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他为送走瘟神感谢天感谢地,打算继续自己的逍遥人生时,他发现凝聚着他毕生心血、记录着他所有研究成果的笔记竟然不在了。想起凤铃铛临走时那个得意的眼神,他只好跟着她的去向一路追踪了过来,最后绞尽脑汁并冒着生命危险将她救了出来。
“什么笔记啊?”凤铃铛的手在鼻子前扇着,人朝后面退了两步,一脸厌恶地看着他。
“凤铃铛,你信不信我今晚就把你卖到夜店去?”马翰文恶狠狠地说道。他敢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古灵精怪的姑娘没有一点防身的本领,唯一的特长就是神经和胆子一样大条。
“不就是个破本子么,这么凶干嘛?”凤铃铛横了他一眼。
“破本子?”马翰文怒极反笑,“那是我的命根子啊!你再不说,我要动手搜身了。”
“我还以为你的命根子,是那个金发美女呢!”凤铃铛不屑地说道,“本来打算还给你的,你又一直没来。到了烟霞镇后,我实在受不了那股味,就随手丢进了垃圾堆里。”
“垃圾堆?”马翰文觉得自己要崩溃了。为了救她出来,他可是下了大血本,把卖隔音器赚来的钱花得七七八八,才弄出了录音机、起雾器、风灵甲等玩意,最后还还搭上了陪伴他几年与他情深似海的充气娃娃,结果竟然是这样。
他的心血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这个该死的女人随手生动进了垃圾堆里。事情既然这样了,他只能认倒霉,这个夜晚他注定要与烟霞镇的所有垃圾堆来一次亲密接触,看看能不能幸运地找到自己的笔记。
马翰文默默地转过了身,步履蹒跚地朝着街口走去。
“那个,我身上没钱,你能不能借我点?”身后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
“没有!”
“黑水城这么乱,你大半夜把人家丢在街上,安的什么心啊?你还不如把我送回人贩子手里等死得好!”身后,凤铃铛弱弱地抗议着。
“死了清净。”马翰文脚下慢了几分,但嘴上仍然顽固地说道。
“我记得大概位置,我可以陪你去,你别丢下我,我怕黑啊!”身后的声音带着几分哭腔,终于让马翰文停下了脚步。
“你为什么要把我的笔记扔进垃圾堆啊?”带着凤铃铛上路后,马翰文忍不住抱怨道。
“我还不是安的好心。你在罗宋公国的时候,不是最爱翻垃圾堆吗?我丢在垃圾堆里,你好捡回去呀!”
“大小姐,我不是捡垃圾的。我那是在做市场调查,了解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和爱好。”
“然后好骗人?”
“我什么时候骗人了?”
“来我给你按摩吧,一百个金币一分钟,你愿意么?”
“…….”
夜晚,两个身影穿梭在烟霞镇上,和一堆堆垃圾展开了通宵达旦的斗争。
“你不是说你记得大致位置吗?”
“记得啊,大致就在烟霞镇上,不会在其他地方。”
“…….”
(!这周火力不够猛啊,战友们开炮吧!)
i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