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幽魂人鬼恋.第一章.失忆(第1节)
荒凉的仙侠岭,冷落的古柏林,落霞与孤鹜齐飞,苍山共荒冢一色。
荒冢前的年轻人傻呆呆站着,望着越来越惨淡的红日即将沉没,始终一动不动,仿佛失去灵魂的躯壳。
他从哪儿来?来这个地方干什么?他隐约觉得应该知道,实际上却什么也不知道,不知道家乡居址,多大年龄,甚至自己的名字。
十天了,对于普通人来讲,十天的经历是很短暂的,但对他来说却是很漫长的。他应该有从前的经历,可是他不知道有没有。
夕阳将他染透,他就像干涸在红纸上的水印,模模糊糊,只是介于红和非红之间的痕迹。假如此刻有个摄影大师选好角度,把他的形象留取永恒的瞬间,印刷在杂志封面上注明“鬼魂”,必当广传于世,倾倒亿万看客。
这景象太美了,美就美在虚实莫辨,真幻之间!
此刻这年轻人虽然傻呆呆的,却有着超乎常人的崇高境界。他的精神品质与生俱来,能够在感慨世界变幻迷离时,将自己融入其中,物我两忘,混沌不分。这种境界正是修道之人终生追求却又殊不可得的真谛,佛家称之缘果,脱却肉骨凡胎;道家称之逍遥,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这是处于生死之间、仙凡之隙的玄机,给人类世界所有生灵一个两难选择,凡俗之人要衣食住行供养躯体,所以永远不能成仙了道;成仙之人脱却*,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不能感悟人间的争权夺利,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傻呆呆的年轻人有了超常的境界,却没有成道的愿望。他需要做个凡人活下去,只好到人间寻觅衣食。人间对寻求衣食的人有个习惯要求,就是想知道他为什么不能自己挣钱花。他年轻轻的,又是俗人眼里的那种小帅哥,通常都有不少痴心的姑娘紧追不舍,需要看他花钱是否大方,以考验他对姑娘是否真心。然而此刻他却沿街乞讨,这就不能不令世人疑窦丛生。
市郊有座小山村,一式古色古香的阁楼建筑,或青砖碧瓦,或翘檐斗拱,依倚青山,半环绿水,杨柳掩映,美如仙境。
村中人半市民半农民,农忙时种田,农闲时打工,有吃有住有钱花,日子过得神仙似的。那些苍翁白婆,大多无事在街上赋闲,打麻将,侃大山;年轻的妇女们也习惯出来,或抱着幼儿,或教大孩子踢毽子,扮家家,一边警戒往来车辆,一边与织毛衣的姑娘嬉戏。
他们看见这俊俏的年轻人竟然讨饭,便被他吸引住目光,寒嘘关心:“喂,小哥哥,你过去干么?你过去就讨饭吗?”
“你家在那里呀?”
“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你有女朋友没有呢?”
“你该娶媳妇了,回家娶媳妇去吧!”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一律说:“我……不知道。”
年轻的媳妇和小姑娘们就吃吃笑,引来更多人围观,像麻雀似的嘁嘁喳喳议论:“看你这身新衣裳,挺阔气的,还是西服呢!”
“是你妈妈给你买的,还是你女朋友送给你的呢?”
他目不暇给,连连摇头,一问三不知。
于是大家哄笑不止,关心改为嘲笑:“你不知道自己是谁,可你总不会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哈哈哈……”
哄笑声仿佛爆炸的热浪。
笑声里,他尴尬得像小学生得了零分,脸红得像胭脂,头也低了下去。
是啊,所有的人都应该有名字,他也不能例外。他想解释他忘了,但他感到很自卑。一个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那他岂不是一个白痴。
众人笑够了,再问他一些别的事,发现他与普通的白痴大不相同。常见的白痴或者不会说话,或者说话荒唐不经,而他却说话有板有眼,表达意思很准确。白痴通常不识字,可他不但识字,甚至还能讲出书里所写的事,尤其是对深奥的文言文,生僻的古成语,他也能解释。
发现这个怪事的是一位年轻的中学女教师。
她此刻正在街口,似乎给几个学生补课,讲解古文,可那些学生不喊她老师,却亲切地叫她姑姑。她闻听笑声就停止讲解,走进人群看个究竟。她感到这年轻小伙真奇怪,他能把别人说的话写出来,写字娴熟刚劲,令她这个中学语文教师都自愧不如。这小伙子怎么看也不像白痴,可他却不知道自己是谁,真是咄咄怪事!
旁边有人告诉她:“这小伙儿恐怕是失去记忆了!你没看韩国电影叫什么的,那男孩儿就因为女朋友被别人夺走,疯了,变成白痴了!”
“可不是啊,年轻人谈恋爱容易痴迷,一旦失恋,那打击可真大!”
周围还有人附和说,她们的确见过失恋寻死的,也有精神失常的。
这一来,大家益发断定这年轻人是因失恋而痴傻的了,于是有人断定:“他的女朋友准是被开发商拐跑了!”
其他人跟着议论:“这年头何止是开发商,那些当官的包二奶更不稀奇!”
一个年轻媳妇破口大骂:“不管跟了开发商还是跟了当官的,反正都一样!那妞儿顶多也就当个小三,好不了的!你瞧着!”
那年轻女教师情绪有些激动,提议把他送到民政救助站。许多姑娘媳妇也跟着去凑热闹,帮腔说好话,救助站于是收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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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是个临时机构,设在租赁的三间民房里。
站里只有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