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仙界独尊>第1040章 这条路 道阻且长(第三更)

阐天地之理,截生灵之运,伐道以为舟,横渡苦海,登临彼岸。

封神世界,恒古的星光笼罩大地,永恒不变,王通立于虚空,手持明月照天榜,脑海之中回旋着这句偈语,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如何横渡苦海,登临彼岸,从来就没有答案,无论是在混沌之中,还是在混沌初开后,准确的答案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盘古开辟了混沌,第一次做出了尝试,可惜他失败了,但是,他的失败并没有让三千神魔放弃,甚至三千神魔从他的行为中看到了希望,因为盘古虽然失败了,但是他在开辟了混沌的那一刻,所散发出来的气势,所得到的力量,以及那顶天立地的雄姿,让所有的神魔看到了横渡苦海的希望,而后来的事实更是证明了这一点,鸿钧,这个在三千神魔之中力量并不算是太过出色的存在,总结了盘古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在盘古开辟的域中进一步的尝试,最终,总结出了一条道路,成功的登临彼岸,成为三千神魔之中第一个登临彼岸的存在,而他所开辟出来的道路,便是这一句偕语,“阐天地之理,截生灵之运,伐道以为舟,横渡苦海,登临彼岸。”

自那以后,三千神魔仿佛看到了指路明灯一般,纷纷开辟混沌,将混沌化为虚空,形成了如今虚空万域的雏形,但是至今为止,除了鸿钧之外,还没有听说过有第二个成功的案例,经过这么长的时间,纪元更替之后,许多当年的神魔都觉得自己有可能被鸿钧这厮坑了,被坑的最惨的恐怕就是西方教的两位教主,西方教,后来演化成了佛教,他们所走的路,其实也和鸿钧十分的相似,可是到了现在,还没有真正的成功,所以,这条被鸿钧走过的路,究竟还能不能成功,至今还是一个未知数。

但是陆压亦没有办法,他的根脚是很深,但毕竟不是先天神魔出身,而是盘古域的原生之灵,就算是再强,也很难脱出盘古域的桎梏,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当年鸿钧伐道作舟是怎么干的?

他是通过封神之战建立了天庭,以森严的天规法格天下,以封神榜截取气运,最终抽取整个世界的元始之力,化为彼岸之舟,横渡苦海,也正是因为鸿钧的作法,所以原本繁荣的,强大的封神世界彻底的衰落了下去,变成了如今这个模样,经历了数个纪元的更替,方才慢慢的恢复了元气,说起来,云中子也算是倒霉,封神世界能有如今的局面,其中他付出了许多,为了经营这个世界,他可以说是倾其所有,想不到刚刚有了起色,便再一次的被打落尘埃,连整个世界的权柄都失去了,你让他如何不恨,如何能够善罢甘休?

这关系着成道之机,谁都不可能让的,所以,不管云中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封神世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一定会回来与陆压做过一场的,而这一场争斗,王通注定只能是看客罢了,他还没有那个级别,也没有那个心思去和云中子这样的存在结怨,这也是为什么他急于剥离因果的原因。

而陆压的心思就十分的简单了,他就是要重新复制当年鸿钧的道路,而这一条路,最为困难的是什么?并不是成为最强,亦不是合道,而是法格天下。

天下众生,万千生灵,只要开了灵智,便会有自己的想法,有着自己的目的,有着自己的观点,想要将这些观点统一起来,何其之难,想要将众生之运集合起来,又何其之难?

哦,你合道了,你厉害,你是天地之间的老大,动念之间,便能够引发天劫,我干不过你,我服你,我不招惹你,但是我也不见得就会听你的,对不对?

我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我躲到深山老林子里头,不问世事,难道你还能因此杀了我不成?

最重要的是,合道之后,便成为了天地法则的掌控者,这个头衔听起来好听,看起来不错,但是同样的限制也多,就像是一国之君不可能天天跑到街上与流氓打架一般,这也不合适啊,对不对,所以,只有建立了森严的制度,以制度来约束,规范众生,甚至天道的运转,将所有的一切都纳入天道的规矩之内,你不服我,可以,你不听我的话也可以,但是你如果不按照我的规矩来做,触犯了天规,我便可以罚你,可以打你,可以灭你,是的,我就是这么蛮横,你能如何?

只能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现在封神世界大劫刚过,虽然过于虚弱,但也正是立下规矩的时候,只要这个时候成功的立下了规则,以无极星宫镇压天下,将天下的生灵,修炼的规则统统的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中,让这些规矩成为了习惯,成为了阐释法则的天地至理,那么,未来一切的发展,就会变的顺利起来,行事起来也就方便了。

而这样的事情,陆压不便自己去做,因此,便交给了王通,就如当年鸿钧立昊天一般。

“看来陆压真的要沿着鸿钧的模式走下去了,不过我也不见得就真的要做昊天啊,昊天上帝,嘿嘿,听起来很威风,实际情况如何?便只有天知道了!”

天帝的权柄极重,但是同样,天帝亦只是天庭这种存在的附庸而已,是可以换的,可以说,天帝的权威完全都要依托于天庭,这有一种受制于人的感觉,所以王通有些不耐,在隐约的发现了陆压的意图之后,很干脆的便将宫主之位交给了乔建昌,自己只是隐于幕后,一如当年的太上道祖。

但是现在,乔建昌的实力


状态提示:第1040章 这条路 道阻且长(第三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