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叔?刘文轩?”
王语琴停下了手里面的动作,揉了揉手腕,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向韩潇,调侃着笑道:“你跟刘文轩的关系倒是越来越好了……出海去做什么?”
“打捞一具一百多年前的尸骸。”韩潇也不隐瞒,直接告诉了王语琴,“记得咱们两个当初去找刘叔卖东西的事吧?就是卖金币、金条的事儿。那艘沉船的主人,叫做克里斯蒂娜,他们家族的人知道咱们发现了她的尸骸,就请我告诉他们具体位置,打捞回家的……”
“捞死人啊……”王语琴用最直白的话说了出来,要是其他女人听了,或许会觉得恶心、害怕、厌恶,而王语琴却觉得有意思,“行吧,那就一起去看看。”
“那成,我跟刘叔约了十点以前到……”
韩潇和王语琴赶紧收拾了一下,五六分钟后,就一起坐电梯下楼了。
这也是王语琴,打扮化妆的速度很快。要是换作其他女人,没有半个小时,根本出不了房门的。
就在韩潇和王语琴离开后不久,王语琴的母亲白素从电梯门里走了出来,拿出钥匙,打开了宿舍的门。
这段时间,王语琴经常在公司的员工宿舍住着,白素难免担心自家女儿到底休息的好不好。王语琴平时在家里面很懒,这不想做,那不想做的,说不定宿舍里面脏的跟猪窝似的。
今天上午凑巧有空,白素就从明盛集团后勤部拿了这里的钥匙,来给王语琴收拾一下。
打开了王语琴的房间,白素也没多想,就忙碌收拾了起来。
床头柜抹了个干净,底下的灰尘也扫了出来。窗户玻璃稍微清洗了一下,白素开始翻找起了王语琴换下来的脏衣服——这边的员工宿舍虽然也有洗衣机,但王语琴并不愿意跟人混用,所以一直是把脏衣服带回家洗。
打开衣柜,白素看到衣柜的下面堆着两个黑色塑料袋。缝隙中露出衣服布料,不由得嘀咕了一句:“这丫头,才两天的工夫,怎么就堆了这么多东西……”
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白素一打开,便看到是一张白灰花纹交替的床单,皱巴巴的。展开看了看,在看到上面的血迹后,白素奇怪了:
这丫头的周期不是刚过了嘛。
正寻思着。一股子稍微有点怪的味道从床单上冒了出来,再仔细一看,居然在那条床单的血迹上看到了一根卷卷的毛……
白素似乎一下子想明白了什么,把床单又卷了起来,塞进黑色塑料袋里面重新装好。
“这丫头,长大了……”
想起了昨天晚上打电话时王语琴的古怪声音,白素嘀咕两声:“看来,得找个时间请小韩去家里面坐坐才行……”
自家的小白菜被韩潇啃了,总得有个说法不是?
……
王语琴今天穿的,是一件淡蓝色的齐膝连衣裙。搭配着运动鞋和白色短筒袜,给人一种青春、靓丽的感觉。
在车上涂抹了一下唇膏、防晒霜,就算是化妆完毕。王语琴的肤质确实很好,根本不需要太多的化妆品来糟蹋皮肤。
赶到了金鼎集团的大楼前,刘文轩的秘书已经在大楼下等候。
看到韩潇和王语琴到来,连忙迎了上来,笑得很甜美:“韩生您好,刘董还有弗朗西斯科先生现在正在会客厅内等您……”
金鼎集团的会客厅就在大楼的十二楼,占据了十二楼约莫四分之一的面积,唯有在着招待真正的贵客时才会开启。
韩潇与王语琴走进了会客厅。然后便看到两个长着络腮胡子、黑头发,身高在一米八五以上的壮汉向着韩潇走了过来,脸上一副警惕的表情。除了这两个壮汉之外,在会客厅内还有着十个神情与这两个壮汉类似的人分布各处。形成的阵型像是在保护什么人似的。
会客厅内的花纹沙发靠椅上,刘文轩穿着一件修身的礼服,与一位年约二十余岁,脸上挂着笑容的年轻人攀谈着。年轻人的身后,一个看上去五六十岁的瘦高老者静静地站着。
看到韩潇走了进来,刘文轩连忙摆了摆手。笑道:“小韩,你可总算是来了……琴琴,你也一起来了?”
韩潇和王语琴笑着从那两个壮汉的身旁走过,笑着说道:“刘叔不好意思,有点事情耽搁了,所以来晚了一点。”
王语琴则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向着刘文轩露出一张笑脸:“刘叔你好。”
“好,都好。”刘文轩应了一声,然后伸手指了指那个一副绅士打扮的年轻人,介绍道:“小韩,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弗朗西斯科先生。弗朗西斯科先生,这就是韩潇,就是他发现那艘沉船的……”
直接用华夏语介绍?刘文轩不是说了,这个弗朗西斯科是西班牙人吗?
韩潇还正奇怪,便见那位弗朗斯西科站起身来,先伸手扣上了马甲上的一颗扣子,向着韩潇行了个绅士礼,一口流利的华夏语就从他的嘴里面蹦跶了出来:
“韩先生您好,请容我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叫弗朗西斯科.弗洛瑞兹,来自西班牙南部格拉纳达的弗洛瑞兹家族。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呃……你好。”
韩潇张嘴一说话,察觉到自己的华夏话里面还带着一股子天涯省的味道……
妈蛋!自己一个华夏人,说的普通话居然还没有一个老外好?这不科学啊!
“我叫韩潇,天涯省琼崖市韩家村人。”
弗朗西斯科脸上挂着标准的笑容,灰褐色的眸子里带着真诚的笑意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