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这条腿算是废了。
从医院出来的那天,天气很好,虽然已经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阳光很暖。下了雪,阳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却不觉得冷。
那天来接我的除了我母亲还有我小叔,那个我曾经羡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来也似乎与常人无异。
因为我腿上的伤势还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复。母亲推着轮椅,小叔则是将我换洗的衣物拿上了车。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经安排好了,你现在接手没有问题吧?”
回贺家的路上。小叔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我微微怔了怔,开始还不太明白,不过回到贺家了才知道,小叔是准备离开贺氏了,就算没有离开榕城,他也不打算继续留在贺氏。
“为什么?”
我问他,他却只是看着我说,“觉得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这些东西,他的确是不媳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从来不屑于贺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几年,他在加拿大开辟了属于他自己的公司,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还在为了这些而苦苦挣扎。
我的母亲和我的父亲,原本应该是一对璧人,我们应该是亲人,可随着这些东西的侵蚀。而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问过我母亲,为什么不肯跟我父亲离婚。为什么不带着我离开。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间里,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发髻,直到将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温婉贤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亲。
在我的认知里,只有讨好了母亲,她才会高兴,而我的父亲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经被赶出了贺家。在贺家,只有有权有势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样的女孩儿,那是盛夏时候,我随着一群哥儿们去外始游。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平时什么运动都不在话下的我,竟然在水里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么感知都没有了,耳边却响起一阵悦耳的叫唤。那是一位忻娘的声音,带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识很不清醒,可我却清清楚楚的记得她一直在叫我戌哥。
耳边很吵很吵,有风声,有叫声,还有气喘吁吁的声音。等我睁开眼过后,却只听得有人在叫她,她挣脱了我的束缚离开,离开前还说了一句,让我记得她。
她说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后,我只见到了她潇洒离去的背影,还有我手里的那一颗念珠。
那是她在挣脱我的时候落下的,后来她捡走了其余的念珠,唯独留下了那一颗在我掌心。
“贺总,这是裴先生那边送过来的喜帖。”
秘书敲门进来,将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时我正好在看一份并购案,三方合作,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现在的当家人却并非裴远珩,而是裴诺。
一年前,裴远珩将裴氏直接交给了裴家后辈中最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闲云野鹤一般的生活,不对,带着沈黎还有孩子一家四口开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沈黎,裴远珩我倒是见过几次,不过都不是工作诚。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场的时候看到他,穿着休闲的家居服,手里推着购物车,买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还有孩子的玩具。豆团乐扛。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曾经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标,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样,看起来,似乎还得心应手。
我也去过精神病院看过沈鸢,她已经彻底疯了,甚至连我都不认识了。每天疯疯癫癫,听照顾她的护工说,她每每到了半夜总是会哭,还会问护工,有没有哆啦a梦,她想要时光机。
翻开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红色的双喜,沈黎跟裴远珩的照片就贴在上面。时隔一年多,沈黎还是那副模样,看起来似乎更好了。
上面的时间是下周一,就在柳园宴客。
柳园,沈黎与裴远珩的家,我未曾去过,或许这一次是要去的吧。
“下去吧。”我挥挥手,示意秘书下去。等到她离开了,我才得以放松情绪。
原本以为不会痛,可有些感情是骗不了人了。那个曾经是我妻子的女人,如今却成为了我的舅妈。
我以为我不会在乎,至少面对曾经她的嚣张跋扈,我从未在意过。直到我们分开,直到眼睁睁看着她成为了别人的新娘,别人的妻子,我才清楚的意识到,她曾经所做过的每一件事,所说的每一句话,我竟然都能记得住。
金水南岸的别墅,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进去过。那里除了我少的可怜的东西,其余的什么都没有。她走的时候带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就连曾经我们去巴黎的那套水晶杯,身下的也只是垃圾桶里的一对碎玻璃渣。
可我不敢回去,只要一进去,里面充斥着属于她的味道,我忘不了,也根本挥之不去。
沈黎跟裴远珩婚礼的那天,我让助理送去了一个大红包,我知道他们不缺钱,可除了钱,我似乎什么也没有能给她的了。
那颗唯一能牵连我们关系的念珠也早就被沈黎拿回去了,剩下的,似乎也没有什么好值得留念的了。
而我们的戒指,当初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买的,她的刻着一生一世,而我的则是另外一款,空白一片。所以注定了,我们这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