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太阳刚刚升起,到处散发着清晨特有的气息,沈五妹走出沈府的大门,从沈府到锦云绸庄这一路,沈五妹都觉得无比的幸福,呼进去的空气都觉得是香甜的,甚至看到路上的一人一物,一花一草,都觉得是美丽的。
平白无奇,受人欺压的生活是暗无天日,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今天是她美好生活开始的第一天,她不知道迎接她的将会是什么,也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样的作为,她只知道,这一刻她能做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沈五妹到了绸庄,兴奋地跟刘掌柜打了一声招呼,刘掌柜便让沈五妹去找舅老爷,绸庄的主要事物除了刘掌柜管着之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太太的弟弟,人称舅老爷。
刘掌柜主要是管账,收账,入账,清账,而舅老爷管的是店里的人员安排,沈五妹被派来打杂,自然归舅老爷掌管。
沈五妹去绸庄的后院找舅老爷,舅老爷正在到处指挥着工人干活,沈五妹慢慢地走到他的面前,叫一声舅老爷。
“你来干什么?”舅老爷淡淡地说。
“我爹让我来绸庄帮忙,你不知道吗?”沈五妹微皱了眉头。
“还以为是闹着玩的,没想到是真的,既然来了,那就得听我的指挥,绸庄的事情你会做什么?织布,刺绣,销售?”
舅老爷连问了几个问题,沈五妹呆住了,这里的事情她一件也不会做,无奈地摇了摇头。
舅老爷说:“既然什么都不会的话,那就先做清洁,每天把工坊里的卫生收收拾干净,顺便替工坊的师傅们打下手,哪里忙就往里去。”
“哦,我知道了。”
沈五妹接受了舅老爷的安排,毕竟她只是初来乍到,什么都不会,更何况这些杂役的活,也是她最拿手的,平日里在沈府也做了不是一年两年,早就得心应手了,她是真的想来绸庄学东西,哪怕是做杂役,只要能留在绸庄,沈五妹就觉得很满足。
沈五妹拿着扫把,打扫着工坊里的卫生,哪里乱她就去整哪里,虽然满头大汗,沈五妹也一点也不觉得累,不过沈五妹没有想到,这一收拾竟然收拾了一天,也没有把工坊的卫生全部搞干净,本来还想着可以抽点时间去找刘掌柜学学账务,却困在工坊里,哪里也不能去。
到了晚上收工的时候,舅老爷还过来指责沈五妹,这里没有收拾干净,那里乱七八糟的,不要以为自己是沈府的小姐,来这里做事,他就会放宽政策,该干的活她必须得干。
为了将来,沈五妹咬牙切齿的忍过,不过是干活,她有的是力气。
工人们一个个都收工了,沈五妹还留在工坊里做事,舅老爷临走之前对她说,把工作都干完了才能离开。
沈五妹点点头,继续整理着。
刘掌柜临走之前,到了内院的工坊里,看到沈五妹还在卖力的做事,摇了摇头,真是一个可怜的丫头。
他走到沈五妹的身边,喊了一声五妹,看到刘掌柜,沈五妹放下手里的抹布,擦了擦汗,叫了一声师傅。
“五妹,累不累?”
“一点都不累,这些活在府里都干习惯了,师傅你怎么还不回去呢?”
“你第一天来工坊,我过来看看你,没想到舅老爷竟然让你做这样的事情。”
“没关系的,我可以一点一点的做嘛,能来绸庄已经是我爹对我的恩赐了。”
看到沈五妹那么乐观的样子,刘掌柜认为自己收她为徒是正确的,他对沈五妹说:“你听过这样一句话吗?”
“什么话?”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之所为,所以动心人性,增益其所不能。”
沈五妹摇了摇头,感觉自己听都听不懂。
“师傅,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上天要给一个人赋予重任的话,首先要让他吃很多的苦,这样他将来才能无所不能,成就大事。”
“我明白了这句话真的很好。”沈五妹默默地念了这一句话,她觉得这句话这个适合真的很适合自己。
“这个当然了,我呢也没有读过太多的书,只不过会算账而已,五妹如此能吃苦,师傅改天送几本书给你,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
“真的吗?”沈五妹兴奋地看着刘掌柜。
“当然是真的,为师怎么会骗你呢?”
沈五妹激动的流出了眼泪,她对刘掌柜说:“师傅,你对五妹这么好,将来五妹一定好好的报答你。”
“傻孩子,我只是想让我的一手好算盘得以传承,我很看好你,加油!”
“谢谢你,师傅。”
刘掌柜走了之后,沈五妹继续干着活,心里一直想着刘掌柜给她说过的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她做事的时候更加的有动力。
香兰在家里,眼见天黑了,沈五妹依然没有回府,有点担心,便来绸庄找沈五妹,看到沈五妹还在做事。
“五小姐,别人都走了,怎么你还在做呢?”
香兰从沈五妹的手里把抹布抢了过来,让沈五妹休息一会儿,香兰开始干起了活。
“香兰,你怎么来了?”
“都什么时辰了,还不见你回去,我担心你,你也是的,也不早点回去,这么卖力,不如明天我也过来绸庄帮你做事算了。”
“我来绸庄是来厉练的,事情都让你做了,我还厉练什么,你就在府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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