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升说话的时候,起身拿过酒给两人倒上,盖上盖子后坐下来,拿起筷子吃了一口菜。这是一道很常见的家常菜——芹菜肉丝。实际上,越是简单的菜,就越是考验厨师的手艺。就像是书法,复杂的字因为笔画多,就算是功力不够,也能通过布局来达到美观的目的。做菜也是一样,大菜因为添加的佐料太多,就算是厨艺有所欠缺,非专业人士也品不出来。
田淑兰做的这道菜确实不错,肉丝嫩滑,芹菜也没有丁点塞牙,还很脆,特有的香味也都保留了下来。
李东升由衷地称赞道:“真的很好吃,难怪你会提议我来家里吃,原来真不是为了省钱,呵呵呵??????”
“知道就好,家里虽然有保姆,可做菜的时候都只是做些准备工作,真正动手的还是我老伴。”
“绝对是贤内助。”李东升说话的时候,又吃了一口菜。
随后,才端起酒杯站起来说:“吴叔,我敬你。”
“坐着喝,这里又没外人,没必要表现。”
李东升立刻就从善如流,一屁股就坐了下来,吴天适时地端起就被跟他碰了一下。
吃了一口菜之后,吴天就要继续刚才的话题,可妻子又拉开了厨房的门,断了一盘红烧仔鸡出现在他们面前。
知道剩下的菜会接连不断地端上来的,吴天就说:“吃过饭去我书房。”
说完,也不等李东升答应,就把心思放在酒菜上面。
吃饭的时候,田淑兰不断地给李东升面前的碗里夹菜,面对她的热情,李东升除了连声感谢,就只能埋头苦吃。
吃过饭,李东升就被吴天拉去了书房。
坐下之后,还没说话,田淑兰就敲门进来了,她的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托盘,托盘里是两个不同的杯子,一个是紫砂保温杯,另一个则是玻璃杯,玻璃杯里倘佯着数十片晶莹剔透的绿茶嫩芽,就是没有从茶杯里弥漫出来的沁人心脾的香味,就是这嫩芽就让人的心情大好。
保温杯是吴天在家里用的茶杯,玻璃杯是给李东升准备的。
李东升当然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田淑兰的服务,连忙起身迎上去,把保温杯拿给了吴天,自己端过了玻璃杯,并连声道谢。
田淑兰离开之后,书房里的气氛也变得凝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