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凌真的很奇怪,田绾心为什么总是能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来,而且味道还不错。
早餐是简单了一点,刚刚吃完,田绾心就拉着独孤凌去了马厩。
“殿下,我们去郊外骑马吧。”这都是田绾心一早便安排好了,独孤凌只能听命,不能有意义。
骑马,在现代可是一项高消费的娱乐项目,田绾心的经济条件还可以,所以这个娱乐项目,田绾心还是会的。
田绾心翻身上马,那姿势如同男子一般的潇洒自如,独孤凌嘴角勾起一丝笑容,翻身上马。
两人一路上刺马狂奔,好像回到了宋朝时期的蒙古大草原,亲身体会蒙古大汗成吉思汗弯弓射大雕的英雄风采,一路上,听着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呼吸着大自然新鲜的空气,狂奔在碧绿的草地上,放眼四周,全是山山水水,一片碧水蓝天,令人心旷神怡。
两人跳下马背,脸上洋溢着最真实的笑容,躺在草地上,闭着眼睛陶醉在这片仙境中。
虽然谁也不说话,但是心灵上的沟通才更加默契。
两人分别偷偷的睁开眼睛,试图去看对方,这样的羞涩和内心的喜悦很有初恋一般的感觉。
说起初恋,田绾心就是独孤凌的初恋,不是吗?
独孤凌伸手拉住了田绾心冰凉玉如的手指,依然闭着双眼,心里窃喜。
田绾心睁开眼睛看着他们紧扣的十指,也甜甜的笑了。
出门的时候,田绾心特意把独孤凌的玉笛带了出来,田绾心递给独孤凌,笑道,“为我吹奏一曲吧。”
独孤凌接过玉笛,笑着点头,熟练的吹起了一直美妙的曲子。
田绾心起身,随着曲子在草地上翩翩起舞,如同一只蝴蝶一般飞舞,夺人眼球。
这样的景象,一男一女,一笛一舞,这样祥和的景象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浪漫。
一曲结束,独孤凌当真被田绾心的美所吸引,拉起田绾心的双手,两人在草地上不停的旋转,时而追逐,时而打闹,好像两个大孩子一样童心未泯。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到了中午,田绾心没有想要下厨的意思,而是带着独孤凌去京城里最有名的饭馆去吃,临走之前,还特地给独孤凌乔装了一番,因为田绾心准备带着独孤凌去吃霸王餐。
不是只有穷人饿的不行了才会吃霸王餐,田绾心觉得吃霸王餐也是一种快乐。
实在是独孤凌太显眼了,若是传出去堂堂凌王殿下吃霸王餐,那可就坏了,所以田绾心给独孤凌贴了一个早就准备好的胡子,一秒钟变了个人。
他们点了一桌子的山珍海味,也没有吃多少,便叫来店小二结账。
“客观,一共是……”
在店小二进来的时候,田绾心就给独孤凌使了一个眼色,还没等可怜的店小二说完,两人就手拉着手,飞快的跑出去。
店里的老板一看便知是吃霸王餐的,立马带人去追,一路上,田绾心和独孤凌撞翻了很多小摊上的东西,也顾不上赔钱,虽然弄的被人满街追,可还是很高兴的。
眼看人就要追上来了,田绾心真的是跑不动了,独孤凌很绅士的蹲下。“本王背你。”
田绾心也不矫情,直接跳上独孤凌的背,独孤凌是习武之人,如果刚刚不是碍于田绾心跑得慢,后面的人根本追不上,这样把田绾心背起来,跑的更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