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煜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他没接话,径自把碗放在专门用来洗碗的木盆里。
“凌哥哥,你这么快就吃完了?”
“嗯,是啊。”
“我也吃完了。”
看凌煜好像要走,路芊立刻猛地扒拉两口饭,然后就下桌了,也没有把碗拿到盆里去,立刻快步的跟上凌煜。
“柳妈,你可以进来收拾了。”
路芊一边走,一边对着坐在外面椅子上发呆的柳妈喊道。
“好的,小姐。”
听到路芊的话,柳妈进了厨房开始收拾。
“凌哥哥,你直接回屋吗?”
路芊一路小跑跟上凌煜的步伐。
“嗯。”
“今晚月色好像不错,咱们可以赏赏月呀。”
“今晚哪里有月亮?”
凌煜抬头望了望天空,无语的说道。
“呃……刚才还有的,怎么忽然都不见了……”
路芊抬头望了下天才发现,今晚天空满是乌云,不要说月亮了,连星星也没有。该死,自己刚才根本没有注意到天气,导致现在的气氛有些尴尬。
“芊芊,我往那边走,先回去了,你自己也小心点。”
凌煜说着,便往自己住的方向走去。
“凌……”
路芊还没完整的说出“凌哥哥”三个字,凌煜就走远了。
路芊有些失落,不知道是不是她自己的错觉,每次和凌煜单独相处的时候,凌煜总是表现出距离,甚至有些不耐烦,但是如果在外人面前,特别是在叶晓瑜的面前,凌煜却对她处处表现出关心和宠爱。
额……肯定是自己想太多了,凌煜哥哥才不是这样的人,今天之所以会这样,只是白天干活太累了,她路芊自己不都觉得累的有些不耐烦,而且,凌煜对自己的好是有目共睹的,想到这里,路芊重重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想要制止这乱七八糟的想法。
等路芊屋内亮起光的时候,叶晓瑜已经洗漱完毕躺在床上了,没办法,自己的动作就是这么快,简直是小旋风啊,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叶晓瑜现在有些怡然自得。
红儿已经在外屋睡着了,四周静悄悄的,偶尔还能听到一些蛐蛐的叫声。
这时空不像叶晓瑜的前世,人们的消遣娱乐项目基本没有,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身处农村的原因,到了晚上,更是一点活动也没有,大家基本很早就睡觉了。
叶晓瑜躺在床上有些睡不着,起床拿了一本从路一守那里借来的书,躺回床上看了起来。
书上讲的是一个穷困落魄书生和一个富家小姐的故事。
故事极其老套,可是可看性比之前另外一本类似《三字经》的书要强的多。
书生赴京赶考,半路遭遇劫匪,身上的盘缠被抢夺一空,自己也被劫匪打伤。刚好有一位小姐坐着马车经过,看到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书生,顿起怜悯之心,停车救了他。
书生在小姐家住了好几天,期间二人暗生情愫,养好伤后,小姐给了书生一些钱作为盘缠,书生继续上京赶考。临别那晚,小姐向书生献出了第一次,缠绵过后,书生向小姐许诺,他日若有成就,定不负她,他俩就这样许下终生。
果不其然,书生在考试中高中状元,并官至知州,好不威风。
可是这荣耀和小姐一点关系都没有,在殿试的时候,书生骗王上自己并未婚配,王上看书生如此优秀,便把自己的女儿——公主许配给他。
可小姐还在家中一直等着书生,媒人来了一个又一个,都被小姐拒绝了,原因有二:一是小姐仍在等书生,二是小姐不幸有了身孕。
看到这里,叶晓瑜有些看不下去这狗血悲伤的剧情,直接翻到最后几页,最后的结局,出乎叶晓瑜意料之外。
叶晓瑜原想按照言情典套路应该是小姐最后不堪世人的唾骂自杀,书生受到报应悔恨终身,故事以悲剧收场。
但这本书的结局竟然是……
叶晓瑜觉得自己的三观有点毁。
这本书的结局是:小姐后来找到了书生,书生也和小姐相认了,他俩见面后又相爱了,书生继续当他的驸马,小姐回到娘家,为书生生下了孩子,然后二人定期相会,幸福的生活下去……
看书看得有些昏昏欲睡,叶晓瑜迷迷糊糊的撑起身来吹熄了蜡烛,躺下睡着了。
等叶晓瑜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天儿已经亮了,红儿在屋子里跑进跑出的打扫卫生。
“红儿,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叶晓瑜伸了个懒腰,坐起来。
“小姐,你醒啦,已经是辰时了”
红儿一边擦桌子一边说道。
辰时?那现在大概就是早上6点多。叶晓瑜来到这边的时候总是起得很早,这个时间段起床,对于前世的她来说,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红儿,你今天要去厨房帮忙吗?”
想到路江萍昨晚说的话,叶晓瑜向红儿问道。
“我今天不去了,夫人叫我今天陪她去布市。”
“布市?难道是京城那个布市?”
叶晓瑜也是听别人说起,京城有大业国最大的布市。
“是啊是啊,所以小姐,我要去京城啦!!……”
红儿开心的跳起来。
“夫人身边不是有大丫鬟银花吗?怎么叫你陪着?”
银花是路江萍的贴身丫鬟,头脑机灵,待人接物十分上道,因此无论去哪里,路江萍都叫她陪着,今天竟然叫红儿这个“一问三不知”的小丫头片子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