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刘新宇跟上官嫣儿将福伯的骨灰交给一家墓地公司,然后便离开了南京。
上官云朔的骨灰还在车上,因为刘新宇答应过上官云朔,会将他带到逍遥岛!
从南京离开,刘新宇跟上官嫣儿去了山东。
两人在山东待了一月,期间逛遍了整个齐鲁大地,这一月内刘新宇没有杀人,更没有惹事,哪怕是碰到不平之事,他也没有插手。
现在他的心境在一种平和的状态上,两人过着常人的日子,这就是历练。
这一月中,刘新宇跟上官嫣儿住着不到一百块钱的宾馆,吃着路边的小摊,有时候为了帮助小贩逃脱城管的追击,还被世界政府的城管追打过。
但他们都没有还手,因为刘新宇需要一个普通人的历练,亲身体验一下一个社会最底层的无奈。
这一月中他体会到了很多,更加体会到了民众心中对世界政府无言的愤怒。
……
云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
一道全身被金光笼罩的身影以及一道全身被黑气笼罩的身影正在追逐一具全身布满盅虫的尸体。
“将臣大哥,你确定这东西真的好吃吗?本少觉得好恶心啊!”
赢勾全身被黑气笼罩,黑色的阴气将周围的树木都腐蚀的萎缩了下来。
“我好像从没说过它好吃吧?一路上是你自己嚷嚷着它肯定很好吃的。”将臣有些较真,特别是在说话上,如果话语中有什么不同,他肯定会指出来。
赢勾撇了撇嘴,俊美的脸庞上浮现一抹冷笑,眉间黑色的印记一闪,数十道黑气便朝着前方的盅尸缠了过去。
盅尸嘶鸣了一声,声音很尖锐,异常的刺耳,当这道声音响起的刹那,成千上万只的盅虫铺天盖地的出现,将赢勾的阴气吞噬殆尽。
“我靠,不行啊将臣大哥,本少不是这蛆尸的对手,它那蛆虫太恶心了!”赢勾看到盅尸一下就将他的阴气击散,皱眉喊道。
盅尸对着赢勾怒吼了一声,忌惮的望了一眼将臣,便继续朝着雨林深处逃去。
它不害怕赢勾,但却很忌惮将臣,因为将臣身上的气息让它产生不了一丝的反抗念头,这就是……层次压制!
“我想杀它不过是举手之间的事情,但你跟它之间的差距并不大,如果想要吃掉它的话,就自己出手!”将臣面无表情的说道。
“啊?”赢勾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抱怨道:“将臣大哥,咱们要节约时间啊,尽管本少很想跟它交手,但时间是珍贵的,人类一句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啊!”
赢勾虽然这么说,但表情上却丝毫没有想跟盅尸交手的意思。
“少啰嗦,我可不会跟你二哥一样惯着你,那么做只是在害你!人类需要经历生死才能成长,灵体也是一样的道理,想要吃了它?可以,自己出手!”
将臣望了赢勾一眼,血色的瞳孔中闪过一抹严谨。
“……”赢勾眼角抽搐,俊美的脸庞上充满了委屈,他真的不想跟这盅尸交手,不是害怕,而是恶心!
“哎,本少有点儿怀念二哥了。”赢勾叹气,全身阴气铺天盖地,化作道道乌云将天空都遮蔽了起来,朝着盅尸冲了过去。
盅尸怒吼一声,停了下来,无数的盅虫从雨林中爬出,跟赢勾战在了一起。
将臣停了下来,漠然的望着赢勾,只要赢勾不出现生命的威胁,他是不会出手的,没有人比他更明白,想要成为一个强者,别人是插不了手的,只能靠赢勾他自己来经历生死!
将臣杀盅尸,不过眨眼之间,但他却没有那么做,因为他那么做了,就算赢勾进化成了地尸,也只是表面现象而已,空有着地尸的战力,却没有地尸的战斗经验!
那样的话……如果日后赢勾单独碰到跟他势均力敌的人,就会被杀死的!
数个小时之后,方圆三里之内的雨林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盅虫的尸体,天空中乌云遍布,不过这是阴气,并不是乌云!
赢勾身上数十道的伤口,很多伤口都可以看到骨头露了出来,无比的狼狈。
但盅尸却比赢勾更惨,它的盅虫已经全被赢勾的阴气杀死,而它自己的尸身也被赢勾打烂,成了几十段。
赢勾仰天嘶吼了一声,血红的瞳孔中射出两道三米长的血芒,极速朝着盅尸的尸身奔了过来,然后撕咬了起来,最后吞入了肚中。
“轰隆隆!……”
当赢勾将盅尸吞吃掉之后,遮蔽天空的阴气更加浓郁,一道黑色的闪电击打在赢勾的身上,而赢勾的身体……再次发生了异变!
原本地面上密密麻麻的盅虫化作了无尽的阴气,朝着赢勾汇聚而来,天空中遮天蔽日的阴气,被赢勾一口吸到了口中。
几分钟之后,赢勾站在那里,额头的黑色印记已经变成血红色,双眼无比的妖异,而他的身上……则是多出了一副黑色的战甲,这是阴气化作的战甲!
“走吧。”将臣转身朝着雨林外走去。
“去哪儿?”赢勾身上的伤口瞬间恢复,俊美的脸庞上带着自信。
“昆仑山,地狱之门!”将臣随口说道。
“去那儿干嘛?”赢勾不解的问道。
“昆仑山乃华夏龙脉之处,而地狱之门……则是昆仑山阴气聚集之地!”将臣说道。
正所谓阴阳平衡,世人皆知道昆仑山是龙脉之地,却很少有人知道那里也有着阴气的聚集处!这就好比一条毒蛇,毒蛇经常出现的地方,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