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想现在就将大脑全部放空,忘掉盛承骁说的话,忘掉苏婧透露出来的信息,甚至忘掉陆霆朗这个人曾经来过。|||
可回想起来和他一起度过的这两天,她又觉得不舍就这么忘却。
她早就不舍得了,所以在陆霆朗走的当天,就特地将自己能记起来的点点滴滴,写在了日记本上。
她永远记得这两天和他经历过的几个地点,所以拦了一辆出租车,想着再回去看看。
巧的是,这次出租车的司机居然是那天送他们两个去机场的那位陕西大叔。
陕西大叔没认出她来,先是问道:“女娃,气去)哪儿!”
大叔看她素面朝天的样子,估计以为她才二十来岁,所以还拿方言喊她“女娃”。
钟意却是一眼认出了这位大叔,笑了笑,才道:“大叔,我这次不去机场了,先去鱼尾狮公园吧!您还记得我吗?”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你。
——和他在一起的那几天,她没想到自己连路人都记得这么清楚。
大叔盯着她,细细看了看,才恍然道:“哎呀!额我)记得你嘛!送勿那)小伙子走咧?”
钟意敛眉,微笑了一下,道:“是啊,送走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大叔看着前面路况比较顺,就多嘴了几句,说道:“额我)看你们这些年轻娃,还是不懂‘人间久别不成悲’的老话啊!走咧就走咧,旧滴不去新滴不来嘛!”
钟意明白大叔是误会她的意思了,赶紧替陆霆朗解释道:“不是的!他是军人,这次回来看我也是短短的小假期,他是去部队了!不是跟我分了……也不对,我俩本来也没在一起!”
这下轮到大叔困惑了,问道:“额我)看你给那娃做饺子送行,还当你俩是两口子咧!你还不是军嫂?还莫没)结婚?”
钟意跟这个路人自然解释不了那么多,但是他刚才提到的一句话倒是印在了她的脑海里。
人家久别不成悲。这话说的人性多淡漠。
在现在的她的记忆里,陆霆朗只是个和她愉快地共处过两天的男人,可他走的时候,她依然觉得承受了这五年来都没有承受过的悲伤。
等他走了久了,她对他的思念淡了,下次再见到他,再送别他,大概就无喜无悲了?
钟意下意识的排斥这种结局。她不想和他因为半年的时光就变回路人,她多想留住那两天的记忆,否则不会一笔一划的写到日记本上。
鱼尾狮公园很快就到了,然而天色渐渐暗下来,公园眼看就要关园了。
她只好坐在出租车上,远远地望了一眼高大威猛的鱼尾狮,然后才对师傅说道:“叔叔,去电影主题餐厅!”
餐厅今天人气很高,大概又有什么热门题材电影上映了。钟意下了车,一抬头,一眼就看到了自己当初和陆霆朗坐过的包间。
当初他们坐的地方就靠着窗子,她觉得尴尬的时候,就会躲过他的眼神,假装在看窗外的风景。
现在那里也坐着一男一女,像是情侣。男人举杯相邀,女人含羞碰杯回应——又是一场“归来”大戏吗?
《归来》这部电影讲的是丈夫的归来,他当初订下这个包间的时候,她就应该意识到他们之间关系的不普通的。
钟意后知后觉的想到了这一点,却又想起陆霆朗就是在这个包间里说到,他是陆晗的堂哥。
“不对啊,他只说他是陆晗的堂哥,可是并没有承认我是他的弟媳这件事!”她猛然一惊。
一切都是她太想当然了,都是她太相信陆晗的话了。
陆晗是她醒来后见到的第二个人。第一个人的样子她已经记不清了,但隐约记得他是个医生。接着关于她的一切消息,都是陆晗灌输给她的。
陆晗真的是灌输给她,像是填鸭式喂养一只宠物,生硬地告诉她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
而陆霆朗作为一个很可能更加熟悉她的人,却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为人处事,从不指手画脚,好像她就该是那样的。
他只会偶尔感慨一句:“你还这个样子,你以前也是……”但其实话里没有任何强迫她回到以前的样子。
她喜欢和陆霆朗在一起,舒服自在,而且充满了厚实的安全感。
餐厅的包间里许是在放音乐,断断续续的传到了外面。《归来》里由《渔光曲》改编的主题曲也传到了钟意的耳中。
“容颜变,岁月迁,心中的温情永不减。跟着你,到天边,相会在如烟的昨天。”
这首歌的副歌很简单,钟意站在餐厅下面听了两遍,就哼哼上了,就连到了店里脑海中还回旋着曲子的节奏。
店里依旧没客人,看来胡风夫妇还没走。不过钟意终于解开了一个心结,所以对这对夫妇一点也不抵触了,反而着急想和他们聊一下。
然而包间她刚一推开店门,却发现小南正坐在大大的桌子上,咯咯的大笑着。
桌子下面的椅子上坐着胡风家的小胖子,钟意有些怵这个孩子,总觉得这是被宠坏了的小魔王,也怕他再欺负女儿,所以赶紧过去一把抱住了女儿。
“小南,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啊?”
小南一看是妈妈回来了,笑得更加欢畅了,指着小胖子说道:“妈妈,他说他叫胡乱!叫胡乱哈哈!”钟意脸上也挂满了黑线——这真是亲爸亲妈给起的名字?小胖子胡乱丝毫不在意小南在那里嘲笑他,反而气势汹汹的说道:“daddy说了,这是我抓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