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将一块红瓦竖在脸前,用来挡住火苗和香烟燃烧时候的红点。
对面那令人血脉喷张的画面,虽然令他感到愤怒,但是也让他感到了一阵鸡动。
“狗日的,这一家子,都他妈变态。”陈阳愤愤地骂道。
心中的冲动,让他不得不转过脸去,如果再继续看下去,他的小陈阳非得被那瓦片硌坏了不可。
看着璀璨的星空,陈阳的心里边感到了一阵莫名的空虚。
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却依然像那浮萍一样,随波逐流。
在一觉醒来的时候,陈阳常常问自己一句:“我到底是在做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他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因为一旦闲着,他的脑子里边会出现更多令他感到寂寞的画面。
每每感到空虚的时候,陈阳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一副画面,一个邋遢的小孩,蹲在寺庙门口,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喇嘛。因为这里是个晒太阳的好地方,所以年幼的陈阳没事就爱在那里蹲着。
他忘了自己在那里蹲了多久,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也许更久,直到有一天,那个不曾出过庙门一步的主持将他领进庙内,他才没有再在那块石头上蹲过。
在没有遇到叶初九之前的陈阳,就像小时候的他一样,漫无目的地蹲在那块石头上。他不知道为什么蹲在那里,只是习惯性地蹲下而已。因为,除了那样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应该干什么。
叶初九的出现,救了陈阳。
让他不再觉着自己是那么空虚,那么寂寞。如果不是叶初九,陈阳恐怕还在看守所里呆着,就算不会永远呆在看守所里,他这辈子恐怕也会被自己的心牢所困。
抬头仰望着星空,一脸忐忑地说道:“初九,我这辈子的希望,就赌在你身上了,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失望?不,司徒清风根本没有过希望哪来的失望。
从十六年前,被八千岁一句话定死在威市那一天起,司徒清风就知道,自己这辈子完了。
扑克脸,是他的标致。
可曾经的他,并不是这般无趣,只不过过了太多无趣的日子,他整个人才变的无趣起来。
写日记,是司徒清风这些年来唯一能够用来打发一下时间的事情。
别人写日记,写个百十来字就差不多了,撑死也就是几百字。而他,一写可以写一宿。
他甚至都能无聊到,花上三千多字去写一个被他亲手火化了的人。
可今天,已经提起笔来的他,却是不知道如何去下笔。
犹豫了半天,司徒清风才在笔记本上写了起来。
“魏青辕,这个曾经用双拳擎起了西苍的男人,像传说中的那么骄傲,只不过这个骄傲的男人,现在就像一只过街老鼠一样,只能在黑暗中苟活。就如同那低价的二锅头一样,除了生性极烈之外,再无其它。”
“陈阳,我不知道他算不算喇嘛,虽然乍看上去他身上那副大威德金刚像还是吓人,但实际上,那只不过是陈阳用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一个装饰而已。他就像那廉价的啤酒一样,除了能在视觉上给人点冲击之外,剩下的就是那么会事,胸无点墨、囊无分文,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厚着脸皮活到今天的。”
“叶初九,这个小子是个有趣的人,懒散的外表下面掩饰着一颗所有人都无法看透的心,他给我的感觉我形容不出来,就像那市面上常见的大众白酒一样,虽种类繁多,但真是能够说得上来的却并没有几种。这个看似平淡的男人,未必没有那会当凌绝顶的抱负。我想,他这种瓶酒,只有他身边的女人才真正的懂吧。”
“我,司徒清风,谦虚点说,我觉着自己像红酒,特别是高端进口红酒,在酒瓶里边的时候就透着一股子优雅,倒在酒杯里边之后散发着泌人的清香,喝在口中之后有着极佳的口感。我就像那瓶被掩藏在地下的百年红酒一样,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欣赏!”
一页纸,破了司徒清风日记最低数字的记录。
仔细的检查着自己刚刚写过的东西,他的眉头不由就是紧皱了起来,有些怅然若失地喃喃自语道:“让我这高贵、优雅的红酒和他们这些烈性白酒在一块,真是……暴殄天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