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炎热的天气让人连上午出来也觉得不耐,韶韵天生就是不耐热的,即便这个时代的环境保护得还不错,但太阳的笑脸只要灿烂一点儿,她就会习惯性地想要防紫外线,然后眯着眼睛非常不耐地踩着树荫走。
阿玉跟在韶韵的身后,斜是朴素衣服上的唯一装饰,头发上连点儿色彩都不见,一根木头簪子也是乌黑发亮的。
放眼看去,满大街也没有多少鲜活的色彩,倒是这阳光形成的光斑,和那绿意葱茏的树,婆娑之间生动灵跃。
“真是的,怎么关门了呢?”随手揪下旁边直楞楞横过来的一片树叶,叶子离枝时候的拉力反弹,那树枝蹦了一下,险些抽到韶韵的脸上,还是阿玉眼疾手快挡了一下,嘴角一动,微微含笑道:“这等时节,哪里还有人买胭脂,关门了也是正常的。”
姑娘自来不爱胭脂水粉的,突然想起买胭脂,偏还到那么个小铺子,碰上关门了也是难怪。国丧期间嘛!胭脂水粉的生意肯定不太好。
再看韶韵脸上的失望之情似乎郁郁难纾,阿玉建议道:“姑娘既然好兴致,不妨到大铺子看一看,我听说玉颜堂的胭脂是极好的,虽是贵了些,想来也是极衬姑娘的……便是不买,看看也是好的,姑娘何不领我去看看,只当长长见识?”
阿玉声音柔缓,并不含催促,似有那么一丝柔和笑意,在这燥热时节,竟如清风过耳,颇有些舒爽之意,吹入了韶韵的心里。
“那,去看看?”
韶韵面色上还在犹豫,眼底却有了几分期待,古代的胭脂啊。“听说”都是加了铅粉的,不过,其中花瓣的成分貌似也是货真价实的,也许,真的有很好的东东?不然怎么古代女人一整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想来养颜上,必然也有出众之处吧!
一念及此,竟是把无能巧遇那胭脂铺少东家的失落丢了去,本就是模棱两可之事,也不曾对人提起。不成功也没什么丢人的。只是若要再想法子偶遇。她总不能天天都在胭脂铺附近徘徊吧!尤其那胭脂铺还关门了,她又不曾见过那人,便是碰到了怕也不知道吧!
“偶遇”真是个技术活。尤其是根本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
原先还是想得简单了。
莫名生出一叹,引得阿玉诧异一眼。忙道:“看得起买不起也是让人空蹉叹啊……不过,你说得对,看看长长见识也是好的,起码说起来,咱们也知道流行趋势,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土老帽。”
“流行”这个头回听到的词汇配着后头的话,很容易就让阿玉理解了,她本就是个心思灵巧的,不然一个乞儿而已。没有什么曲折狗血的身世,仅凭一己之力成为官宦人家主子信任的大丫鬟,岂是那么容易的?
定了方向,步子便快了一些,大热天的。谁也不乐意在太阳底下晒着,想来那胭脂铺中定然有地方歇脚,也不会吝啬一杯粗茶。
玉颜堂的确是个大铺面,老远就看到那金字招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只不知道什么缘故,一些人围着前头指指点点。
因为好奇,韶韵的步子更快了几分。
“大娘,这是怎么回事啊?”
阿玉悄声跟围观的大娘打探。
大娘眉眼间很有点儿悲天悯人的意思,指着前头说起来语气却是忿忿:“真是丢人啊,瞧见那人没有,跟玉颜堂的东家有些……这会儿被人弃了,找场子来了。真是,他怎么有那个脸来闹,一个大男人,又不是缺胳膊断腿了,也不是过不下去,偏要跟个男人,真是……哎呀,丢死人了,也不知谁家有这么个儿子,真是要了命了!”
男风不是个什么不好听的嗜好,至少在上层人士来说,也算是风雅习俗的一种,但那都是台面下的,放到台面上,估计就跟捧个戏子一样,只说这人好,不会说跟这人怎样怎样了,所谓的断袖分桃事,表面上看,也不过是割了袖子分了桃子,可看不出旁的龌龊来。
若是真的把那个旁的说出来了,龙阳君的千古名声,可真不是那么好听的,尤其对受君来说,这位么,约莫是个受!
面目清秀的年轻人脸上一层薄红,一双眼中明明是羞恼羞愤都占全了的,可是这水光一动,却别有一番诱人的风情。年轻的身材略有些单薄,又着了一件宽袖青衣,风起微荡间,藏于袖中的指尖发白,隐隐一滴血色鲜艳,却是把手心掐出血来了。
看着那年轻人颤抖微微,竟似有些可怜的感觉。韶韵再次下了判断,这一定是个受。攻君怎样都应该霸气侧漏的!
从未见过真实生活中的攻受如何如何,一时间,看热闹的心思越过了怜惜之意,竟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看那位“攻君”是何模样了。
“都说了,我们东家去外地了,是真的不在,你等在这里也是见不到人的,别等了,赶紧走吧!”
伙计的口气很有些嫌恶,脸上那恶意的嘲讽更是不加掩饰,但大约是顾忌着什么,并不曾动气。
“我不走,我知道他在里头,让他出来,我跟他把话说清楚,自然就会走了。”年轻人不依不饶,倔强的模样竟有些稚气的可爱。
看着双方僵持,围观的热情却被激起来了,大约也是围了一阵子了,有那不耐烦的闲汉就起哄道:“出来啊,好歹出来丢两个钱把事儿结了啊!”
“就是,这么大个门脸,不是掏不起度夜资吧!”
这话说的,那年轻人先怒了,回头吼了一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