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华伦懂事、阿四渐渐嗜酒,二人又变得相依为命。华伦人小,手脚却麻利,三四岁就开始跟着阿四赶海讨生活,在海边捡点奇贝异石、趁着退潮捞点海鲜,到坊市里卖掉换钱买粮食。
阿四慢慢老了,无欲无求中享起了清福:偶尔把自己卖苦力赚来的铜板或粮食,换成粗糙的渣酒,把自己灌个醉生梦死。这确实是幸福,品味着“美酒”,偶尔吃一只孩子为他煮好的蛤蜊,爽,痛快!今生又有何求?
渣酒自有渣的本质,未经提纯,掺杂着极少量的毒素,终究会慢慢毁掉饮酒者敏锐的感知,酒醒后感知仍然麻木,动作渐渐迟滞,却也对酒依赖、痴迷更深。酒醉后有幻境,有冲动,也有不理智,终于在一个冬夜里,小华伦睡着后,阿四离开了海窟。
找到时,却因长时间醉卧冰冷街头,已经冻残半边身子,失去了活着的意志。从此,阿四忘记了不食嗟来之食的尊严,不顾小华伦的拦阻,整日里拖着残躯,在坊市里的几个酒家门外,乞食剩酒残汤,终于在又一个雪夜里,在酒醉和严寒的肆虐中,静静的魂归大海。
在那些日子里,小华伦除了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四爹之外,还要在入夜之前把四爹找回来。即使回家也要时时盯着,防着他偷偷溜走,直到童年的身体忍不住沉沉睡去。
阿四在大海边讨生活,自有一身结实的体格和绝好的水性,就算涨潮封门,也能闭气穿越水下的通道,浮游上岸。冻残左手左脚,他的水性也没稍减。
爱一个人最大的痛苦,在于对方并不认可你的行为出于关爱和怜惜。哪怕明白对方只是因为酒醉、迷幻,也只能绝望的亲眼目睹,对方反抗着、任性的走向毁灭。
埋了四爹,独自在海窟过活,至今已有十年。
十年中间,华伦渐渐长大,不知何时手下有了两个铁杆小弟:老屁周杰和海兔宋正助。
老屁、海兔都是华家旧宅老巷子里的邻居。
小时候,华伦从阿四嘴里,得知自己家还有一处老宅子,便常常跑去看。几次遇到正在巷子里玩耍的老屁和海兔,三人年纪差不多大,一来二去就玩到一起。长大了,因为身体结实,又跟阿四学过几手叫不上名字的武技,于是身手不凡的华伦,常常替老屁和海兔教训欺负他们的人,在镇上一干少年中所向无敌。
华伦早熟懂事,知道礼仪,也会说话,身上也不脏乱,这就非常讨喜。因为干净利落,平日里知道赚钱养家,小弟们的父母便放心孩子跟他厮混。再加上曾经地位显赫的父母,和好人阿四的名声,华伦在镇上平民中也算是个人物。
华伦家的那处老宅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华伦怎么也进不去。其实,不仅华伦,其他人也进不去。好在巷子里的邻居们都知道,这是华伦的祖宅。华伦还活着,多少都维护着,不让心怀叵测的人去动这处宅子。
平日落潮的时候,华伦就带着老屁和海兔,三个人一起下海捡拾海鲜卖钱,华伦眼尖手巧、干活利索,捡拾蛤蚧、海螺和采挖牡蛎、海菜,速度远远超过两人。一样大小的袋子,华伦赶一潮海,能捡得满满的;老屁和海兔却刚刚遮住袋底,要不是二人还知道挑些值钱的,估计那点收获都不值得留下。
华伦从小就要自己讨生活,赚了钱要养活自己,于是精打细算的花钱。老屁和海兔则与他不同,赚多了送回家讨好父母,少了就自己攒下来。尽管这样,华伦却不小气,三个人的海鲜总是放到一起,送给酒楼,卖来的铜钱,华伦总是多给他们俩几个。这样的华伦,让老屁和海兔敬服、崇拜,心甘情愿的做一个任他使唤的小弟。
华伦虽与流浪汉共同生活过,衣着俭朴却干净整洁;老屁则追求外表光鲜,初见言谈举止倜傥潇洒,其实猥琐懦弱。海兔虽然衣着完整,却邋遢的像个乞儿,自己却无所谓的活着。华伦整洁、老屁时尚、海兔邋遢,三人相互陪衬,各有特色。
老屁周杰的老爹周正恩给外地一家海运客商当一等水手,常年漂流在外洋,每年季风来临时回镇上休息三、四个月,一身海员装束,颇显得英气。周杰长期跟着母亲生活,缺乏小男孩的阳刚气,懦弱胆小。
周杰的老娘好像有点不安分,每天夜里周杰都能听见老娘在自己屋子里频繁发出放屁声。于是,在别人的诱引暗示下,懵懂幼儿年代的周杰,傻乎乎的告诉别人,他娘夜里总是不停放屁。因此,周杰得名老屁。
老屁虽然胆小,内心深处却有不少弯弯曲曲的道行。
比如说,青天化日里如果有什么人敢于对他们三个行凶施暴,那么很长一段时间,老屁就会观察这个人的行踪。直到某天晚上,三个人瞅准时机,用麻布兜套了这人的脑袋,一顿痛揍致昏后,要么直接扔进海里,要么埋进沙滩里。当然,惹了他们哥仨的人,丢命是不会的,连续几个月的后怕却是逃不掉。做多了,老屁就成了三人中的探子兼军师。
海兔宋正助,也不是一般人,而且从祖上就不是一般人。
海兔的爷爷在社会上有个诨名,叫鱿鱼。据考证,他爷爷年轻时候曾是一名武修,身轻如燕,且江湖上传说其人极其腹黑,人到中年突然猝死。海兔的老爹身形健壮、四肢发达,没有继承到父亲的武修功法,却成功继承了他老爹的腹黑,且能发扬光大,因此人称乌贼。
海兔在三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