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蓝心笑作一团,她可能没注意到她和昔尉风打闹的声音干扰了一个人。.最快更新 。
季凯南的脸‘阴’沉的就像寒冷的大冬天,他佯装无事地走过来,咳嗽几声,道:“疯子!陪我去健身!”
“昨天我才去过,你自己去吧!”昔尉风哪里肯走。
“好久没去打高尔夫了!我们一起去吧!”季凯南又找了一个理由,无非是为了把昔尉风从家里‘弄’走。
“老季,不要什么都喊我一起去,这样会叫外面的人误会,误以为我跟你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呢!”
“……”
昔尉风铁了心不出‘门’,任季凯南怎样‘诱’或,都没能说服他改变决心。
直到吃过了晚饭,昔尉风故技重施,要求季凯南给他安排房间,可是这一次,季凯南没有答应他,而是直接叫人把他“请”出了季家。
虽然昔尉风没能在季家找到“容身之所”,但接下来,他几乎每天都来季家蹭饭。
夜蓝心对他的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就没看过比昔尉风还要厚皮脸的人,如果说郑帅算一个,但与昔尉风相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
因为昔尉风的干扰,她的第三个锦囊妙计,一直没有合适的时机去实施。
第三个锦囊妙计,要想得到他的人,就先靠近他的身!
这一条妙计早就深入夜蓝心的心,因为黄小贤告诉她,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不惜一切代价,和他发生点什么关系。
这是有前提的:必须和季凯南单独相处!
这一天,终于送走了昔尉风这个“大瘟神”,夜蓝心凑准时机,看到季凯南在书房写写画画,于是怯生生地挪到他面前,甜甜地喊了他一声。
季凯南抬头瞄了她一眼,用眼神问她想干什么。
“那个……你忙吗?”
“有事?”季凯南没有停下手里的画笔,他的眉尖透‘露’出些许的不耐烦。
夜蓝心不知道他此刻灵感袭脑,正奋笔设计玩具模型图,这是季凯南最享受的个人时光,他最讨厌被人打扰。
“教我学写字,好吗?”不怕死的夜蓝心摊手示意铅笔和写字本,态度恭谦如小学生见了老师。
以往,季凯南恐怕早就用东西砸她的脑袋了,可是今天他没有,既没有生气发火,也没有‘乱’丢东西,而是接过她手里的本子,淡淡地问:“写什么?”
“就写这上面的!”夜蓝心笑逐颜开,得寸进尺地搬来椅子,坐在他的左边,摊开了书本。
季凯南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然后默默地在本子上写出了一个字,道:“照着写!”
夜蓝心握住了铅笔,准确来说就像是2岁小朋友拿筷子,铅笔攥在她手里,可就是不听她的话。
她写出来的字,基本上个个都遭受过严重的“五马分尸”,如果不怪她,那就归结为“铅笔喝醉了”。
“握笔的姿势,应该这样!”季凯南拿自己的写字笔做示范。
“我也是这样啊!”夜蓝心的手比‘鸡’爪还要僵硬。
“看仔细点!”季凯南反复演示握笔要领。
“我会了!我会了!”夜蓝心毫不谦虚地再次拿起笔,但效果比前次好不到哪里去。
“唉……你的手简直比脚还笨!”季凯南扶额,忍不住批评她,之前他发现她不会拿西餐的刀叉,现在又多了一件,她不会拿笔。
“我的脚确实比手聪明!”夜蓝心一点也不生气,始终都是笑嘻嘻的模样,让你既舍不得打又不忍心骂。
“我教你!”季凯南无奈之下,只好握住她的手,教她一笔一划地写字。
夜蓝心圆满了,想不到自己不会写字也能给她带来这么好的福利,真是太意外了。
此刻,她的小手被他的大手紧紧地握住,感受到来自他手心的温度,让她忍不住心脏扑扑直跳。
半靠在他怀里,夜蓝心可以闻到他身上沐浴‘露’的清爽味道,可以感觉到他鼻端呼出的温热的气息,总之,这个男人让她着‘迷’,让她心神‘荡’漾。
“认真点!”季凯南需要不停地提醒走神的夜蓝心。
“哦……”
夜晚的四季‘花’园一片宁静,可以隐约听见几声虫鸣,微风拂过树木的新枝,树叶沙沙地摆动,‘花’朵在月‘色’下含情脉脉,似乎正在对月亮呢喃,诉说着衷情。
有什么不一样了呢?
好像荒芜的沙漠里长出了一棵青翠的树苗,‘阴’湿的角落照进了一缕暖阳,燥热的夏夜吹来了一股凉风。
人未变,人心却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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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蓝心最会顺杆子就上,得了季凯南的“言传身教”后,就更加得寸进尺,几乎每晚都会打着“学习”的幌子来找他。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过程中,她的进步显而易见,她的名字、季凯南的名字以及简单的几个汉字都已经学会了。
最值得一提的是,季凯南触碰过她的手,也没见他恶心地去洗澡,这算不算是季凯南的进步?
这样和谐的关系,维持了大约一周时间,直到这天下班后,季凯南突发了急‘性’阑尾炎,被送进了华康医院。
就算是钢铁铸成的机器人,也有出现故障的时候,季凯南有血有‘肉’,不是铁打的,当然也会生病。
夜蓝心心急如焚地陪在医院,不得不说这是一次表达爱心的好机会,她名正言顺地以“妻子”的身份留在病房里,有谁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