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曹炟终于等在安歌的必经之路上,之后与安歌一起去了死牢,凭着齐王的令牌,安歌被允许入内探视。
二人在狱卒的带领下,来到一间黑洞洞又阴沉,并且散发恶臭的牢房里看到了史英杰。
史英杰披头散发,满身都布满了红痕,神情漠然如死,手足皆在流血。
见到安歌和曹炟,他只是抬眸漠然看了眼,便又低下了头。
面前的伙食却颇为不错,是两个馒头和一大碗烧肉,不过他似乎并没有心情吃,只是在那里发呆。
“这——”安歌看着这饭,以还还有人能照顾得到史英杰。
听得曹炟道:“死刑犯在处决之前,都会吃一顿断头饭。这是他一生最后一顿饭,因此会稍微好些。”
安歌的心微微一沉,“难道,他们马上就要斩他吗?”
“应该是今晚,或者是明天午时,不过在这个时辰吃断头饭,想必一定会是今晚秘密处决了。”
“这么说,莫不是真的有什么冤屈,否则为何不名正典刑?”
安歌和曹炟说话声音极轻,史英杰并没有听到。
他依旧默然地坐在那里。
透过微弱的光线,安歌虽然看不清史英杰的容貌,却亦觉得他浓眉大眼,面容方正,颇有正相。
安歌道:“史英杰,你能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才被关在这里吗?”
史英杰看了她一眼,没有什么反应,却终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放入口中。
“我们可能是这世上唯一能救你的人,要不要把握这次机会你自己决定。史英杰,你父亲已经去世了。”
史英杰手中的筷子落在了碗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史英杰看着他们,半晌,忽然像野兽低吟般哭了起来,那是种压抑了很久很久,无奈、不解又愤怒的哭泣,令安歌也好生为他难过。
“史英杰,你父亲生前一直在想办法救你。最后他找到了我,我是安歌,或许我是没有能力救你,但是能够救你的人就在眼前。这位是齐王曹炟,如果你有什么冤屈现在尽管说出来,这真的只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史英杰好不容易才停止哭泣,蓦然冲到二人面前,咚咚咚便向二人嗑了三个响头,“齐王救命!安姑娘,救命啊!”
他总算说话了,安歌松了口气。
之后,让狱卒打开牢房,将史英杰带到稍微干净点的时间,安歌与曹炟就坐在他的对面,史英杰忍着悲痛,讲述了他坐牢的前后经过。
这件事却要从大约十天前说起。
那时候,才子们纷纷涌向安阳,而做为商人子弟,史英杰自然是从中捕捉到了很大的商机,于是瞒着父亲,秘密开设了一家“状元店”。
此状元店只提供三样东西,状元笔,状元墨和状元纸。
这些东西其实都是普通的笔墨纸砚,但是经过史英杰的苦心包装,镀上“状元”二字的光芒,此店一开已然生意火爆,为讨个好意头,每日来购买这三样的才子络绎不绝,说句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这是史英杰第一次脱离一直做纺织业的父亲,第一次小试伸手,没想到如此成功,他当时是非常开心和骄傲的。
可是就在十天前,忽然来了一位客人。
这客人是一个年青的男子,亦是才子装束。
找各种很刁钻的借口为难伙计,最后甚至大闹店铺,没办法,伙计只好找来史英杰亲自出马。史英杰本着做生意应以和为贵,因此将这人请到了后院,还奉上好茶,向他询问是否对这家店有什么不满?才会如此闹事?
那人并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问,“你说你的笔是状元笔,我瞧着你这笔普通得很,与外面的笔并没有什么区别,为何独独你这里便要卖的贵,而且还敢称是状元笔?这到底是何道理?”
“我这状元笔,每一支笔都是由我本人盯着亲自制作,每只笔里都有一根上届状元郎代弘文头上的一根胎毛,要知道这代弘文可是自小就将我娘称为干娘的,他刚刚满月时,我娘亲便将他一头胎毛剃下来保存了起来,希望自己借着这吉意也能生下个儿子,后来,不就真的生下了我,所以这状元郎的胎毛真的是很有灵性的!”
那人听了他的话,哧地发出
嘲笑的声音,“既然这胎毛如此灵性,以史少老板这般人才,为何不借了这胎毛的灵性,也去考一个状元试试?”
“本人只喜欢做商人,可不想当什么状元。”史英杰还是很有礼貌地回答。
“好,这一个算你勉强说得通,那么,这状元砚又是怎么回事?你可别告诉我,每只砚都是代弘文大人亲自摸过的。”
“这自然不是,但是每只砚的后面,都有一个代弘文的私印,这可是假不了的。”
史英杰说着,把自己店内的砚随便拿了几只出来展示,果然在砚的背面,端端正正地盖着代弘文的印章。
“这印章亦是难得,乃是代大人失踪前所用的最后一支印。”
那人又道:“且不说你如何证明这印章便真的是代弘文的私印,只说代弘文考中状元,得先皇器重,短短一年里,不断地往上爬,终于当上了司空大人,然而他才刚刚上任半个月,便失踪了,可见其人虽然有状元命,却未必有状元福,你这些说辞,也只是哄骗那些不知情的人罢了。”
史英杰开始怀疑这个人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于是很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