能力的不是美国海军,而是英国皇家空军。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美国海军在最初的时候不大愿意使用这种战斗机,所以f-4u的第一批量产机中有一批交付给了英国皇家空军,而英国皇家空军在最初的时候,也没有把其当成战斗机使用,因为英国皇家空军已经拥有性能出色的战斗机,即不断改进的“喷火”,并不需要战斗机。相反,在英国皇家空军中,缺少一种性能出色的战斗轰炸机,而f-4u具有不亚于战术轰炸机的载弹能力,而且能够挂载包括火箭弹在内的所有新式弹药,所以就被用于执行对地攻击任务。当时,驻中东的英军早就用f-4u攻击苏伊士运河西岸的德军,还在针对土耳其的战斗中使用了f-4u。实战证明,f-4u的对地打击能力极为强悍,而且作战效率高于战术轰炸机。原因很简单,f-4u在执行攻击任务的时候不需要护航战斗机,丢掉炸弹就能进行空战。
这些情况,顾祝同也了如指掌。
显然,部署在莱桑岛的f-4u随时有可能挂上炸弹,攻击出现在中途岛附近的中国海军舰队。
也许,f-4u对战斗舰队没有太大威胁。不管怎么说,战斗舰队有防空战斗机掩护,而f-4u在挂上炸弹之后,根本无法与“海鹰”抗衡,其生存能力不如俯冲轰炸机,也就必须丢掉炸弹才能迎战“海鹰”,而丢掉了炸弹的f-4u根本无法对战舰构成威胁,也就难以攻击战斗舰队。
问题是,登陆舰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