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美珍。
这个女人名叫翁美珍。
她不是姑娘,是个和丈夫离异的女人。
离异时,她的女儿跟着她,一个叫萌萌的小女孩。
翁美珍长得很美,比权胜男是肯定远远不如,但比南关月自己,却胜了十倍。
她和姜明星经人介绍,认识了,很快陷入了热恋。
南关月流泪道:“我死了,明星再娶,我一点都不怪他,他才二十多岁,未来的人生还有很长,我恨的是,恨他对那个女人的纵容!”
翁美珍性格开朗,活泼开朗的人总是可以交到很多朋友。
她能歌善舞,是金陵一个艺术团的骨干分子。
在朋友圈子里,她很有人缘。
大部分的人都喜欢她,喜欢她的温柔漂亮。
姜明星一眼就被她吸引住了,展开了狂烈的追求,没几个月,登记结婚。
姜明星有一个儿子,翁美珍有一个女儿。
他们一个丧妻,一个离婚,组成家庭应该是美满和谐的。
一儿一女,一家四口。
儿女成双就是好,不是吗?
偏偏,所有人都得到了一个好字,唯独鹏鹏进了苦海!
“权小姐,你在大上海破获大案时,亲眼见过那些孩子的惨状了吧?我在报纸、电视上看到了照片,真是觉得惨不忍睹。”
权胜男点点头,叹了一口气,“没错,很惨,惨烈得让人不敢直视。”
南关月脸上现出一片狰狞,嘶吼道:“我的儿子,我的鹏鹏,和他们一样惨!一样惨!”
一样惨?
权胜男瞬间震惊了。
这得遭受什么样的待遇,才能和那些残疾乞丐儿童一样惨?
说到这里时,南关月泣不成声。
她捂着脸哭道:“权小姐,你知道自从这个女人嫁给姜明星后,我儿子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吗?和那些残疾的乞丐孩子几乎没有两样!真的没有两样!”
吃不饱、穿不暖,打骂更是家常便饭的事儿。
翁美珍的温柔全是做给别人看的。
不管是什么事惹到翁美珍不高兴了,一巴掌就甩到鹏鹏脸上。
五个手指印,清晰的五指印,让她这个眷恋儿子不肯遁入轮回的鬼魂心如刀割。
鹏鹏多吃了一口饭,翁美珍当即就甩脸子给姜明星看,嘴里念叨着现在城里开销大,什么吃的穿的都要花钱买,光靠两个人的工资养不活两个孩子云云。听了她这样的话,爱妻心切的姜明星立刻就骂鹏鹏,让他少吃一点!
鹏鹏只有三岁,他懂什么呀?
孩子只有吃东西,营养足够,才能长身体呀!
可是,见到新妈妈不高兴,见到爸爸不高兴,他吓得再也不敢多吃了。
南关月哽咽不已,“鹏鹏现在已经瘦得皮包骨头了,一顿饭只能喝一碗稀饭,有时候连一碗都没有,只有些汤水,不见米粒,连个馒头也不敢伸手拿着吃,更别提菜肴瓜果了。那个女人每次都把菜盘放在离鹏鹏筷子够不着的地方,瓜果全部都锁起来。”
“姜明星身为政府工作人员,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妻子虐待儿子?”
“所以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呀,这是千古不变的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