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带着周慧慜两女吃了一顿夜宵后,箫剑这才在10:30后带着两女来到了《古惑仔之猛龙过江》的试映所在地…利舞台。
利舞台原是香港一间著名戏院,于1925年落成,位于铜锣湾波斯富街99号,即波斯富街与霎东街交界,面向礼顿道。
主要用作粤剧、歌剧及演唱会等表演,及放映电影等用途,是香港的高尚娱乐表演场地。利舞台在另一个世界也会于1990年代拆卸,改建成利舞台广场。
不过,这个世界的未来可就未必了,毕竟,利舞台的拥有者是利希慎家族,因为跟邵逸夫的关系,这家影院基本上都是被其所租用的,在另一个世界随着邵氏的减产,利舞台这才拆卸的,而现在邵氏可并没有停止,自然地,其跟邵逸夫的合作关系也就并没有终止。
而在1985年的现在,利舞台则是香港最顶级的影院之一,更是邵氏院线的隐性龙头影院,之所以说是隐形,因为其拥有者毕竟不是邵逸夫,而是其好友利氏家族。
等到箫剑三人来到利舞台的时候,影院中还并没有多少人,来的都是剧组人员在提前布置,当然,刘德哗等主角却也早就到了,而赵雅之等箫剑的圈中好友,只要是没有什么事情的基本上都早已过来,帮着站台、撑场面。
到了11点后,人气方才开始变旺,影迷、记者、三三两两的明星、以及不在少数的影评人开始汇聚而来,等到试映开始的时候,整理舞台当中已经坐得满满的了。
当然了,因为这部影片是续集,而在香港,续集总是容易落下老票、没新意…等贬义词,所以,这一次的试映邵逸夫并没有来,只是让方逸华来撑了一下场面就离开了,估计要不是第一部破了香港的票房纪录,就连方逸华都不会来。
“碰—”灯光泯灭,电影屏幕慢慢亮起,邵氏那大名鼎鼎‘sb’片头开始出现了,而箫剑虽然是影片的投资人之一,影片版权也在他自己哪里,不过因为没有成立自己的公司,所以并没有在电影中加入片头。
当然,不加片头也未尝没有箫剑在刻意的消减邵逸夫跟方逸华的防范心理,毕竟,凭借着邵氏现在离不开他的因素,他可是在迫使一直坚持着大片厂制度的邵氏同意他进行影片的投资,分走了大半的利益,要是邵逸夫心里能没想法就怪了。
什么叫大片场制度?
这是一个在内地电影史上没有出现过,而在欧美电影出现过,又在1948年消失过的制度,之所以消失并不是制度不好,而是因为这个制度造成的垄断。
而在香港,邵氏实行的正是这个大片长制度。
邵氏公司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广阔的院线,这是邵氏公司最为特殊的方面。
邵逸夫50岁从新加坡来到香港,是邵氏兄弟公司一次大的资本调整,将公司的发展方向由拓展院线改变到扩大制片。
他看中的是香港独立的自由环境,旨在将邵氏公司开创成媲比日、美的华语电影中心。
长久以来,美国电影业一直忽视中国电影的存在,日本则自认为代表了亚洲电影的最高水平。日本大映公司董事长永田雅一在1954年亚洲影展上曾公开宣称:中国电影起码落后日本电影二十年。
而邵逸夫在这种环境下建立邵氏影城,大量拍摄华语电影,体现出独特的时代意义。
以大制片厂制度为框架的邵氏电影公司,具有代表华语电影的责任感和开拓心。
自1966年开始,香港其它两家最大的电影公司中,左派的长城影业公司受到国内特殊时期波及,电懋公司因老板陆运涛的空难而一片混乱,邵氏开始以垄断性的姿态征服所有的海外华人电影市场。
在香港电影市场,年产40部的产量已经开始垄断本土半数以上的票房,在1969年的香港十大卖座电影中,邵氏电影占了5部;而台湾台北市每年的十大卖座影片中,邵氏影片从不下2部,有时多达7部。
大制片厂制度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垄断性和稳定性,而邵氏公司凭借这个特点奠定了香港作为‘东方好莱坞’的地位。
当然,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片长制度成立了邵氏60-70年代的辉煌,也导致了其在80年代的陨落。
因为到了80年代时,因为是大制片厂制度,要大量生产,就要有大量的合约导演、合约演员签在邵氏;他不能到外面去拍戏,但当时的那个气候,没有办法将一个人绑住,邵氏给的钱相当于‘包身’,包身的钱一般就比较少。
就好比,其他公司说,你来我这里拍戏,我给你两三倍的价钱,所以人员流失相当大,当时邵氏的一大堆的合约导演和合约演员都走了,邵氏就必须要给他们加钱,不然他们就没有心思给你拍戏。
而每个人都要加工资,就是一个很大的包袱,制作成本也变得很高,后来很多制作成本就超过了收入。
如果说好莱坞是五大公司多家垄断了美国电影市场,而香港则是邵氏独家垄断香港电影和海外华人市场。
大制片厂从根本上说是模仿了美国20年代流行的福特主义般的企业化的流水线制作的科学经营;不同的是,其他工业生产的每种产品都是一样的,而电影公司生产的每个产品都要是不同的。
邵氏的制片模式是大制片厂制度的一环,每年制定固定的制片计划,确定下一季度制片的数量和类型,供应给香港本土和东南亚的邵氏院线。这种体系化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