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墓之盗>第7卷 第六十三章 守护亡灵的地烈鸟

虽然吉姆之前的话让我们听的懵懂,但是倒毛刺之间的那个人头雕像的重要程度绝对是不容置疑的。

“吉姆肯定是在哪个房间内发现了什么,而且寻到了这个东西,并且知道了它的用途。你们帮我一下,我下去把它拿上来。”约翰逊叹了口气,示意我们扯住绳索,而他则是小心翼翼的摸到了下面。

无数倒毛刺十分密集,一个人绝对是无法进入倒毛刺之间的缝隙的。约翰逊用绳索的绳扣试了半天,终于把那人头雕像给捞了上来。

这只拳头大小的人头像相当精美,只不过形象实在是让人看不懂。一个大鼻子的外国佬,脑袋上竟然顶着一只蜗牛,看起来既滑稽又好笑。

约翰逊把人头雕塑收起来,转而对我们说道:“眼下才刚刚开始,我有心把吉姆带出去也是无能为力,咱们就让他在这里吧!或许几年之后会有人寻到这里来,而吉姆则代表着曾经涉足这座黄金古城的证据。”

约翰逊一边说一边叹息,如今把吉姆重新拉上来不是不可能,问题是现在拉上来也没有什么用了。他浑身上下都被倒毛刺扎透,血窟窿无以计数。我实在是不敢想象他的正面成了什么样子,或许约翰逊也是想到了这些才下定决心不再弄他上来。

深坑不过五米多宽,是在通道的正中央,而在石坑的两侧则分别有一条小道,我们顺着左侧的小道走了过去。

挨近大门站定,这扇门闭的很紧,高有八米左右,独扇门看起来更加浑厚。从外面我们根本就看不出来它有多厚,但是凭着经验判断,至少也得有个半米。

大门的一侧有个拳头大小的孔洞,我们寻思了一下就明白了吉姆的话。约翰逊伸手拖住那只雕刻人头像,这很明显的事情,这只人头像就是开启这扇门的钥匙。

约翰逊站在大门前鼓捣了半天终于搞清楚了是把人头像的哪一侧探进去,把人头像的脖颈处伸进去,露在外面的正好就是顶在头像顶部的蜗牛。不得不说这把钥匙的设计精妙,高耸的鼻子似乎是它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外国佬的厚嘴唇也是插槽里的一个点睛之处。

“娘的!手柄搞成蜗牛形状,真他娘的想的出来!”布里达满心欢喜,可是贱皮子嘴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声。

约翰逊轻轻地右旋了一下蜗牛手柄,只听到“吭吭”两声响动,原本在约翰逊手里的把手忽的一下直接钻进了门洞里面,看约翰逊紧张的抽手的样子就知道那股吸力有多大了。

我们本能的后退了几步,随着几声怪响,前面的大金门开始活动,剧烈的晃动引得我们脚下的地面都有轻微的震动,我咬了咬牙,这表明我们脚下是实地,否则的话必然得坍塌了。

大金门慢慢地向右侧墙壁内推进,十几分钟后终于看到了左侧出现了一道缝隙。缝隙越拉越大,直到金门全部退进墙壁里面之后,我们这才看清楚前面的形式。

一个并不大的密室,中间有一堆沙丘,沙丘倒是奇大,高度可达七八米,而占地面积也足以达到三十个立方米左右,几乎占据了密室的二分之一。

沙丘表面散发出刺眼的光芒,无数粒花生米大小的金色石子堆砌成小山一般的丘包。

顺哥往通道内丢进去一个闪光弹,密室内本就明如白昼,顺哥并不是要用闪光弹照明,而是想试探一下通道内是否有机关。

想不到闪光弹往里滚了几下就真的试探出东西来了,只见从密室的一个角落里猛地蹿出来两只火红色的东西,它们均有三米多长的身架,其中一只血盆大口张开,直接把闪光弹吞了进去。

约翰逊惊呼道:“地烈鸟!”

之前从吉姆的肚子里钻出来一只地烈鸟,那东西的身长不过三十公分,原以为地裂鸟也就那么大,想不到眼前的这两个东西才是真正的地烈鸟。如此说来从吉姆的肚子里冒出来的那一个只不过是地烈鸟的幼鸟罢了!

约翰逊的呼声刚过,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那只闪光弹在刚才把它吞进肚子里的地烈鸟腹中爆炸,巨大的爆破威力十足,地烈鸟在离地半米高处炸的粉碎,激起一片金沙四溅。

与它相近的另一只地烈鸟受到惊吓,爆炸的响声刚过就迅速展开翅膀急速的飞远了,也正因为跑的快才没有受到较重的伤害,不过看它满身是血的样子似乎也有点伤。

“痛快!真是杀得漂亮!”华子高兴地手舞足蹈。

我对约翰逊说道:“你之前说地烈鸟是守护王灵的神鸟,照那么说的话这间密室就应该存有杜克国王的尸骨才对。”

约翰逊微微点头:“不错!于情于理都是如你所说一般,眼下咱们还在通道口,里面的角落里是否有杜克国王的灵柩谁人知道?”

现在进去唯一怕的就是那只地烈鸟,被它咬上一口轻则丧命,厉害的话就是吉姆的下场。至于里面还会不会有机关,答案是肯定的。

我们在大门外面商量了一下,觉得最好就是把地烈鸟引出来,但是现在根本就看不到它藏在了哪里,那东西跑的太快了,我估计藏在沙包后面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一旦我们进去,它必然会以死阻击。

“表哥,咱们再发一个闪光弹看看,要是碰巧的话那玩意儿说不定还能吞了,到时候下场岂不是和死的那一个一样?这也省了咱们的事了!”华子看着地上的无数碎肉小声的对顺哥说道。

约翰逊则是摇头说道:“你以为它们都是猪脑子?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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