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宫爱是高傲的,所以在来到神界之后,变成普通人和连累秦歌承受那么久的痛苦这两件事对她的打击很大,现在秦歌突然让她回去,很难不让她感到自卑。
“傻丫头,说什么呐?”秦歌抱住女孩儿,轻抚着她的头发柔声道,“你觉得我像会认为女人是累赘的人吗?巴不得越多越好呢!”
“我知道不能使用能力的自己很没用,”天宫爱根本不听秦歌的安慰,执意道,“可我会努力修炼的啊!我天赋很高的,你要是没有‘吞日剑’那样的作弊器的话,不是还不如我的吗?”
“是是是,我知道小爱很厉害,只是小白泽衣危在旦夕,我们根本就没有修炼的时间啊!而且,华夏那边还有不少人对我身边的人虎视眈眈,我在这边分身乏术,只能拜托你回去帮我保护她们了,好不好?”
天宫爱低着头不说话。她知道秦歌说的话有道理,可她就是不愿意离开。天狗一族的祖先就是某位强大存在的忠仆,他们的基因中本身就带着如忠犬般的基因,至死都不会轻易离开主人半步。
秦歌还待继续劝说,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带着笑意的苍老声音。
“呦!好热闹,老夫来的不是时候吧?!”
秦歌转头,就看见花厅门外站着一个老头。
老人身形高大,头发花白,背着手一身简朴麻衣站在那里,渊渟岳峙却又让人如沐春风。
他眼睛定定的望着秦歌,眼角如沟壑般的皱纹中满是对少年男女之间情愫的欣赏和羡慕。
这是一名让人一见便能心生亲近,却又莫名油生敬意的老者。
“酆化真人!”
陆筱一声惊呼,随即便跪拜下去,恭敬道:“圣人到此,东方筱有失远迎,恳请恕罪。”
秦歌眼睛缓缓眯了起来。
酆化真人,这四个字是他来到神界后听到的最多的一个名字,尽管傲汉国有两位圣人,但单单只有这个名字代表了所有国民的主心骨。
夏子义提及天玄宗圣人的时候,大多只会说一句“那是位很强大的圣人”,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却总会滔滔不绝的讲上很久,似乎那就是他家邻居老头一样。
眼前这个看上去平平淡淡却又让人莫名觉得气势不凡的老头,就是那位帮助魔王撑起傲汉国的酆化真人?
尼玛!圣人耶!活的耶!这种人拜一下不吃亏。
于是,秦歌很难得的主动弯腰施礼。
酆化真人也不假惺惺的客气什么,径自走进花厅,找了个舒服的椅子坐下,看着秦歌笑道:“闻听你不拘礼法,王宫大殿之上也敢当面非议君王,为何见了老夫却如此恭敬呢?”
秦歌嘴角一翘,正要开口,后面陆筱就偷偷拉了他的衣袖一把。很明显,她很担心心上人口无遮拦胡乱说话。
这样的小动作当然不可能瞒得过酆化真人。
于是,秦歌就冲他耸耸肩,说:“我这人有个怪癖,总是觉得很多人都仰慕的家伙一定是个沽名钓誉之徒,但是一个大家都敬重的人,那人就一定有其值得敬重的地方。
老人家刚才也看到了,小小的行为不是源自对您的恐惧,而是发自内心的尊重,所以,我对您恭敬,自然理所应当。”
“哦?”酆化真人来了兴致,指指身边的一个凳子,说:“来,到这里坐,好好跟老夫说道说道,这‘仰慕’与‘敬重’为何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差别?”
见秦歌似乎得到了酆化真人的赏识,陆筱兴奋极了,转身就亲自去准备茶点,只是走两步总是会不放心的得意忘形又说错话。
她也犯了跟凌渡一样的错误,那就是用神界人的思维去考虑秦歌。
在秦歌眼里,酆化真人也仅仅只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老人而已,双方对彼此并无所求,对话的地位就应该是平等的,老头高兴了,他顶多也就是觉得自己说话水平还可以而已,根本就没什么得意可言。
所以,他坐在酆化真人的身边一点压力都没有。
“世间人心千千万,所喜所求各不相同,甲之琼瑶,很可能就是乙之砒霜,一个人根本就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和崇拜,所谓‘众口难调’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如果有一天出现了一个人人都很仰慕的家伙,我个人的建议就是直接杀掉,基本没有冤枉好人的可能。”
酆化真人花白的眉毛一挑,又问:“既然‘众口难调’,那为什么大家又会都敬重一个人呢?”
“这很简单啊!因为道德标准就是大家公认的,只要你做到了,自然就能得到大家的敬重。”
酆化真人一呆:“就这么简单?”
秦歌耸耸肩:“就这么简单。”
酆化真人若有所思的看了秦歌好一会儿,才恍然道:“老夫明白了,仰慕一个人,自然就会拥护这个人,而敬重某个人,却不妨碍你不喜欢、甚至加害这个人,对吗?”
秦歌点头。
酆化真人哈哈大笑,说:“这些话你应该对陛下说才对,跟我一个糟老头子费这个劲干嘛?”
秦歌摊开手说:“我就是想尽可能清楚明白的解释自己对您恭敬的原因,免得您以为是小子怕了您,从而产生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这时,陆筱端着茶盘进来,刚好听见了秦歌这句话,登时就吓得手一哆嗦,恨不得将整个托盘连茶壶茶杯都一股脑砸在秦歌脑袋上。
混蛋!死人!一会儿不装b会死吗?那可是活生生的圣人啊!你怕一下怎么啦?又不丢人,世间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