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之夜,风一起,黄沙漫漫,掩盖了白日里的所有踪迹。
凌歌带人追至戈壁,就再也没有了痕迹可寻。
他眸光沉暗,心里急,却偏又不能乱,“你们,都两两一组,四下分散来找。不论是马车痕迹,还是当地居民,都不能有任何掉以轻心,明白了吗?”
左右吩咐手下,拉网式去搜查。
这满地的黄沙,表面没有痕迹,他就不信,挖地三尺,也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大人,这边好像有马车碎片。”
不多久,侧前方有手下传来叫声,凌歌打马去看,只一眼,便松了一口气,“是公子的袖箭划出的缺口。快,接着再找!”
没线索的时候急,这有了线索更急。
尤其是在这样的黄沙戈壁,从这个地方逃出来,如果不是事情紧急,公子没这么傻啊,至少应该等到有人的地方,再来行动,才是最佳。
心里正想着,又有手下叫着,这边发现了死人,那边也发现了死人。
凌歌飞马过去查看,都是面目平常的普通人,也怪不得二公子会着了他们的道―――如此打扮,就是普通百姓,再稍微往人堆里一钻,有谁知道他们竟是劫匪?
眉眼倏然一动,他站起身:“有这些,也就足够了,既然二公子没躺在这里,那就是还好好活着。孩儿们,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现在告诉你,这里就是被天秦与沧月索称为‘三不管’地带的黄沙戈壁!在这里,如果二公子还活着,那就一定是跟着沙匪走了。既这样,我们也就不用再多费时间,走吧,放出一切尽力,寻找沙匪!必须要活口,都听明白了吗?”
小小沙匪。也敢劫他家花二公子之肉票,这简直是不想活了!
凌歌目光沉沉,更多是兴奋的冲动,与噬血。
看来。又有机会,来一场血战了。
……
当早晨的太阳升起,整个黄沙戈壁,就是一片金色的沙海。
很壮观,漂亮。
再加风一吹,更是一层层金色浪潮拍打过来,呼啸奔腾而冲到人的眼前,让人倏然震撼,又惊叹。
如此大自然,波澜壮阔之景。这是有些人,一辈子都看不到的奇观。
“怎么样?兄弟,我这里的景色如何?”
大当家舒着懒腰出来,一眼看到花千叶站在门口,正观着绿洲之外的滚滚金浪。扑面而来,却又在吹入绿洲的片刻之间,偃旗息鼓,安静莫名。
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花千叶眼睛亮亮的赞了一声,转过身去又回着大当家的话:“这里好是好。不过外面有小爷的家业产业,还是不想留在这里的。”
笑话!
就这样的地方,虽然景色壮观,金浪滔天,但也真的不适合人类居住啊!
不过现在能够留在这里,又住在这里的人。绝对是有大意志的神。
佩服!
“哈!既花兄弟这样说,那么我也不强求。两天之后,我亲自送花兄弟离开,黄金万两,我也亲自去取。如何?”
大当家提出建议,花千叶莫敢不从?
“这自然好!不过,我想带我家娘子一起走。”
花千叶也提出条件,凤目微眯,妖孽的放肆,“另外,再请大当家的准备马车,干粮,以防我们路途饿了渴了会用一些。”
然后,这一路,就只能前进,不能后退了。
也不知道凌歌那一队蠢货,到底有没有找到他们?
“好,这条件我也答应,不过就是人的名树的影,我劝花二公子,可千万不要耍花招。”
面对大笔横财,大当家自然也是满口答应,不过他也有担心,万一花千叶耍什么花招,那他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事,大当家不必担心的。”
花千叶笑了笑,欲要再说,就见门前有人喊着,“大当家,花公子,早饭好了,现在是送过来用,还是你们过去吃?”
“过去吃吧!”
大当家的首先应道,又看一眼花千叶,“你呢?”
花千道不去,“我家娘子一会要醒,我要进去照顾她,麻烦大当家,着人把饭菜送过来可好?”
“好!”
大当家点头,拍拍他的肩,“那我现在过去,很快就让人把饭菜送过来。眼下你可是我的财神爷,万万饿不得的。”
价值万两黄金的肉票,必须要好好伺候着。
花千叶望着大当家走远,不多时,他转身进屋,洛水晶还没醒,他先坐过去,看了看她的面色,感觉很好,这才又放心一点点,出门打了热水,拿了干净毛巾,轻轻帮她擦着手脸。
一边擦,一边道,“娘子,你可千万不要有事啊,我们好不容易才能安稳两日,你一定要给我争气。肚里的宝宝要平安生下来,你自己也要健健康康的好好赔着我。”
这一路的各种胆战心惊,花千叶每每想起,心中就生一股阴狠的怒。
陈世雄,他是真的,不想活了!
片刻之后,门外“笃笃”两声,有人道,“花公子,早饭送来了,我给您送进去吗?”
“好!送进来吧!”
花千叶说,又将手里凉掉的毛巾收起来,扔到盆里。
进来的沙匪手里端着两菜一汤,很简单的萝卜腌菜,配着几片白菜叶子,还有一些清得能照出人影的棒子面粥。
“哟,这倒是吃了强身健身。”
花千叶一眼看过去就笑,“兄弟,你们天天吃这些,会不会饿得个个都皮包骨头?”
送饭的沙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