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老子想起那场毁灭性的灾难就心有余悸!”黄金蟒金色的鳞片一抖,眼里闪过一抹惊惧。尽管两千年过去了,但那情景似乎依然历历在目,仿佛就发生在眼前一样——
原来,这黄金蟒本是蓬莱灵殊上仙云游时收服的一条千年蛇精。因本着仙家不杀生的善行,便将它变成人样带回蓬莱,做了自己的守门童子,并取名叫黄金宝。
这黄金宝虽然做了守门童子,但身上的妖气依然很重,时不时想起自己在凡间呼风唤雨的那些日子。但因感念灵殊上仙的不杀之恩,便极力压制住了嗜血的本性,每天乖乖地守在灵殊上仙的仙府里,醒了看天,累了睡觉,倒也轻松自在的很。
倘若遇到灵殊上仙一高兴,还会放它去各琼楼玉宇玩一玩,看一看。青衣玉指,楼台修竹,各有仙姿,各有风情,日子一路走下去,倒也见识了蓬莱圣境的诸多人文景观。也许是入乡随俗的缘故,慢慢的,便将那与生俱来的妖性收敛了起来。
那天,它又去了一座叫狐仙阁的楼宇。
这狐仙阁是青丘九尾狐族设置在这里的一个落脚点,也算是与神仙们交流思想的一个平台,平时迎接各路神仙,倒也往来繁复,络绎不绝。因为九尾狐族特别爱美,所以,这里的景色与别处又有些不同,凉亭水榭,繁花异草,比之别处更丰腴,神韵了一些。
但是,这天,黄金宝却明显感觉这里与往常大不同,不仅门可罗雀,就连平时和它比较要好的小门童也不见了。狐仙阁大门紧闭,疏枝掠影,似乎有某种阴谋在这里酝酿,浑不似平时的明艳和美丽,而且,不时有惊飞的仙鹤对着它引颈长鸣——
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黄金宝的心暗暗一沉,随即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蹑手蹑脚地靠近了狐仙阁的一个耳房,准备从耳房里进去看看。
它刚走到耳房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一段令它惊心动魄的话——
“萦玉仙子是你的情敌,炫枫神君是我的情敌,现在,我们算是一条藤上的蚂蚱,目标一致。只要你将这诛仙灵符用青丘族特有的灵气开光,我们便可以各取所需,你带着你的炫枫神君远走高飞,我带着我的萦玉仙子游历三界,从此相安无事!”一个男人的声音。清脆,悦耳,如清泉击石,甚是好听,但说出的话却寒如地狱里吹来的阴风,令人毛骨悚然。
萦玉仙子?黄金宝一怔,这个萦玉仙子它并不陌生,那是它到见过最美的,天上地下难找出第二的一个尤物,就连天生冷血的它,看着也不由热血一腾。萦玉仙子不仅美,而且弹得一首好琴,尤其是那首《仙衣霓裳曲》更是风靡整个天庭,不知迷醉了多少怀春的神仙,就连天帝听了也欲罢不能,最后将她留在凌霄宝殿做了乐师。
人美琴美,自然是引风招蝶了。听说她师傅岱稽上仙的门槛,在一个月内被说媒者踩踏下去了两寸,而且,只要岱稽一出门,便会被那些媒婆纠缠得脱不开身。而那些爱慕萦玉的上仙俊男,为了一亲芳泽,总是想尽千方百计接近她,讨好她。但不知怎的,那些接近萦玉仙子的人最后竟不知所踪了,连一缕魂魄都不存!天帝用尽了办法,也没有将他们找到,最后,为避免同样的事情发生,天帝只好将萦玉仙子软禁了起来。
后来才知道,那萦玉早已名花有主了,而且还是天地间少见的一个大主儿,光是一招追魂冷焰,便令三界闻风丧胆。天帝是个胆小如鼠之辈,听到这么个消息后,便急急将萦玉仙子放了出来,并对之前的事既往不咎。这件事当时在天庭传的沸沸扬扬,这吃了豹子胆的家伙不可不知吧?
夺人所爱,想在老虎嘴里拔牙?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可是你知道,这灵符一旦开光,蓬莱仙山的一切将不复存在,这里的神仙也——”一个女子犹豫的声音。这声音不大,却像一枚重弹爆破,顿时将黄金宝惊得呼吸一窒,差点吓回了原形。
这是什么灵符?怎么这么厉害?居然可以毁灭一切——
“想要夺回心爱之人,就要不择手段争取!青丘族历来与天庭比肩,若没有十分的证据,天帝也不能把你怎么样!所以,这件事要做得天衣无缝,要没有一丝纰漏。事成之后,本神君会马上接应你。——不过,你若不做,本神君也不会勉强你!”男子声音淡淡的,却没有丝毫商榷的余地。而且,对这件事似乎策划已久。
“可是,我——。”
“做与不做,就在你一念之间。要想夺回爱人,就要放手去做,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何况,还有本神君全力支持你,你怕什么?如果你心存善念不忍下手,那你一辈子也得不到心爱之人。而且,这些神仙不过是一些吃闲饭,整天无所事事的老头子,毁了他们,也算是替天帝清理了门户——。”
“一定要这么做吗?”片刻,女子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语气开始振作起来。
“除了这,别无选择!”男子斩钉截铁道。
“好!我答应你!不过,事情结果怎样,你可别怨我!”女子冷笑道:“还有,我既然为你做了这件事,那么,成与不成,我都要跟随你,以求得你神君的庇佑。”
“那是当然。”男子声音里有了丝丝暖意。话题到此结束。
黄金宝正想离开,眼前光线一亮,黄金宝顿时傻眼了:刚刚还好好的耳房竟平地不见了,只留下一地的衰草瓦砾,隐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